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10:06:44
闲鱼的事儿还没完。前情提要一下,有人因为没看清楚产品信息,在买了一台国行版的 Switch 之后,在承认自己没看清的情况下想要退货退款。在我们拒绝之后,自知理亏,已经选择了收货。买家是个男性,自己买错商品理论上赢不了,又只能派出家里的女性,结果还想方设法得理不饶人,为自己争取“赢”。但大概是午夜梦回始觉丢脸,又很阿Q地想要继续“赢”,于是要求退款 240 元的手柄钱。
事实上在我看来,对方连续派出两个人都被“羞辱”一番,认命只能接受买错的 Switch,已经是一种接下来只能说“算了算了”的内伤。为了找补心理平衡,退 240 块钱怎么不算是“赢”?但这件事也让我老婆产生了反思:
我觉得看起来是交易纠纷,真正让我心里过不去的,是“大部分人的默认值就是对的吗”这个点。因为闲鱼的平台有点像大部分中国人的“默认值”,也就是息事宁人、按闹分配,于是我们这种明明占理的人就会很吃亏。我不是在乎退那 240 块钱,我很在意的是,凭什么我们这种占理的人总是在吃亏。我觉得我又回到了小时候那种,明明我没做错,然后父母为了息事宁人,强行让你道歉的那种委屈感。
我相信很多人小时候经历过这一切,但也有部分人就此失去了“闹”的资格。
哭闹的技能是人类作为动物属性与生俱来的。饿了要喝奶、排泄了要清理、生病了会难受。哭能够在第一时间让母亲产生大量催产素,从而激发对婴儿的照顾与保护欲。但这个哭闹的本能会用到什么年纪,并不是人类到某个阶段就会自动忘却的技能。年纪越大越仍然觉得哭闹有效,就是所谓的“巨婴”。
包括我童年,我老婆从小的经历是:一是哭闹不被允许,二是哭闹无法顺利获取资源,例如资源匮乏、父母缺失、长时间的独处。所以我们知道,哭闹解决不了任何当下的问题,只能被迫开始理性思考,去处理“怎么办”,而不是“我应该”。
举个例子,今天早上我在电梯里遇到一个哭闹的小男孩,他哭诉自己不想上幼儿园,但他的妈妈非但没有理解,反而强迫前额叶根本没有发育的小男孩回答她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不想上幼儿园?我很同情他。在他本应以孩子的思维被理解和引导的年纪,却被迫接受成年人的那套规则。当小男孩意识到哭闹并不能解决他想要表达的需求时,他可能会变得沉默寡言,也可能会(在成功一次之后)更加变本加厉地迫使家长理解。
总结一下,我们之所以强调程序正义,是因为我们小时候几乎很难为自己通过“闹”的方式获取资源,所以我们会觉得这个技能是丢脸的,但是“巨婴”觉得是合理的。
另一个核心,在于讲道理有所谓的“输赢”吗?
此前常常有人和我争论观点,认为我的观点是偏颇的、错误的。在他说完一大堆观点之后,我都会反问一句:我也赞同你的观点,所以我必须得承认我的观点是“错误”的?应试教育最大的问题,在于人们的思维太容易被固化在“对与错”的学生思维里,如果写不出标准答案,就意味着自己错了。
包括有的朋友在跟我聊天时,会觉得“有压力”,特别是在我问问题的时候。他觉得压力来源是“我觉得我不能回复得太简单”,恰好问题分量稍微重一些。这就像是解题过程一样,但我算不出答案时,如果我写了满满的解题过程,不仅意味着可以得过程分,也可以表现出我的“努力”。
一旦受困于“对与错”的学生思维,输赢就变得极其重要,就像是差 1 分,就可以干趴一个操场的高考生一样,这是一个极其直观的量化标准。
道理本身并没有对错。就像这个买错版本的买家,他无论是觉得应该有人为自己买错东西而负责,还是他试图用手柄的问题来覆盖自己买错的瑕疵,都没有对错;但一旦他认为自己的这些行为是“对”的,可以覆盖对方的道理,甚至用来证明对方是“错”时,就难免会陷入一场关于“输赢对错”的困局。
巨婴不会讲道理,他们的世界观是极其双标的道德观——谁弱谁有理。同时,道理没有输赢,但巨婴要争取的是输赢本身,哪怕是让你赔款 240 元,也算是自己的基本胜利。这两者结合,讲道理本身已经“输”得底裤都快没了。
反过来,如何避免被巨婴拖入他们的道德漩涡,被他们先拉低智商,再被他们的经验打败?
婴儿的哭闹最怕的是什么?无法唤醒母亲的疼爱,以及刚才那个在电梯里的例子——迫使他们接受成年人的规则。
当然,前提是你得不要脸,也学会放下讲道理的人设,然后学会“骂人骂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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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1:48:49
今天的话题有关性、性癖、性欲和一些可能引起世界观不适的内容,请酌情阅读。
好久没有写过这种不正经的标题了……但聊的内容一定是正经的。例如:
标题来自于一封有趣的私信:当西西弗斯跟石头相处足够久后,他会成为某种恋物(指石头)癖吗?
我努力在想这个话题应该归类到哪个分类?想起有一个话题好久没有更新过了,且《性癖纵横观》的最后一期会涉及到性侵婴儿、幼童等话题,我最终还是不打算发布出来。
今天就来聊聊《性癖纵横观》的番外篇:人是否能接受非人物化的性欲?
我因为长时间保持冷漠旁观的视角,所以当我知道死亡是极其物理、理性的时候,我会试图从感性的角度去理解它;然而性和爱是极其感性的,是很难标准化的,我偏偏就喜欢从理性的角度去理解它——所以我提出了“性癖符号”这个概念。
单拿恋物癖(Fetish)来说,比如一个有趣的数值:全世界有 5% 的人有恋足癖,且男性比女性占比更高,其中 LGBTQ 的比例占比更高。虽然 5% 并不是个庞大的数值,但它已经足够支撑起一个产业链——比如在脚底板开了个孔的飞机杯(我至今觉得很震撼)。
石头可能成为性幻想的对象吗?我只能说尊重和理解,当然也可能,比如什么小拳石、隆隆石、隆隆岩的飞机杯,或是从小拳石到隆隆岩组合而成的拉珠……
简单来说,我之所以觉得可能,也认为合理的关键,是因为我认为每一个性癖都可以反推回一个性欲符号。
比如女性的黑丝袜,背后挂钩的会是性癖坐标的两端——支配与被支配。一些人会在做爱的时候通过撕破丝袜的方式来增加兴致(支配欲),也有人希望对方穿着黑丝与高跟鞋踩踏自己(被支配欲)。相同的,体育生的袜子,背后挂钩的符号可以拆解到很细,比如体育生是一种性欲旺盛的符号,气味通过嗅球刺激边缘系统,例如掌管欲望的杏仁核、能够调取记忆幻想某个性幻想对象的海马体,和性激素控制的下丘脑。袜子跟脚是一样的符号,也存在着踩踏等与支配、被支配挂钩的性癖取向。

我必须强调,符号不是公式,而是一种刺激路径,并不是所有恋物袜子的人,都希望被踩踏这么简单。因为袜子还会启动其他的感官系统,但这些符号最终都可以放在这个坐标轴上,去寻找它的定位与合理性。
回到标题,如果一个人跟一个“东西”待久了,会产生性欲吗?
首先,核心是“死”这个坐标,人在解决性欲的当下是否需要解决情感需求?
举个例子,福瑞控不仅仅需要的是“兽化”的表达,也需要拟人化部分的符号链接,否则这个性癖分支就会走向“死”这个极端,即兽交;飞机杯就是一个标准的不解决情感需求的商品,它只是简单地辅助刺激。比如有的人去操排气管(突然完结了一个后话!)
其次,性的恐怖谷。
当“物品”拥有“人属性”之后,最恐怖的事情,是这个“人”渐渐显露出“物品属性”。充气娃娃开始漏气、脸开始变形、硅胶开始发霉腐烂、原本被用作泄欲的假阴道里发出阵阵恶臭……曾经被当成“老婆”的感情对象沦为“物品”,曾经付出过真实情感的人会形成对内攻击的能量,因为充气娃娃不会说话,它就算被扔掉,也没办法解释“我居然对一个物品动了真感情”的荒唐行为。你会发现,大部分的恋物癖,是因为需要承载一个“人”的属性,否则它的物品属性很难让人产生性欲。
——《性癖纵横观 VII》
最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激发的是性欲吗?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指被害者对于加害者产生情感,同情加害者、认同加害者的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者的一种情结。我忘记我是否聊过此事,斯德哥尔摩的底层代码源自远古社会:女性被作为生育资源掠夺时,当她们被俘虏至另一个部落后,如果她们奋起反抗,自己与孩子的生命将会受到威胁,所以她们产生了一种反向依赖。
性,并不是斯德哥尔摩的底层代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并不会自然导向性欲,因为它解决的是生存,而不是欲望。西西弗斯就算被巨石虐了千百遍,想要对它产生性欲,也很难从斯德哥尔摩的途径生成。
总结一下,这个无厘头的话题,其实指向的是另一个问题:人是否能接受非人物化的性欲?
恋足虽然是一种恋物癖,但“足”背后也会存在某种符号:穿黑丝高跟鞋的秘书,或是刚运动完的白袜体育生——这些都和“人”,也就是性癖坐标轴里的“生”有关。
当然,也会有人能够接受“死”的部分。比如我刚才提到的脚形飞机杯,它已经完全脱离人的属性,变成纯粹由物品属性与性挂钩的逻辑;我也收集过喜欢假人模特腿的恋物癖。只是大部分人认为性需要“生”的能量,所以很难理解这些对纯物品属性产生性欲的情形。
最后需要强调一下:性不是可耻的实物,不同的性癖更不是。这是人类对某种符号产生强烈性欲的正常表现。
心里龌蹉的人,看什么东西都是无码的——不对,这句话怎么像是在形容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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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1:29:25
聊一些身处“坏世界”的游戏规则。所谓的程序正义,用人话解释的话,我能找到最贴切的词就是“轴”。我就是一个很强调程序正义的人,所以我自知自己轴得要命。
与“程序正义”相对应的,是“实体正义”,简单来说两个正义的侧重点不同,程序正义强调过程的正义性,而实体正义强调结果的正义性。举个例子:
昨天发生了一件趣事。前几天我老婆在闲鱼上架了一个国行版的 Switch,在标题和介绍里都标明了这是“国行版”。二手卖出后,买家找到我们,说自己无法登录港服的账号,自己购买时没看清,才知道这是国行版,要求退货。在我们明确拒绝后,他又以“你标明的是 99 新,但是手柄有明显的磨损”为由,发起了“产品与描述不符”的退款投诉。这件事最后闹上了“闲鱼小法庭”,还没开庭之前,这个人就灰溜溜地选择了确认收货。
当然,看你站在怎样的视角——按照“谁弱谁有理”,买家是天然的弱者,且卖家过于强势更能说明这种身份差,所以买家的退款理由当然是合理的。“谁弱谁有理”并没有错,它更符合“实体正义”的角度,也是很多人所坚信的道德标准。
但我显然是另一个视角的“恶人”。
我首先需要强调,买家没有看清楚国行版的介绍(这是他一上来就自己承认的)并不是“错”,而是某种行为上的“瑕疵”。错和瑕疵最大的区别,在于错是导致某种结果的根本原因,而瑕疵是导致某种间接的原因——就拿实际情况举例:我作为卖家,故意隐瞒国行版的事实,买家误以为是港版购买,那么我故意隐瞒是导致买家受损的根本原因;而我作为买家,忽视了国行版的信息而导致了损失,原因是“本应主观意识到但因忽略导致结果”。
饶了这么大一圈,我们已经构建了“程序正义”的基本模型,即程序正义在归总这些「间接原因」。
在归总间接原因之后,程序正义的下一步是归类“哪些存在主观标准差”。
很显然,存在主观标准差的是最后一项,即卖家认为的 99 新和买家认为的 99 新没有标准可言。我经常在 V2EX 上面看见那些因为一个极小的点就想退货的 3C 产品买家,评论区也总会有“3C 产品不需要供起来”的评论。这件事之所以容易引发争执,就是因为每个人对于“新”的标准完全不同。
那除此之外,其他的流程存在主观标准差吗?
当然,不要脸一些,我当然可以说:“我怎么知道你拍视频给我看,就是问我是不是确定要买,而且你拍的视频也没有说这是国行版本啊!”
比起“闹得不愉快”,“算了算了”确实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所以我说我“轴”嘛。
这个买家在做一件标准破坏程序正义的事情,即“就算我有错,难道你一点错都没有吗?”这是我们极其厌蠢的地方,所以一定会跟这种人清算到底。因为他的行为,程序正义的后路都被堵死了,而迫使每个人都接受一个实体正义的结果——买家就是弱者,所以应该得到保护。
程序正义的核心不在“判定对错”,而是在寻找“解决方案”。如果买家发现自己买错版本,仍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而他为了最快得到“谁弱谁有理”的身份,迫使我们接受一个瑕疵罪名。也就是说,是他自己阻断了自己全部的退路。
一旦一个人选择用“弱者身份”替代规则本身,他就不再需要解决问题,只需要证明自己更值得被同情。
我必须“自证”我不是个双标的人。如果我是这个买家,我会选择接受损失,因为这是我在程序正义中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自己没有看清楚商品介绍而造成了损失。我强调程序正义,自己也会遵守他人设计的程序正义。根本原因是我认为“商量”是契约精神的核心;程序正义的意义就在于,在实体正义没有生效之前,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讨论得到一个双方满意的双赢结果,而非最后非要达成鱼死网破的零和游戏。
补充一下,真正的“恶人”是:如果他败诉,我一定会补偿他 50 块钱,说是手柄的差价。这才是终极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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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1:49:49
本着越是文艺的标题,聊的越是不文艺的主题。先提前公示一下,今天的内容可能会伤害到恋爱脑,或抱团生存的人,或只要我无法证明对方有错、那我就纠集一群人跟我一起声讨对方有错的人。
昨天,有一个朋友问我「在干嘛」。我说我正在帮别人处理离婚相关的事情,而且我的功能性只在提供财产分割的法律建议。我几乎不会干涉别人的情感问题,离不离都跟我没有关系。朋友借景伤情,开始抱怨起他的恋爱:相爱的两个人最后要走到这一步,那为什么要走到一起呢?
关于感情问题,我还是蛮喜欢「泼冷水」的。我给他说: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凌驾于爱之上。然后提出了一个「有些偏颇」的结论:爱太容易没有标准,但是不爱是有标准的。
关于「爱没有标准」,我在博客也只能从哲学的部分来试着拆解它的结构。这大概是人类仅次于死亡更难以理解,却又纯粹得极其彻底的命题。
关于「不爱有标准」,其实就是刚才提到的:幸福是靠对比而存在的「升华」:
当你看到别人的爱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得到的爱是不够的,幸福是对比出来的。但是反过来,别人的不爱虽然可以短暂地解决自己不爱的问题,却并没有解决不爱的根本问题。
但人又希望通过暂时解决痛苦,来获取当下的幸福。
通过别人的「不爱」来建立标准的事不少见,不过我接下来要聊一个跟这件事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内核却一模一样的事情。
不知道在你的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人,你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就是看不惯你,但是你又是个不喜欢为别人做出改变的人,所以你们之间就这样微妙平衡地相处。但是他又要处处试图让你知道他在讨厌你。比如言语、嫌弃的行为、对着干的态度。但很多时候,你很难意识到,甚至也懒得猜对方是不是在讨厌你。对他来说这是极其绝望的「境地」,就像是一个人恨了自己仇人一辈子,终于到报仇那天,仇人却礼貌地问了一句:您是哪位?
对方压根儿就没把他放在眼里,那这个仇恨还有意义吗?
解决这件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用群体对抗个体——比如他纠集了一群讨厌你的人,形成联盟后,一呼百应地声讨你的一切。对他而言,自己的个体能量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升,同时也因为抱团平衡了内在的失衡感。
但你有没有意识到一个 bug——他恨或不恨,会影响到你的生活吗?这就跟对标不爱而获得的幸福一样,从本质上来说,这件事并不能解决自己恨对方的根本原因——自卑、嫉妒、恐弱、生物本能地恐惧、感性层面地厌恶、理性层面的崩坏。
最可悲的结局不是恨而不得,还得是那句「您是哪位?」
我不觉得爱是人类生活的全部,但它可以成为全部的最终解释权。草稿箱里躺着上周看完《蜜蜂的刺》和《挽救计划》的影评,我打算将它们合并在一起聊,因为它们在讲一个人类命题里的共同主线——爱。一个女人因爱而恨,一个男人因爱而放弃「自由」。爱更像是制造这一切麻烦的根源,但它就是一个人做出某个荒唐选择背后的最终解释。
刚才那句「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凌驾于爱之上」还有后半句:「但是爱最终可以凌驾在任何事情之上」。
我前几年重病时,因为进入谵妄状态,几乎对身边最亲的人开始无差别攻击。事后我非常恐惧这件事,就算我是个再理性的人,也无法控制身体在进入求生欲本能时的攻击行为。后来这件事找到了一个最终解决方案:当我的生命处于濒死状态时,我唯一要做的不是跟身体对抗,而是将选择权交给我老婆,最终由她来决定是否要拔管。这一切很难找到一套可信性的 SOP 去规范生命最后的流程,所以只能用「爱」这个最终解释权,去覆盖我一切超脱生命以外的恐惧。
我没有跟那个借景伤情的朋友聊后来发生的事,其实我对咨询我离婚的朋友补充了一句:
以上我给你的建议都是从法律角度的。补充一个情感性的,你现在不爱她是事实,但如果有一天她遇到困难,只能找到你帮忙的时候,你是什么态度?你不用着急回答我这个问题,这个答案可能会在离婚后几年之后才能找到。
我只是把这个最终解释权提前。人要证明自己不爱,只需要找到一堆秀恩爱的人即可;但是如果要证明自己的爱,除了对比那些已经不爱的人,还能对比时间轴上的自己。
聊会解决方案吧,不想搞得那么严肃,聊个别的话题。
我最近在健身。如果我把目标设定为最终需要达到怎样的身材,这个标准很遥远,也很容易让人感到失落,从而开始为自己的健身找一大堆借口。如果我把目标切换成当下的「期待」——我最近发现湾仔码头的虾皇小馄饨很好吃,很适合作为健身后的快碳——那我可以切换目标:
我会刻意把「我明天又是健身日」转变成「明天又可以吃小馄饨了」。
人并不总是追求那个最终的答案,而是更依赖当下可以确认的反馈。所以人更容易确定「不爱」,只是因为它比「爱」更容易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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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5 09:51:20
一个环卫工人正拿着长棍将树上的花都打了下来。有路人觉得可惜,便上前阻止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嘟囔道:「不打不行,花瓣落地没及时清理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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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1:25:05
开春后,一群白颊椋鸟又回到我家厕所窗户外的排风口抢筑鸟窝。在筑巢之前依旧是互相争夺打架的剧情,他们已经在窗外叽叽喳喳了好久。鸟打架很有趣,在空中互相啄,认输地就会突然失重着垂直坠落,拉开距离后趁机飞走。打归打,也有趁乱去把其他鸟已经铺好的窝从洞口给扯出来的。
这个适合筑巢的洞口在这里很久了,每年都会有鸟搬来繁衍,直到8、9 月份小鸟成年后离开这里。最开始是我妈会故意撒点谷物在靠近这个洞口的窗台上,再后来这个窗口就变成了两只猫的「电视机」。因为是单向玻璃,猫也不会吓着鸟,鸟也可以在落地窗的窗台上歇脚理毛。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如此认真地观察这些画面,就跟每年总是会精准地识别蝉鸣是从哪一刻开始的一样,等到习以为常的时候,它们都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这一次如此关注这件事,又有另一层原因,是我们决定今年搬家。
打了半天,还没有分出胜负,也没有一只鸟有资格入驻这个洞口。
我也很难介入它们的争夺,在分出胜负之前,也没有哪只鸟会「不懂事」地趁乱住进去的。
至少鸟不会,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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