2025-04-26 11:00:00
好友开了个小红书,问我如何彻底关闭「社交」功能。我很纳闷,不需要社交功能干嘛要用小红书,随便找个没人互动的平台发发内容得了。
不,他觉得又需要被人看见,但又不希望有社交。
行吧,但似乎也有点合理。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也非常反感使用网易云音乐,因为我并不喜欢它的评论互动功能。这种不喜欢就好像是你养了一只猫,但是这只猫可以随便被别人摸,甚至有的人跟它互动得更亲密。所以「讨厌社交」就变成了一个最表象的外在,但它没有被推回内核。
所以当我开始用Spotify时,我会因为它没有社交功能而感到清爽。当大家聊起用什么音乐软件时,我在介绍Spotify时,也会特别加上一句「因为没有社交」。朋友听到这句话的反应,跟我听到朋友给我说想用小红书但不希望有社交功能是一样的——这是个什么标准?
因为这个结论很难推回至一个底层原因,所以只是流于表面的「没必要」。如果遇到一个非常喜欢社交功能,且容不得别人半点「否定说辞」的人,还会觉得我在装什么高级。同样的,这个人之所以会这样跳脚,也是因为在一个流于表面的地方错误地加工了结论,从而认为自己的品味被羞辱了。它要推回到内核,有可能扯出更多的「他为什么会对一些特定的观点冲突如此敏感」。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不希望社交属性的人都是因为有一个深挖的底层原因,因为「没必要」。反过来,一些人也会简单地将自己的不希望归咎为「没必要」,所以双方都没有要从黑箱出来坦诚相待的意思,也没有必要继续追问。
所以我在这里依旧拿这个好友举例。他想用小红书的原因是觉得自己的摄影作品要比小红书上大多数摄影博主要专业,所以可以将小红书作为一个发布平台。但不希望有评论功能,是因为他不觉得大家能看懂自己的作品,他只希望那是一个备档作品的地方。
「不是,你找个硬盘保存不一样吗?」
「因为我觉得你有句话说得很对,既然是作品那其实还是希望被看见的。」
被看见——被赞美——被质疑——被否定,显然这四个层级他只能接受到第一层,他甚至假装自己不需要赞美,因为他可以随时说服自己比起那些「大多数」,他的作品是更「高级」的。当我和他讨论为什么不希望有评论的真正原因,他其实无法接受自己不能接受被质疑和被否定,所以他用了一个非常美妙的词来定义这一切——「我觉得没必要」。
于是我们开始了一个关于「社交关系」的漏斗搭建。
第一层,任何人都可以看见,言论无代价。
第二层,言论有代价。
第三层,捧臭脚。
第四层,我是最特别的。
好友问我,这不就是日本地下偶像出道的流程吗?对啊,但这个流程也同样适用于「个人出道」。「没必要社交」卡在了哪一层,就去上下两层寻找解决方案即可。
例如自己无法接受质疑和否定,即卡在了第三层,要么就去搭建第四层的结构,就像好友想要公开他的摄影作品一样,他希望被看见,但不希望被「不懂的人给玷污」,那要么就从一开始搭建一个大家都只会说好话的组织,只要能骗过自己也未尝不是件美事。
要么就去接受第二层的结构,即允许他人评论,但可以同时保留让对方付出代价的方法,比如对讽刺自己作品的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这么有想法,看看你的作品。」
层级之间没有高级与否之分,顶多就是「管理难度」的区别。并且,关闭评论也不意味着是「错误」。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没必要社交」都意味着卡住了,也有可能是最最开始的「不想被看见」,若成立也无妨。
同时,还有另一个核心还未提及,即「表演」。越是刻意追求或规避被看见——被赞美——被质疑——被否定里的某一个层级,就越是有「表演痕迹」。所以「没必要社交」或许也是表演的一部分?
关于这一部分,下次再聊。
2025-04-25 11:00:00
吃饭的时候遇到一个「爹」,应该是为儿子庆祝考试成绩,但全程只听到爹对儿子的高台教化。节选一些听到的内容:
爹这个符号很常见,但我也是在今天第一次见到如此没有「男性特征」的爹。可能以下的内容会引起不适,但我需要客观地描述「没有男性特征」这件事。
因为是背对着,他刚落座的时候,我就察觉到了很强烈的「焦虑感」,他会满场控制服务员的行为。他是全场不停输出的人,但他的外在形象和举止十分阴柔,这种阴柔几乎达到了「婆婆妈妈」的层级。我知道这是一种性别歧视,但既然他作为一个「生理爹」的符号,同时又在不停地输出以通过儿子获得「男性尊严」,所以这种割裂感不得不推导出「平衡」以外的点——一个需要通过高台教化的方式获得男性特质,即「爹符号」的男性,其衰弱的能量可能会出现在几个方面:
说起这个观察,并不是要吐槽这个「爹」,而是聊聊男性的「表达欲」。我是个表达欲很强烈的人,除了博客,还有播客、剧本和小说创作,因为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压制自己的攻击性,回退这件事是因为我从小就生活在不善于表达情绪的家庭里。男性长辈都是闷葫芦,女性长辈又都情绪泛滥,常常会以叹气来代替一句原本应该表达清楚的内容,所以大家都需要去猜测叹气背后的真实含义是什么。以至于不善于表达情绪成了男性家庭成员的「生存方案」,即只要我不表达真实情绪,就不会因为自己的情绪引发对方的情绪。
情绪不会自然消解,当被压制时会形成对内的攻击。说个题外话,这就是我家族男性成员或多或少肝功能不好的原因之一。当这种攻击性达到极致,就会需要其他的释放通路,例如创作欲、捣鼓机械、风险投资等等。
我家很少出现说教的场景,因为大部分的说教是母亲这个角色通过情绪裹挟和道德绑架的形式完成的,所以父亲反而会充当那个「听我解释」的角色。当然这是后话了,回到爹的高台教化这件事,如果这些情绪没有通过其他形式的通路给发泄完毕时,就有可能会转而形成强烈的「爹味」。
「爹」会有两种符号,一种是无法违抗的父权,即「权威爹」,另一种是迫使他人遵守的规则,即「说教爹」。
——《我们为什么需要“爹味”?》
之前三番五次提及过一个底层逻辑,即男性的原始动力是「尊严」,结合前一节讲到的能量衰弱的原因,就可以串起来解释了:
很有趣的是,这件事居然是可以反推成立的——即一个男性越是把说教成为寻求「地位确认」的手段,就越是男性能量衰弱,因为如果他有足够硬的拳头,就已经使用力量获得尊严了。
于是,在这个过程中,高台教化就成了「说教爹」非常巧妙的表面伪装。现在需要解释清楚什么是「高台教化」。首先,这是一个「排他性认定标准」,即我认为你的作品是在高台教化,那就是高台教化,因为高台教化本身没有标准,甚至会因为主观喜恶,而觉得对方放个屁都是在讲道理。
所以第一步需要摒弃主观好恶,再来解释高台教化:
当然,上述的高台教化的构成要件本身也有局限性,因为我认为主观先行要比客观标准更重要,比如有的人更喜欢完全的结论先导,或是应然命题的绝对感,或是自我权威对他人在认知、知识储备上的碾压。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说教爹」的高台教化在某些时候也是有「内容」的,只是他的表达方式会让一些人感到不悦。同时高台教化也很容易禁不起「反驳」,但是这个表象也并不能完全否认其内容的「价值」。
总结一下:为什么值得弄清楚「高台教化」这件事:
最终的最终,我认为认定高台教化这件事本身是「主观先行」的问题,如果主观上无法接受,那对方放个屁也是在说教~
2025-04-24 20:53:30
好友发来一个八卦说是创作「素材」,是一个网红与别人的色情聊天内容。但我很快发现里面的逻辑 bug,现有的证据如下:
于是这个证据链是各自指向一个证据,但证据和证据之间毫无干系。唯一的所谓「关键性」证据,仅仅只是「手指很像」。这件事本身没有值得聊的地方,但这样的证据链可以推出结论,倒是值得玩味。
不单单是这样的「瓜」,还有一些认知推导的方式,也是将前因后果单拎出来似乎都是合理的,但为了要将两个毫不相干的结论桥接起来,也都会找到一个「手指很像」的推理结构。这个「手指很像」首先是以联想、贴标签、先入为主的形式呈现:
因为证据链很弱,所以我对所有的结论存疑,但就算如此也会有另一套推导系统:即当事人是一个会拍裸照的人,所以他是一个「骚货」,所以他会做出这件事情是合理的。那么「手指很像」的证据也是合理的。很显然,这并不是一个符合证据的推测,但因为它已经涉及到「质疑动机」的层级,所以事情本身已经成为了当事人的自证陷阱。如果再追加当事人为了金钱去勾引对方这样的「付诸阴谋论」,那么一个很难再被破解的「类证据链」就形成了。
出现这种情况最直接的问题,在于事件本身是建立在对当事人「有罪推论」的基础上的,所以无论是否有新的证据,其证据都将是支持当事人有罪的结论——当证据不足,就通过怀疑动机的方式将证据偏向定罪本身。
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二极管」问题——即我认为证据链不足,而有罪推论已经定罪,当我们的观点不相同时,他们会认为我的推理是不合理的——那么问题来了,证据链不足是否就已经宣告当事人「无罪」了?
如果这个弯能绕过来,那问题就没有那么复杂了——证据链不足代表的是无法定罪,也有可能这些证据确实指向了当事人实际行为,只是他们在形式上不构成证据链罢了。那到底是「定罪」还是「无罪」?看吧,问题就在这里,因为有罪推论会认为证据都指向的是罪名,但「无罪推论」是优先考虑证据链是否完整,否则「疑罪从无」。于是「手指很像」有了动机推断、有罪推论的变形:
如果结论被提前假设,在推导的过程中,就会自然而然地存在确认性偏差的可能。
比如这两天参与携宠旅游时,有人认为狗就是「畜生」,所以送狗上学的结论就是「狗无论送不送去上学都是畜生」的结论——以至于当大家需要理性讨论送狗上学的目的是什么时,对方的结论无论如何推导到的都是「畜生没有必要上学」。
但事实上,送狗上学的核心是让狗进行基本礼仪的训练,就跟小孩子需要学会「可以」和「不可以」一样,而不是通过上学为「畜生」赋予「人」的属性。
很显然,如果对方咬定了「狗是畜生」这个结论,那无论再多的证据链都无法颠覆这个结论,这个时候证据链本身就会被那句「手指很像」给轻易颠覆,这个时候「手指很像」就变形成了更强烈的拒绝讨论、圈层认同的确认性偏差:
自此,比证据链更标准的死循环出现了,即康德在《判断力批判》里提到的三种逻辑谬误:
2025-04-24 11:01:24
在我的视角里,就算是携宠旅行,在公共场合(例如长途大巴内、民宿餐厅等),应该将狗牵绳并随时照看好宠物,避免给他人添麻烦,就比如吠叫、奔跑等等。
当然,这个内心的规则并不适合所有人,所以规则在这个时候就等于不存在。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只要我掏了钱就应该享受服务」,那么让宠物在公共场合自由活动也是原本旅游契约里默认的条款——即携宠旅行,就是让人和狗都要感到快乐。
于是,我们就在这样的闹腾中度过了15个小时的车程。几近崩溃的同时又开始自查和怀疑自己——这个所谓的规则,我们明知道是自己内心的标准,那用来规范他人显然不合理。那是否意味着,其实大部分人采用的平均标准,就是那些在公共场合为了自己狗儿子开心而放任撒欢,且认为这就是「给了钱就应该享受的服务」?这个空间的规则就被调整到了大家都必须要被迫拉至一些傻逼主人以及其傻逼狗的道德、认知下限。
显然,这是公共规则的常态:当超过一半的人对某一个规则进行破坏时,原本的规则将会被拉入群体里的道德和认知水平下限,以至于另一部分人也开始不遵守规则。
同样,给狗牵绳或许也并不是一个法律规则,所以这个规则很有可能也仅仅是我个人标准,但不牵绳的狗打扰了别人,这件事与公共场合的规则是违背的。
我所住的小区有一个中央广场,广场的周围是供人休息的桌椅,再由花坛包围这个中央广场。而这些桌椅会变成小区里甚至是外来小区人员的「娱乐场所」,从早到晚都会有人在此打牌赌博。所以久而久之,原本需要绕行至此的路径,被越来越多人从花坛里走出了一条属于他们的捷径。
小区物管为了整治这个现象,先后试过安装标语牌、栅栏、种植更难移动的灌木,但显然这个花坛的规则已经完全被「娱乐场所」的人们所修改。以至于原本那些绕行的人,也选择了这条捷径。
我要是物管,就把所有人都拖下水,比如在这个走出来的新路上定期放上狗粪的阴招,或是安装喷水装置定时开启的阳谋。但显然,一旦这里形成的既定规则被破坏时,这些人反而会觉得「我们都这样做,为什么你就要特立独行地行事呢?」
于是,这个时候就出现了规则制定者和遵守者两种人。规则的制定或许并不一定是以个体的方式进行成文制定,也有可能是当群体内的半数都采用某种规则,或是乌合之众放弃独立思考以最低智商水平思考形成规则后所形成的;这时,规则的遵守者对规则的持续存在就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正所谓「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一样,遵守者一般而言有两种逻辑:
我不算是一个很好的规则遵守者,在学校大部分闯的祸都是我利用了规则的漏洞,所以学校也无法实际「降罪」。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渐渐意识到我对规则暧昧不清的界限——
若是我认同的团体、组织、乃至国家的规则,我会默认选择接受,且不希望自己成为破坏规则的那个人。比如每次在日本休假时,我的手机完全保持静音状态。
但若是我不认同的团队、组织、乃至国家的规则,我会默认选择履行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比如在不提供桌边服务的餐厅,我会在吃完餐后自行收拾桌面和餐具至指定位置,但显然这种行为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会被大部分认为吃完就应该留在桌面让别人收拾的人当作「神经」。
当人们在选择自我约束、不认同规则的时候,就容易发生割裂的问题——我都已经遵守我认为的规则了,那就不希望你用你的规则来破坏和入侵我的空间。比如,我们在长途大巴全程佩戴牵引绳,也保证自己的狗随时在我们身边,也因为是柴犬的关系他们几乎没有吠叫,但如果他们真的发出了叫声,我们也会觉得「过意不去」而立即制止和管理。
但这仅仅是我们在遵守的规则,所以当其他不牵绳的狗来我们身边捣乱,引起骚动时,他们的主人不动于衷,我为此发过脾气,也骂得不算好听,但就是这样绝大部分的人仍然觉得规则就是其中一些傻逼的下限。
所以这件事就成了内耗的卡点。
修改规则是存在极大风险的,比如你可能会和一个群体处于对立面。比如我高中的时候,觉得新闻联播之前大家「自觉」站起来读背书本这件事很傻逼,我便向班主任要求这段时间我自己去学校的小花园独处。班主任用的词也是大家最常听到的「别人都这样,为什么你非要搞特殊?」我并不认同规则,所以也质疑大家这样乱哄哄地读书是为了学习还是为了表演。为此,我争取到了所谓的「特权」,也是因为这个「特权」,我遭到了一部分同学的排挤。
很显然,我无法修改所有人面对的规则,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我的选择而开始拒绝拿着书本大声背读的习惯。直到教室里原本的规则也被平衡到了——要大声背读的学生去走廊,留在教室则保持安静学习。而我依旧是那个在学校小树林跟朋友吃绝味鸭脖的人……
这个时候,就必须要点名一种「规则假意反抗者」——即虽然不认同规则,但又无法做出改变规则、无法承担为自己争取规则的特例而招人厌恶的代价,最终不得不一边遵守规则,一边咒骂规则的制定者和其他遵守者都是「傻逼」。
为什么要把这类人单拎出来?是因为如果群体里大部分的人都以这种方式遵守规则,那么这个规则更难被破坏,因为他们更容易被集体驯化。即如果新的规则与原始规则相悖、甚至不同时,他们会为了反对原始规则而选择顺应新的规则——但殊不知新的规则就是集体驯化的一环。
我理解有些人正处于「看清规则但无法违抗」的阶段,但那些嘴上骂规则、心里又深信规则不可撼动的人,是最可怕的。
回到「内耗」这件事,既然我无法接受规则,同时又因为遵守自己的规则被他人不断入侵,为什么我不反抗?之所以这件事产生了自我怀疑,是因为中间还卡了一个要素,即我们跟这场活动的组织者还算关系不错,如果我们在活动当中与其他人发生了冲突,或许会给组织者「添麻烦」。
显然这也是把我自己困住的规则,那就只能接受这种规则带来的代价——比如我必须得全程带着耳机听歌,在每个服务区下去遛狗的时候,我都要求自己做到看管好自家的狗并及时处理粪便等。
因为我对其他狗,特别是狗主人及其傻逼的狗表现得非常冷漠,所以他们也自然而然会远离我,这是我需要承担的不合群的代价——这或许也是「规则」。
总结一下,其实关于规则的思考来源于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的思考。与其直接呈现书本上的哲学语句,我个人觉得它在进入到社会现实才显得有趣。
2025-04-22 11:00:00
这个问题来自于这一次的旅游经历。
家里两只狗上学的宠物公园组织携狗旅行,想着不用自己开车去带两只狗去海边玩玩,我跟妻子也就报名参加了。心想着15小时的车程都扛下来了,旅游参加点所谓的集体活动也算是旅游的一部分。但就是这种所谓的想要合群,我们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吃不了苦了?
因为酒店就在海边,开门就能去沙滩,所以一大早就有人组织要去海边赶海。我们不想搞得一身都是泥,所以没有参加;因为酒店离市区很远,需要驱车一个多小时,所以大家又开始报名要借用旅游大巴送至市区。我们虽然去了,但计划是找一个宠物咖啡厅待到回程,期间就把各种想要吃的当地特色小吃、想采购的以外卖的形式点单到咖啡厅;晚上又组织要去租船夜钓鱿鱼,我们因为担心奶子(家里的狗……)晕船,所以也没有参加。
总之,我们就是非常怕麻烦和吃不了苦,所以也深深地灵魂拷问了自己。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需要从逻辑上重新梳理的问题:
同样是旅游里发生的事情,在借用大巴车去市区采购那天,同行的还有其他几位狗狗家长,他们到市区也是为了吃当地小吃和采购物资,原定计划是2点在下车点集合。但是我们原本提前找好的宠物友好咖啡厅并不接待宠物,我们临时换了一家可以带狗的海鲜餐厅。因此就无法准时坐上返程的大巴车,但当下我们也及时在群里反馈,让大巴车按时出发,我们为了不耽误行程自己选择打车回酒店。
这件事有造成「困扰」吗?如果说困扰是他们去市区吃的是螺蛳粉,而我们在带着狗吃蒸汽海鲜,这种对比让人感到「困扰」,那我认。但是我们并没有因为个人的计划去打乱其他人的计划,比如说非要让一车人等我们吃完饭回程。再说租船夜钓的事,这也并不是提前按照人头约定好的契约关系,而是临时组队,没人参加也并不影响其他想要参加的人的计划。
所以我必须得承认,旅行这样的事情,我并不可能将同行者看作「我们」,甚至都不是为了要合群的「大家」。我也很喜欢这种以需求模块作为活动组织的方式,即是否要用车去市区、是否要租船夜钓、是否要去海鲜市场等等,不参加的人并不会影响需求模块的执行。
对等地,如果在这样短暂建立的陌生人关系里,有人在群体里出现了情绪问题,我们也不会以「我们」或是「大家」的身份去帮忙处理情绪。既然大家的目的性和需求不同,并且活动本身是可以选择自由活动的,那么在这样的组织架构里,我必然会离那个情绪黑洞远远的——那如果她非要用她的情绪来裹挟所有人,比如长途驱车时,在服务区发脾气赌气不上车耽误所有人行程,那这他妈才叫「困扰」吧!
所以这里出现一个问题,我是一个非常看重「我们」的人,又不希望自己被「大家」所道德绑架。因此「我们」的构建条件对我来说非常苛刻,一旦构建完成,所谓的「拎得清」就成了默契的部分。在此之前,我依然会在短暂的群体里做那个「拎得清」的人。
那如果真的是所有项目都计划好,捆绑式的需要大家集体活动的旅游,很显然我们根本就不会签订这样的旅游合同。我们会提前拒绝捆绑成「大家」的模式,如果这个时候真的有人站出来,指着我们的鼻子骂,说我们怎么这么不合群,大家都开开心心出来玩的,一起集体活动怎么样了——你瞧瞧这还是人话吗?这不就是强制把对方捆绑成「大家」,无视他人作为「个体」应该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那这样行程的模式才是最大的困扰吧——这里就需要稍微带一下「主体性」里的一部分。往往在群体里以强烈的控制权掌控整个团队的人,他们的主体性大部分是依附在群体结构里的,一旦群体里出现了质疑、反对、违抗的行为,对他们来说都是对「脆弱主体性」的冲击。那么换一个视角,对于这样热心主持,认为大家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应该整整齐齐参加活动的人,遇到我们这种不合群的人,也确实是一种「困扰」。
拆解了「合群」的事,「不能吃苦」的事就好解决了。
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宠物咖啡厅,于是就打车去了更远的、会导致没办法准时坐上回程大巴的海鲜餐厅,这应该就算是「不能吃苦」吧?是不是正常的,就应该为了符合大巴车的规定,就在大巴车附近随便找一个没有空调、又可能不好吃的小馆子将就一下,顶着30几度的烈日带着狗,非要挨到大家约定的时间,以证明自己是「合群」的——那这算什么?吃得了苦吗?
非要把自己捆绑在群体之中,因为害怕脱离群体被人排挤,而不得不选择更为麻烦的、自虐的、甚至是违背自己需求的事情,如果这是「能吃苦」,那么按照「证明A是对的,B就是错的」逻辑谬误——很显然我们这种无法融入群体,甚至会做出与群体决定相违背的事情(比如两人两狗在蒸汽海鲜的包房里面吹着空调、喂狗吃着海鲜、还把所有要采购的物资都通过外卖送达),那这样的行为就可以通过对比的方式认定为「吃不了苦」。如果是这种逻辑,我也得认,因为这是别人的惯性思维所致,我们无法修改其标准。
那要解决的是我们自认自己「吃不了苦」吗?
显然,这中间还缺了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得」这样吗?既然我选择了自己打车回程,我就不用遵守按时定点上车的约定,那我还必须要在原地顶着大太阳跟个傻逼一样配合大家的时间吗?所以从「吃苦」这件事里面分出了「契约精神」和「选择权」。
我必须得承认,「契约精神」就意味着我为了完成约定,哪怕是下刀子,我也需要履行契约,这个过程如果我逃走了,被冠上吃不了苦的罪名,我倒是认的。
那如果每个人在没有被强行捆绑进群体(甚至是自我捆绑),「选择权」就意味着我明明有更好的选择,那这就不是「吃不了苦」了,而是没有必要「找罪受」。
以及,天上如果真的下刀子了,契约是不能他妈得意思自治的吗?被砍得全身是伤到底是在感动谁啊?
就此,看似我解决了两个自问自答的问题,但实际上这是两个非常容易发生自证陷阱的问题,即别人用「合群」和「精致利己主义」来捆绑你的时候,以上的逻辑闭环便是解套的过程。
以上,总结了一下解套思路,最后还需要提醒自己一个社交关系里的事实,接受自己被讨厌这件事,本身也和主体性相关,即:
你又不是人民币,为什么大家都要喜欢你。
2025-04-21 13:13:10
创:他创造的是垃圾!
价:我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比他有价值!
学:我不用学就会!
* 众人质疑:那你做出来一个让大家看看啊 *
会:我会的他们又不会!
《新型创价学会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