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9 09:35:00
2026.08.16案发
还有其他事件,
我老婆给我发信息后我驱车回家把犯罪嫌疑人砍伤了,
然后他逃跑,我们才报的警。
报警当日,就把我们带到刑警队,
刑警队长就一直和稀泥,说这事见多了,
不能算是强奸,立案成功几率不大。
让我们录制了不报案的视频。
之后我们移交到当地派出所,
被砍伤的人也去报案了,
我们报案不成功,现在要处理他的报案,
我们去派出所录了笔录,
放我们回来时候已经晚上12点多了。
2026.08.17
第二天我们询问了专业人员之后,继续刑警队报案,
并提供了事发的室内监控视频,
视频内犯罪经过清晰明白,
但是刑警队还是以立案成功几率不大为由,劝我们不要报案。
当天我们又回来了。
2026.08.19
又隔一天,我们坚持报案,
才给我们重新录口供,但并没有给我们受案回执,
录完口供就让我们回去了。
2026.08.31
给我们出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让我们签字,且没有给我们一份,签完就让我们走。
2026.09.01
我致电刑警队,向他们索取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向法制进行复议。控诉办案机关程序不合规,枉顾关键事实证据,不予立案的决定。法制说30日内给我们消息。之后我们通过局长信箱,也发送了投诉信件。
2026.09.08
派出所来电,说被砍伤人的伤情鉴定出来了,轻伤二级叫我过去签字。
之后我们将继续从 局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12389中国监察,公安法制,等多渠道投诉沧县刑警队的行为。
2026-09-05 09:08:00
2026.08.16
下午2点许,
有人去我家楼上欲与我老婆发生性关系,
我老婆全程反抗,
给我发求救信息,
收到信息后回家持刀把嫌疑人砍伤,
嫌疑人趁我不备逃离,
随后我报警强奸。
事后刑警队出警,做询问,
当日以无犯罪证据为由,
口头劝我们不要报警,
查到有隐情,系我老婆与这个男人有不正当关系,
这次事件不构成强奸,
坚持报警可能也无法立案。
最后给我们录制了不报警的口头说明视频,
把我们移交到派出所。
因为被砍伤的人在派出所报的案,
当日晚上在派出所又给我们做笔录,
放我们回去时候已经12点钟了。
隔天我们又去刑警队报案,
并提供了家里的监控视频,
明确的强奸行为,语言,肢体都有反抗,
2026.08.17去报的,期间没给过我们消息,
2026.8.30我在此致电询问才又叫我们过去
但是刑警队还是以存在不正当关系为由,
说案件事实不清,不予立案,并出示了不予立案说明,
2026.09.02
我们不服,去当地公安法制提出复议,三日内回复。
2026.09.05
目前还没有任何司法部门的联系我。
所以,等待着博主的只有两条路。
1、复议成功,按强奸罪定性,我可争取正当防卫。
2、强奸不成立,博主需承担故意伤害罪(伤情已经构成轻伤),承担刑事责任。
可能,这是我的最后一条更新了。
愿司法还我予公正。
2026-07-29 15:54:31
7.27
中午爸爸打电话给我,
说老伯伯干活摔着了,
叫我带着去医院。
我一听就赶紧回家去了,
一家去了人民医院,
整个右脸都肿了,很严重,
右脚后跟也是粉碎骨折。
脸上都是血,看着心疼,
意识还清楚,婶婶伯伯,
还是工地大姐,两个工友都在这,
工地大姐给了爸爸一些现金,
让先看病,有事及时说。
老伯伯自己也有商业险,
治疗费用这块应该不用担心。
爸爸留在医院了,我跟妈妈回家。
07.28
请假一天,上午在家休息,
下午去医院接爸爸了,
妈妈发话了,务必把爸爸带回家,
他身体也不好,总是医院熬夜受不,
这两天药都没吃。
下午去了之后陪着做了几项检查,
老伯伯状态明显变好了,
说话清晰意识清楚。
比昨天好多了,
核磁共振需要排队很久,
我俩去找小吴了,在那玩了会,
回去找爸爸然后一起回家。
2026-06-25 08:40:00
买完菜回家天空有些阴沉 ,
知会了一声便出去骑车,
向着南方前进,
想要逃离这头顶乌云,
探索了很多未曾尝试的路线,
没有了村庄的遮挡,
风更大了些,
吹得嘴里尽是苦涩,
链条也在吱呀作响增加了不少阻力。
到下一个村庄,
我想,该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