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6:24:36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臣,系三川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及阳城县公安局共同侦办的9.99专案犯罪嫌疑人老杨之辩护人。
我们请求领导关注三川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及阳城县公安局隐匿犯罪嫌疑人关押去向,限制律师会见权行使,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开展刑事侦查活动的相关情况。
犯罪嫌疑人老杨,于2024年X月X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关押于三川市陈州区看守所。2024年X月X日,辩护人通过“河南公安监管”会见预约平台预约会见老杨,经多次预约申请后仍审核不通过。后辩护人电话联系三川市陈州区看守所,看守所前台工作人员告知辩护人,老杨已经被调押至外地看守所,具体关押地点不清楚,需要向办案机关沟通核实。
辩护人随后联系专案组承办警官,向其说明了相关情况,并表达了希望专案组告知辩护人老杨目前关押地点,正在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并保障律师会见权等相关诉求。但承办警官回应态度敷衍傲慢,说:“(对老杨的具体去向)不知道,不清楚。”辩护人反问:“那这咱办的案子,人关在哪里,咱不清楚不掌握吗?”承办警官依旧回答:“不知道,不清楚。”
9.99专案,是三川市辖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又具有涉黑涉恶犯罪色彩,辩护人坚决支持三川市公安局及阳城县公安局依法开展侦查活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但辩护人同时认为,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三川市公安局及阳城县公安局应当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履职,不能以隐匿犯罪嫌疑人关押去向,限制律师会见权行驶的方式开展侦查活动。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享有依法了解案情的权利,及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9.99专案组拒不告知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关押去向之行为,严重侵害了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及及时会见的合法权利。
关于了解案情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的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
关于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第五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此外,目前天气转凉,寒冬将至,辩护人上次会见老杨时,其还穿着夏秋季节的单衣,在社会面即将全面启动集中供暖之际,不敢想象老杨身着单衣,将如何度过数九寒冬。依法告知老杨的关押去向,起码也给其家属送两件冬装御寒保暖的机会。这不仅是对办案机关文明办案的底线要求,也有助于使老杨感受到司法机关的温情与宽大,有助于其更好的配合好办案机关各项工作。
综上所述,辩护人请求领导关切9.99专案组隐匿犯罪嫌疑人老杨关押去向,剥夺律师会见权的相关情况,望领导百忙之中关切解决为盼。
敬上。
80后刑事律师的办案手记,专注无罪辩护,反抗者的灵魂从未远去。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继续阅读《法律文书:关于三川市公安局隐匿犯罪嫌疑人关押去向,剥夺律师会见权的情况反映信》的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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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1:35:38
辩护人对老李之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持异议,但认为该案系因索取农民工工资合法债务引起,老李虽然在讨债过程中实施了限制被害人老王人身自由的不当行为,但总体上趋于克制,没有进行辱骂殴打,索债金额也没有超出合法债权限度,考虑到其具备自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贵院从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面稳定的大局出发,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详述如下:
一、老李等人与老王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老王本人亦承认其欠老李等人农民工工资5万元上下,本案系老李等人多次进京向老王要账未果而引发,属事出有因,被害人老王对双方矛盾激化亦应付一定责任
老李、“老郝”等人,都是在被害人老王工地上干活的农民工。老王拖欠老李等人工钱,双方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老王本人亦明确承认,虽然双方没有对过账,但5万元这个数额大体准确。
老王笔录明确记载:
“问:你实际欠对方多少工钱?
答:我没有最终核算过多少钱,大概是5万元左右。
……
其中29000元是工人工资,19000元是带班班长两个月的工资,另外2000元是他们这两次来京找我要的路费、油钱等。
……
问:钱数有没有大的出入、差别?
答:没有。
……
问:欠条有多大出入?
答:出入不大,顶多百分之十左右。”
从老王该份陈述中可以明确得出以下结论:
一是其确实拖欠老李等人农民工工资5万余元。
二是老李等人在此之前已经多次赴京找老王要账,但并没有要到。(注:据辩护人会见老李所了解到的情况,老王拖欠工资后,对老李等人避而不见,电话也不接,老李等人多次赴京找其要账未果。)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农民工工资一直被赋予相较其他债权更优先的受偿顺位。如在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的受偿顺位甚至优先于合法生效的建设工程项目抵押权。
立法及司法体系之所以作如是规定,不仅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考量,更有维护社会面大局稳定的深远考虑。
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政策原因,农民工群体一直在相对缺少社会保障的环境下艰难生存,属于容易发生“脆断”的高敏感人群。
给予农民工工资较高权重的司法保护,也是从国家层面对农民工长期困于“低权利保护状态”的一种政策补偿。
具体到本案,老王明知自己拖欠老李等人工钱,却迟迟不予解决,还躲起来不露面。我们虽然反对任何极端行为,但就事论事,老王本人在此事中的表现,对激化双方矛盾,扩大事态,应当负有相当程度的责任。
不能说现在进入了刑事司法程序,老王在司法程序中获得了被害人身份,司法程序就应当无条件偏向保护老王的各项权利。辩护人建议,还是应当站到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全面厘清事件来龙去脉,分清是非曲直,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
二、对于因讨要合法债务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入罪标准应如何把握,司法理论界及实务界均有不同声音,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检察日报刊发文章,就旗帜鲜明的认为,应当从宽把握,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掌握,如依最高检司法观点,本案根本没有达到入罪标准,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于2013年6月26日转载刊发原载于《检察日报》的文章“索债型非法拘禁:从三方面把握是否定罪”。
文章旗帜鲜明的认为:对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的定罪问题,需综合考量拘禁行为的起因、持续时间、手段、危害后果等多方面的因素。关于非法拘禁持续时间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作出如下解释: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予立案。对一般主体实施的非法拘禁持续时间,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笔者认为,对于单纯非法拘禁行为的定罪标准,可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上述司法解释,以24小时为准。上述案例中(指索债型非法拘禁案,辩护人注),非法拘禁开始时间的认定,应从被害人实际被“控制”时起算,而不应从索债时就开始计算。
根据老李本人陈述,其控制老王人身自由的时间持续了六七个小时。即便按照老王的说法,整个拘禁行为也只持续了十个小时左右。如依最高检司法观点,则本案根本没有达到入罪标准,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文章原文,一并附后,供贵院参考。
三、本案中老李等人的讨债行为总体上比较克制,既没有非法占有钱财的故意,也没有伤害老王人身的想法
如前所述,老王拖欠老李等人农民工工资5万余元的事实清楚,老李等人在讨债过程中,所主张的金额自始至终没有超出合法债权限额,且索债对象也仅指向老王本人,没有扩大至其亲朋好友。
老李等人在讨债过程中,虽对老王采取了绳索捆绑、胶带封嘴等过激手段,但目的仅仅是为了压制其反抗,并没有伤害其人身的想法。
在老王承诺归还债务,并向老李等人出具欠条后,老李等人当即恢复了老王人身自由。
四、老李具有自首、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
相关材料,卷宗中有较为清晰的体现,在此不作赘述。
综上所述,建议贵院站在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面大局稳定的高度,审慎处理案件,厘清来龙去脉,分清是非曲直,对老李依法从轻处理,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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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阅读《法律文书:厘清来龙去脉,分清是非曲直,站在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面稳定的高度审慎处理案件 ——关于建议对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老李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书》的全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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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2:07:18
狸花猫很邪性,智商高,性格又野,独立性强,很难养熟。
咪咪打小就很有性格,过于活泼,精力旺盛,甚至有点“超雄”,经常对人张牙舞爪,还多次咬伤宝宝。我趁着它小,可塑性还强,多次抡起老拳,爆锤它的头。话说猫科动物的脑壳真是硬,这几拳抡到人脑袋上,人也得蒙,可咪咪愣是没丁点事儿。也得亏从小就被我暴力压制,些许压抑了些野性,不然现在场面将更加难以收拾。
狸花猫还很聪明。常在抖音上刷到各路会自己蹦起来开门的狸花猫大神,当时还只当个“摆录”段子看,结果没想到,咪咪竟也无师自通,学会了开门。
最开始还只是会开卧室的木门,后来它趁人开关大门时不注意,自己个儿溜到楼道上逛哒了几圈,大约是尝到了自由的滋味儿,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先还只是趁人开关门不备时,猫着腰一个箭步冲出去,后来琢磨出来,原来防盗门的开法跟卧室木门一样,就常常趁白天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出去玩。好几次我回家,看到房门大敞,玩够了的它,依旧不舍得回屋,小小的谷堆在门口。
去年十一节的时候,我从老家先一步回郑,到家却发现忘了带钥匙。更要命的是,从来甩上门就走的老婆,那次还用钥匙反锁了大门,导致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开锁,只能暴力拆锁。趁着那个机会,我给大门换上了心仪已久的指纹锁。然而开锁师傅却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瞅准了我必得立即在他那里买锁,狮子大开口。我只得忍痛买了个看起来最不坑的低端货。
如果不是要防猫,这个锁其实用起来也不错。尤其是电池,格外耐用。从去年十一节装上开始,到现在已经用了十三个月,电池却依旧健康工作。
这个锁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真正的反锁功能。看似从外面一抬门把手也能反锁,但实际上从门内一压门把手,全部反锁都能联动解锁。如果要想实现真正的反锁,只能从内侧手动旋转反锁旋钮。但这样一来,从门外又没办法打开门。
小区在大学城附近,周边被国家机关包围,算是治安非常好的区域,加上我家门口又装了智能门铃,基本不用担心被盗。所以这个门锁虽然简陋,但若是只论“防人”,其实倒也够用。没有那么傻的贼,眼瞅着门口装有摄像头,还傻乎乎来踩点窍门。
但咪咪的出现,让情况起了变化。家里出了“内鬼”,它倒是把门扒拉开,自己跑着潇洒去了,但门户大敞,就难保“心怀不轨”之人进屋翻箱倒柜一番了。
家里还真颇有些贼能看上眼的玩意儿,各种电子产品,这 pad 那 book 的。若光是这些电子产品,偷也就偷了。关键我还攒了几年的黄金,从一克不到五百攒到七百多八百,如今倒也价值不菲。平常就放在卧室衣柜里,这要是被小贼一网打尽,我简直要心肝疼的睡不着觉。
前几天,当我再一次中午回家后发现门户大敞,咪咪不知所踪后,我让牛牛转告当时还处在冷战状态的老婆,让她把家中收拾转移到地下室去。
地下室其实很安全。一来没人会想到谁会把大宗值钱物件放到地下室,这叫兵者诡道也。二来地下室门口正上方,就悬挂着物业硕大的监控摄像头,威慑力拉满,任何一个专业素质合格的小贼都不会选我家地下室作案。
然而老婆显然并不这么想。女人对金银珠宝的热爱,蚀刻进了灵魂。《色戒》里的王佳芝,为了一个钻戒,甘愿出卖革命战友,并不惜把自己的命搭进去。老婆显然认为,这些金子理应呆在卧室,近距离陪伴着她。
我老婆的做法是,临出门前,把猫扔进猫笼。
女人大多都不太喜欢猫。我想可能是因为猫太过妩媚妖娆,与女人形成了某种动物性层面的竞争关系。并且在这个层面的竞争下,任何一只猫都能实现对任何一个女人的绝对碾压,这必然激发女人潜意识中的不满。
这个猫笼还是老婆买回来的,她当时主张,养猫可以,但是要关笼子,还说她同事谁谁谁家猫就养在笼子里。我强烈反对,说这多残忍,一点也不人道,你那个同事肯定不是真爱猫。那时候咪咪虽然已经初现顽劣本性,但毕竟还没沾染上太多“恶习”,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但眼下咪咪喜爱没事到处溜达的习惯,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家庭人身与财产安全——若是它半夜将门扒拉开出去溜达,可能闯进家里的便不再是小贼,而是大盗了。在这个最高的“政治”与最大的“大局”面前,老婆将其关笼的行为便显得无比合理了。
其实我不太能理解,咪咪为什么这么喜欢出去溜达。它是只小公猫,但早在还不满一岁时,就已经嘎了蛋。按说,嘎了蛋的小公公,应该不怎么“有脸”出门才对。哪像这位爷,一天天楼道里晃荡,搞得上三层下三层的邻居们都快认识他了。常见邻居在业主群里吆喝:“十八楼的,你家猫又出来溜达了,撵不走,赶紧来抱回去吧!”
从上周天开始,我就一直在外出差,今晚到家,往猫笼里一瞅。好家伙,小家伙气得腮帮子鼓起来,猫砂盆里的猫砂扒得撒出来一半,饭碗水碗打翻在地,也不知道是啥时打翻的,不吃不喝多久了。
我把猫放出来,给它盛满水和饭。
最令我震惊的事发生了。猫酒足饭饱之后,围着我腿脚喵喵叫着蹭了几圈,然后迈着猫步徘徊到门口,站到换鞋凳上,一伸手,门锁传来清脆的开锁声,猫就这样驾轻就熟的拱开门,扬长而去。
不一会儿,老婆带着牛牛回来了。
说起猫这几天的表现,老婆更气得不行,指着牛牛学习桌前洒落一地的粉笔说:“猫这是跟人置气呢!昨天就开始跟人对着干了!看这是故意搞破坏把宝宝的粉笔都扒到地上了!”
嘴上虽埋怨着猫的不是,一听猫又跑不见了,老婆还是出门寻猫去了。
猫出门的时候,动作干净利落,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我还以为,猫这回是真生了气,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结果每两分钟,楼道里就传来喵喵叫的声音。咪咪像一条狗一样,跟在老婆身后颠颠迈着猫步进了门。
我问在哪找到猫的。
老婆晒了一声,道:“它还能有多大个本事?!顶天往上跑两层往下跑两层。正在 17 楼楼道口站着,等人过去接他呢。我一过去,他就跟着回来了。”
猫这种动物,真是神了,连生气起来,都跟小女人一样一样的。
还是尽快换把好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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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33:57
《我们生活在南京》,终于读完了。
一本令我爱恨交织的书。
爱,是因为它读起来实在太爽了。是继《赫氏门徒》《诛仙》《三体》后,我所读到的最爽的书。
恨,同样是因为它读起来太爽了。为了读这本书,我甚至最近半个来月都萎靡不振,皆因熬夜苦读所致。
作者天瑞说符很年轻,才二十多岁。
科幻作品嘛,文笔什么的,从来都不是重点。大刘的文笔饱受诟病,但不影响人家写出享誉世界的伟大作品。
年轻作者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脑洞开的太大,后面收不住,剧情不能自洽闭合。
这本书中最大的遗憾,在于连翘这个人物。
我能很清晰的感觉到,作者最初设想的剧情线,跟我们现在读到的剧情线,完全不一样。现在读到的剧情线,是为了避免烂尾局面进一步扩大,而不得已进行大幅删减切割后的结果。
连翘这个人物,就带有非常明显的删减痕迹。
连翘租住的地方,与主角白杨同一单元楼,白杨住 804,她住 703。
703 这个房间,开篇就有大幅文墨交代,这个房间是女主角半夏的老师曾经的房间,末日之战发生后,老师将这个房间改造成了配电室。作者还效仿《鲁滨逊漂流记》的处理,为半夏安排了一个动物玩伴,黄鼠狼黄大仙,黄大仙的职责是,守护 703 房间的线缆,防止老鼠将线缆咬断,影响供电。
故事中,半夏的年龄是 19 岁。那么倒推一下,白杨故事线再往后推进一两年,小半夏就该出生了。
那么问题来了,半夏是谁跟谁生下的孩子?
显然,作者最初想把半夏安排成白杨与连翘二人的孩子。
《南京》这本书,应该受了《星际穿越》很大启发。主剧情线都是人类遭遇重大生存危机,面临种族灭绝,当前时间线的人类与未来时间线的人类跨越时空,梦幻联动,最终完成拯救人类的伟大使命。
恰好在《星际穿越》中,男女主角就是父女关系。
如果将白杨与连翘安排成一对 CP,虽然会略显俗套,但故事明显会更精彩。毕竟从底层算法上来讲,所有的故事都很俗套,尹鸿在《当代电影艺术导论》中归纳了 9 个故事原型,这 9 个原型可以概括人类历史上的所有故事。更何况,现在纯码字已经赚不到大钱了。想名利双收,就得奔着影视化走。你一个硬科幻,玩风骨,不屑于擦边就算了,至少也得玩点暧昧吧,不然市场怎么买账?
但是岔劈就岔劈在,白杨这个男一号,从一开始的人设就没立住。怎么概括白杨呢,这么说吧,他是一个过于普通的高中生,是那种普通到拼尽全力才能考上个普通本科的高中生。这么一说,大概就能稍微勾勒出人物轮廓来了。这种过于普通的个性,决定了他不可能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包括谈恋爱,更不用说做爱。
作品中的人物,尤其是长篇作品中的人物,自有其命运轨迹,不是任由作者摆弄的玩偶。白杨乖乖普男的人设定的太死,连带写崩了连翘这个全书二号女主角,现时代时间线头号女主角。
男主角白杨不可能主动谈恋爱,总不能安排女主角连翘去勾引他。再者这样也过不了审,御姐勾引高三在读小正太谈恋爱滚床单最后还生出个小猴子,这不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
其实要想盘活这个故事链,只需要做一点点小小的改动,就能够完成逻辑自洽。
可以让白杨学习成绩差一点,完全写成个调皮捣蛋被学校开除的街溜子小混混,然后再跟女主角连翘谈恋爱生孩子,就一点问题没有。
如果觉得这样太 low,或者说成绩太差知识储备太低撑不起角色,也让白杨学习成绩再好一点,写成类似韩寒那号人物,智商超高又叛逆,高中幼稚的课程让他感觉乏味,经常捣鼓些神神叨叨老师都听不懂的前沿物理术语。一个偶然的契机,闯了个大祸,被学校开除。
总之,在当前偏左的主流社会思潮下,只要白杨不摆脱高三在读生这个身份,就没办法跟小姐姐做爱。更别说,这个连翘,还是个武警部队中尉警官,特战队员。作者要敢直接让他俩滚床单,估计直接要被封杀。
给白杨安排个小姐姐滚床单,不仅仅是为了凑些香艳剧情,也能让整个故事的哲学性上升一个段位。
人类遭遇危机——英雄介入危机——最终解决危机。
这是一个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故事。
我更欣赏古希腊神话的故事哲学。
命运不可违背,无论你是谁,无论你付出多大代价,无论你进行多少尝试,都改变不了命运。
起点和终点早已注定,所不同的,唯有过程而已。
《南京》这个故事,完全可以讲成一个莫比乌斯环式的故事。
在人类所不能理解的维度上,地球遭遇了重大危机,人类一次次进行西西弗斯式的无畏抵抗,但毁灭的命运始终无法更改。
白杨无意间接收到来自 20 年后的无线电波。发出求救信号的人,恰恰是他的女儿,半夏。
得知人类即将面临毁灭的现在时间线,武警中尉警官,特战队员连翘,受组织指派,贴身保护白杨的人身安全。白天,二人形影不离。夜晚,连翘住进与白杨同一楼洞的 703 室。
背负全人类的命运,是任何人都难以承受的重压。二人在执行特种任务中,逐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人类在这种无法理解的危机面前,始终一筹莫展。
在“刀客”(小说中设定的“高维”敌人)即将登陆之际,二人终于突破了战友情谊,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完成了身体与灵魂最紧密的结合。
人类被刀客屠戮殆尽之际,半夏呱呱坠地,白杨与连翘怀抱着襁褓中的半夏,建立了人类末日游击队,潜入地下,与“刀客”开展斗争。
很快,游击队被“刀客”大举包围。为了掩护连翘与半夏安全撤退,白杨付出了生命,而连翘则失去了一条腿并烧毁了容貌。
随后的剧情线,就与《南京》开篇的剧情线完成了闭环衔接。连翘作为武警特战队员,利用自己的求生技能,为半夏搭建了末世庇护所。
白杨居住的 804 室,改造成了半夏的家。她自己曾经居住过的 703 室,改造成了配电室。
母女二人作为地球上仅存的两个人类,无忧无虑的生活了几年。随后,不幸再次降临,人类灭亡刀客撤退后的地球,原始自然环境迅速夺回原本被人类占据的生存空间。连翘被出没的孟加拉虎杀死。从此末日后的世界,只余半夏一个人。
半夏按照连翘生前的交代,每天通过短波电台发送求救信号。
直到某一天,她在电波里联络上了她自己的父亲——白杨。
二十年前的白杨。
她还将在视频通路建立后,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连翘。
只不过,一家三口,并不能相认。
此时的白杨和连翘,还没有在一起,更不知道二人会一起生下一个叫半夏的女儿。
而半夏也不知道白杨和连翘长什么样子。父亲在她记事儿之前就已经牺牲,母亲的脸被烧坏,她认不出。
这样的剧情,是不是要饱满的多?
别急,还有绝杀。
当故事首尾相接,形成闭环之际。作者可以拉远到上帝视角,以画外音的形式交代这样一句话:
这是半夏第 209755696 次连通白杨,人类第 209755696 次自我拯救行动,就此拉开帷幕。
真他妈酷毙了,想想就全身起鸡皮疙瘩。
西西弗斯的剧情,也没有这个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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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09:32:26
老陈案的卷宗到检察院了。
作为整个售假案的头号人物,老陈撂得极快极彻底,彻底到几乎没有任何辩护空间。
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是老陈一个人攒起来局。
他的玩法,有点像当年盛大陈天桥空手套白狼。陈天桥身无分文,就一张传奇的授权合同。他拿着合同,上骗电信公司,下骗各大网吧,竟然真让他创立起一个网游帝国来。所不同的是,陈天桥虽然胆子肥,但干的最终是合法生意。而且我们外人看来高空走钢丝的操作,陈天桥本人并不认为是个多大的事儿,多年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陈天桥回望这段筚路蓝缕的创业之路,坦然宣称,其实当时市场都知道,传奇就是颗摇钱树,大家看到我手上有合同,都知道有钱赚,合作必然能成。
老陈是怎么玩的呢?
地球人都知道,制假售假犯法,尤其他玩的还是假轮胎。轮胎属于重资产项目,要搞土地,要建厂房,要招工人,要找销路……
我都投资这么大了?为什么不干脆造合法授权的轮胎?何必去造假违法犯罪?
说服上下游跟他一起玩是说服不了的,老陈只好用骗的。
骗生产厂家:“你只管生产,销售我全包,而且我不在国内卖,卖到蒙古国去,你放心,保管没事儿。而且我卖九条真的里头掺一条假的,没人会发现。”于是,生产厂家拿下了。
骗经销商:“我在中原海关和源头工厂有关系,这些都是外贸回流和生产厂家的低价串货,你放心,保真。”于是,经销商也被拿下了。
把大家都骗入局了,出事儿了,他这个做局的,第一时间就彻底撂了。
我从不指望犯罪分子有道德,正常来讲,一个受过良好道德规训的人,不太会走上犯罪道路。哪怕在这个犯罪流程被无限细分,很多犯罪活动的道德判断越发模糊的今天,依旧如此。
但我认为,犯罪分子起码应该遵循一些江湖规矩,譬如讲义气。不是说你不能撂,就像女人遭受强奸一样,虽然最终都要从,但在从之前,你至少要稍微反抗一下,哪怕仅仅是象征性的。
尤其是被老陈拉下水的经销商,大约是三分真,七分演,喊冤喊的那叫一个动情,那叫一个离谱。
首次讯问。
公安问:“你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交代?”
答:“没有。”
公安做思想工作:“请你端正态度。”
答,嚣张的:“我态度好的很。”
俩新兵蛋子公安没见过这阵仗,傻眼了:“你是否认罪认罚?”
答,嚣张且得意的:“我肯定没有罪啊!”
关进看守所后,公安派了俩经验老道些的民警前来讯问。好不容易问出点东西,到了签笔录的时候,又整幺蛾子。
这厮拿着笔,几乎将每一页笔录每一段话都改的面目全非。实在圆不过来的,干脆直接划掉。就这样核对了将近两个小时,直接掀了桌子,说公安记得全不对,要求重新做笔录。
公安只得按其修改后的笔录,重新制作,重新打印,并再次交给他核对。这一核对,又核对了一个多小时。约莫觉得这份笔录被两个老民警绕进去了,说得大不利,签不得,干脆撒泼耍赖,将笔录掷还给民警,不签了。
把俩民警气的半死。专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了讯问经过及拒签情况,附进卷宗,依旧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我很期待到了法院阶段,他会如何表演。希望公安这次讯问有同步录音录像吧,否则还真不太好搞。
这个一个狂浪不羁,嚣张到顶点的经销商,还真取保出来过一段时间。
我猜可能两方面原因:一是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大老板,在当地多少有些司法圈的人脉资源,有些甚至直接给领导干股分红,以求庇护,这些资源多少帮了些忙;二是这货确确实实有三分冤枉,他说自己干轮胎生意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假轮胎,因为造假成本太高,没个上千万投资弄不成,在他自己的认知里,从来没想过轮胎还能有假的。他的律师也比较给力,提交了好几段他跟老陈之间的录音,从录音内容来看,确实不像是确切明知的样子。
插播一段法律知识:刑事司法中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状态有两种途径。一种即上文所提到的“确切明知”,就是字面意思。另一种是“推定明知”,即行为人虽然明知,但拒不交代,辩称不知,此时就需要结合一些外部事件作为锚点,以普通人的正常认知判断为基准,推断其是否明知。经销商虽然始终坚称不知情,但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其所售出假冒轮胎,曾遭大量客户投诉,有些客户还找到源头厂家出具了具备法律效力的真伪鉴定书。但经销商依旧充耳不闻,继续售假。此外还有一系列足以推定其主观明知的证据,见下文。
这个经销商最终能被检察院逮捕,再次住进看守所,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遭到了老陈的背刺。老陈像名侦探柯南一样,抽丝剥茧,逐条协助公安分析:什么一开始就告知经销商全是假货啦,什么自己发的轮胎连厂家标签都没有,都是自己做的假的发给经销商,经销商再自己贴上去啦,什么售后纠纷处理没按行业规范来全都是退货退款息事宁人啦……
再次进看守所后,经销商这货也没消停,继续拉了泡大的。
一次做完笔录,他在最后一页的空白处,大书特书。原文过于经典,不忍改动,全文摘录如下:
“今天的两个公安专门问一些我不知道的小事情,所以我的回答是不知道,让领导看了笔录觉得我不老实,我要求下次做我笔录找小刘公安给我做.他是比较公正的,就是最后一次我在派出所给我做笔录的小刘公安。”
被公安铁拳来回锤了几轮后,他心里大约也有数,胳膊拧不过大腿,因此虽然跟两个前来讯问的小民警继续发生了冲突,但还不忘向说话顶用的大领导服软。
不过你服软就服软吧,捎带人家小刘公安干啥?这不转手就把人卖了吗?
果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老陈是个两面三刀的吴三桂,经销商也是个翻脸不认人的三姓家奴。
派出所这个小刘公安,我印象很深刻。
他绝不是犯罪分子的暗线、保护伞,恰恰相反,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公安民警。只不过是个新兵蛋子,欠缺点跟无良律师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经验。
我干律师这么多年,申请过无数次取保候审,唯有跟刘公安对接这一回,他煞有介事的给我出了个“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其他 99.99999%的公安,连收律师的取保申请都不愿意。
一次我在田园路派出所交个取保申请,公安直接开口吐槽:“你说你交这弄啥?说白了你交了我们根本看都不看。不给你们回复吧,你们还到处告我们不依法办事。给你们回复吧,一天到晚忙的跟啥样,光弄你们这些熊事儿了!你们想办取保找检察院去!检察院不批捕我们自然就取保了!”
不光程序上照顾律师,实体上刘公安也愿意跟律师说实在话。批捕前,我们找他探口风,想了解下有没有可能通过退赔取保出来。刘公安直接了当的说:“他(指老陈)现在应该也拿不出啥钱吧,资产都被我们查封完了。结合他的地位作用,我个人建议没必要说到处借钱来退,家里还有几个孩子,先把日子过好吧。”如今拿到了卷宗,回首这几句忠告,当真金玉良言。
一两个月前,我还联系过小刘公安,问他案件往检察院送没有。结果小刘公安说,自己已经不在专案组上了,无可奉告。我又追问,能否告知一下现在跟谁对接联系。小刘公安很不熟练的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架势,说你们自己去局里问吧,我这边给你说不了。
当时我整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说好好个人,怎么突然一百八十度大拐弯,性情变化如此之大?
看了经销商留在笔录上这几句话,我才恍然大悟。
中国人的斗争哲学讲究一个“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
这句话反过来也成立的:“敌人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敌人。”
一个犯罪分子和无良律师都说好的侦查员,还能留在专案组吗?
那必须不能啊!
80后刑事律师的办案手记,专注无罪辩护,反抗者的灵魂从未远去。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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