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9 22:19:09
这两天,国内媒体铺天盖地地讨伐法国球星姆巴佩,因为他的“独裁者”迷因将毛泽东也指为独裁者,然而在中国的审查制度下,这却又是极大的禁忌,其结果是正如有人嘲讽的:“十几亿人的感情受到了伤害,但不知道受到的伤害是什么;还有几亿人对‘不当言论’感到愤怒,却不知道不当言论是什么。”
由于相关新闻对具体缘由讳莫如深,这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不少人齐刷刷高喊着“支持”,但他们却并不知道自己在支持什么,大部分人都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姆巴佩说了什么”都上了热搜。
这种大型行为艺术现场,难免会让一些人诧异,网上有一位说:
本来没在意,但是刷评论区个个都说“支持”,好像全世界都知道、只有我不知道,我去搜各大平台没找到具体内容,甚至在某号看到写明“不能翻译的内容”。这彻底勾起我的好奇心,八卦到问国外同学……
在我们这个国度,很多新闻的关键信息都是缺失的,这并不一定是因为“草台班子”,常常倒是一种有意为之的精细控制:哪些是能说的,哪些是不能说的,而所有说出来的,都是为了预先管控好受众的反应。
本来,新闻的重要社会功能是保护公众的知情权,通过准确、迅速、全面地披露事实真相,让人们得以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
然而,在我们这里可不是这样,相反,新闻缺乏关键信息但却情绪浓烈,因为新闻的用意并不是为了让人学会思考,恰恰相反,只需要让你知道“国外很乱”、“中国不可冒犯”,但你不需要知道原因是什么。这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当下社会很多国人的行为模式就是这样被潜移默化塑造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这是极为普遍的情形。你常常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就给你下一道禁令(“明天起别去张三家了”),你就算再三追问,他们要么含糊其辞,要么随便找个理由搪塞你,实际上,他们的意思是:“别问了,听话。”
社会学家张德胜在《儒家伦理与社会秩序》一书中指出,奠定中国两千多年来社会秩序的孔子思想,其重点只在重建社会秩序,上位者制定行为守则,下位者只须遵从:
社会规范与医师的处方一样,当事人不必知之,只要照办就行。所以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人认为这充分表现出他的愚民立场,实则他只是申述行为规范的本质。
事实上,当事人要是知道清楚了,反倒会妨碍遵从。因为这时候每个人就会有各自的想法,甚至跟你辩驳,但直接的指令则是不由分说的,所谓“理解了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
在《鹿鼎记》里有一幕,康熙得知太后宫中竟有男人身死,为查明真相,前往夜探,皇上一句话就把二百多人“声控点穴”了:
众侍卫、太监正在乾清宫外层层守卫,一见忙跪下行礼。康熙喝令:“大家站住,谁也不许乱动。”这是皇帝圣旨,谁敢有违?二百余名侍卫和太监就此直挺挺的站住,毫不动弹。
这些侍卫和太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皇上为什么命令自己不许动,但你照做就完了,一切行动听指挥才最安全,既然上面的那些秘密不想让你知道,那你知道得越多,脑袋就越不安稳一分。
当你习惯了这样的活法,慢慢地就会丧失自己的主见和独立判断,因为那都很危险,只有听从指令、追随众人才是安全的——你不需要知道具体缘由,也别问“为什么”,关键是你的态度要跟上,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盲从”的“盲”不仅是源于信息不对称,而且连遵从者自己都觉得,最好别知道太多,听话就行,这样最可靠。事实上,我们的社会系统也在鼓励这样的盲从——“盲从”不太好听,但现实中却往往比“独立思考”得到的好处更多,还更不费力。
原因也不难理解:一个人要是有了自己的独立思考,难免就不那么听话,也就不好控制了,既然如此,在一个权力控制的系统里,自然会出现逆淘汰——听话的孩子才有糖吃。
久而久之,这就像在身体内植入了一个自动程序,一接到指令就会自动触发,而且由于免去了停顿下来思考的步骤,还反应极快,情绪异常激烈,都不问为什么,就恨意翻涌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网上的评论区经常看到一些高赞留言,喊着“坚决支持”、“xx必胜”,他们与其说是在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如说是在站队表态,而越是这种缺乏个性的口号,还越能成为许多人的共同立场,倒显得声势浩大,在舆论场上引人注目。
我知道,仅仅批评“盲从”是无济于事的,没有人会乐于承认自己盲从,而只会把这种批评看作是知识精英的傲慢,何况他们足可找到很多理由为自己这么做开脱——例如,那是一种正义也正当的表达。
要有所改变,肯定是很难的,因为这并不只是改变对具体某件事、某个问题的判断,而是要改变一种思维方式。实际上,对于习惯了那一套教育方式的人来说,盲从才是更“自然”的事,因为那意味着凡事从“作为集体的一份子,我应该如何”这个点出发,不需要考虑“我”,以至于到最后已经不习惯从“我”出发来考虑问题。
只有当越来越多人的自我意识觉醒,社会的运作才有可能发生变动:下位者不再只是“不理解也要遵从”,而是“只有理解并认同,才能遵从”,这就意味着不得不改变原来那种简单直接的指令,而逐渐演变为复杂的说服、谈判、协商过程。
当然,这对大部分人来说可能都太遥远了,但在当下,至少有一点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在了解清楚事实真相之前,先别急着支持或反对,更别让情绪替你做出判断。
你不必刻意特立独行,但也决不要太热情。
2026-10-29 21:59:53
姆巴佩道歉了,但中国这边显然并不买账。
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道歉”首先意味着“认错”,然而,姆巴佩虽然道歉,却并未认错。
他在声明中没有一句话说自己的言论“错误”,只是说“欠妥”,因为“这些话伤害了中国以及世界各地华人社区的许多人”,但“这绝非我的本意。我对中国人民及其历史怀有深深的敬意,我真心感到抱歉。”
请注意,这番话的重点并不是落在他言论的对错上,而在于自己行为造成对方不快上。你说的一句话,从你的主观感受而言哪怕是真实的,但对方却依然可能不愉快,那这在礼仪上就是欠妥的。
打个比方,你到印度去,事后吐槽当地真是脏乱差,结果在网上招来很多印度人不满,你道歉了,因为不论如何,你这话确实让对方不舒服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你认为自己原来的那个判断是错误的——你心底里的想法没有改变,只不过现在知道了,这会冒犯到印度人。总而言之,你为之道歉的并非自己观点的错误,而是行为本身使对方不悦。
这是建立在双方感受不一致、观点分歧但尊重对方感受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我们不必看法一致,但我错在不够了解你、也不够尊重你的感受”,所以他才强调“我对中国人民及其历史怀有深深的敬意”,那意思是“我对这种异文化了解不深但我是尊敬的”。
这和中国的“道歉文化”显然大相径庭,因为在中国人的普遍认知里,“道歉”的意思是“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彻底反省”,你都没承认自己根本就错了,那这道歉就不“诚恳”。
正因此,国内很多人对他的道歉声明不满,嘲讽“他不是知道错了,只是怕了”——也就是说,按照这一权威主义伦理学的逻辑,不认错的道歉只是伪装出低头的样子以求过关,但态度都不到位怎么能让你过关?所谓“心服口服”,在我点头满意之前就还没完。
这其实是建立在“我对你错”基础上的,不容对方继续保留原有异议,那问题来了:怎样才能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中国人从小就知道,仅仅表态道歉、乃至认错,都还不到位,哪怕你一副真诚的样子说“对不起,我真的错了”,对方还会反问:“你还知错啊?那你说说看,你到底错在哪里?”
这是最微妙也最危险的关口,你极有可能一句话没说对而前功尽弃,因为最棘手的是,即便你已经彻底反省、认真检讨自己,然而你所理解的过错,却未必是对方想要的。
也就是说,在这里,要求认错绝不只是要对方一句话、一个态度而已,还必须是对方彻底接受己方的意志,双方要在思想上达成统一。
在无法改造其思想的情况下,能迫使对方屈服的几乎唯一办法,就是加大施压,但这就造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对方之所以低头明明是迫于压力,但你只因为压力(“怕了”)才这样又不能让我满意,你必须发自内心地承认自己确实错了。
这样,道歉常常演变成一个单方面碾压的态势,不够“彻底”就没法过关,而这又反过来让很多中国人既不愿意道歉,更不肯轻易相信别人的道歉是“真心诚意”的,结果是“道歉”的博弈没完没了,而越是这样,最后道歉越是并非出于真心,而只想过关。
更麻烦的是,道歉到哪一步才算过关,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如果要说有,那就是“道歉到直至对方满意为止”。
问题也在这里,因为怎样才算“满意”,是难以捉摸的,这就得揣摩对方心思,了解那个微妙的点到底在哪里。别说对老外了,就连中国人都常常吃不准。
如果他的道歉不能让人满意怎么办?那就希望他的“单位”能管管他,给他点压力,也把更多人牵扯进来,他不懂,难道管事的人也不懂?
正因此,央视体育青少年中心发言人强调,“姆巴佩本人是皇马球员,皇马俱乐部难辞其咎”,不认同皇马“球员有权表达个人主张”的解释,“希望皇马不要一厢情愿做白日梦。在皇马的道歉没有到位之前,一切免谈。”
也就是说,皇马作为姆巴佩的“家长”和“单位”,有责任“管好”他,道歉不但是要向权威低头屈服,而且态度还得到位,所谓“心服口服”,在权威点头满意之前就还没完。
这是一种没有妥协余地的博弈,其结果要么是对方彻底认错并屈服,要么双方关系崩断,因为一时间看起来这很难找台阶下。
其实依我看,也不用让洋人揣摩心思了,还不如这边教教他们,草拟好符合中国人胃口的道歉信,让他签个字,这事也就过了。反正按太多国人的理解,老外不那么在乎面子,他们只不过是想要实际利益,相比起来,我们中国人就没那么在乎利益,尊严才是第一位的。
更何况,最终这边与其说是想要一个真诚的道歉,倒不如说是为了能有所交代:无论是对那些相关品牌还是合作媒体来说,他们只有表现得毫不妥协,才能避免被殃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姆巴佩越严厉,自己就越安全。
谁也不知道这最后怎么收场,但我猜想,这样声色俱厉的表态,与其说是对着姆巴佩和皇马说的,倒不如说是对着无数国人说的,毕竟这也是一次很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既彰显了“中国不可冒犯”的姿态,让洋人知道了我们厉害,也让国人长了志气,再怎么国际巨星,冒犯到这边的,那你非道歉到我们满意不可。
受教育的,其实不是姆巴佩,而是中国人。
2026-01-15 06:52:55
这份通告,无论是版式还是用语,原本实在平平无奇,但发出来不过三个多小时候,我看到时,它的阅读量已经超过该号平日文章阅读量十多倍了。
有人哈哈大笑,有人感叹不已,也有人讽刺:“清华取消独立精神了!”还有人则说,还是改了得好,名实相符了,相比起隔壁北大,清华人的精神本来也不见得独立,在海外常有清华人在群里教训老同学:“你在国内要知道还是国内好。”
这我想倒并不重要,就像哪怕身边的中国人并不文明,但并不妨碍国人自我标榜“礼仪之邦”。何况无论清华人怎样,也无论这次改名有何隐情,“独立精神”要被抹消,总归是可悲的事。
“独立精神”之所以对清华人有着特殊意义,当然是因为提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一知识分子精神图腾的陈寅恪,一百年前曾是清华的国学导师。
这句话,最早是1929年他用以祭奠王国维的,当他自己一生践行之后,又被纪念的后人题写在他的墓前。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主张这位国学大师的许多关键词,其实源出德国(请点击:《维舟|陈寅恪思想的德国渊源》),不过,我当时谈到了“自由之思想”,却遗漏了“独立之精神”。
现在想来,陈寅恪所主张的“独立之精神”,只怕也有德国文化渊源。
传统的儒家士人,是谈不上“独立”的,更没有强调过“独立精神”。很多人可能以为“独立”就是“气节”、“风骨”,然而,那其实并不是一回事。
海瑞可算得“硬骨头”,冒死上疏,直斥人君之非,不可谓无气节,然而他精神独立吗?他在狱中得知被他痛骂的嘉靖帝驾崩,“即大恸,尽呕出所饮食,陨绝于地,终夜哭不绝声”——这是大忠,不是独立。
陈寅恪标举知识分子“独立”,想来其要义在于“不受政治干涉的自主研究”,但这并不只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的那种象牙塔式清高,更重要的是隐含着“文化可以也必须超越政治”的信念。
也就是说,“独立之精神”与“自由之思想”远不只是简单并列,而是紧密关联的一个有机整体,没有“独立”也就谈不上“自由”,唯有坚持“独立之精神”,才能以“自由之思想”达成超越。
这一内在动力所指向的,与其说是儒家的“成德”,倒不如说是古希腊的“爱智”。陈寅恪的另一段名言表达的就是这一层意思:“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
如果不了解西方思想,仅从国学出发,就很难清楚认识陈寅恪这番话的深意。
英语的“independent”(独立)一词,原本仅指“不依赖他者”,且原本主体是民族、教会等,直到1660年代以后才指个人,一直要到1790年,才有了“不偏不倚,不受外界影响”(“unbiased, set up so as to be unaffected by outside influence”)这一层含义。
在德语中,“独立”(Unabhängigkeit)一词首先强调的是自主性(Autokratie),而“自主”这一概念源出古希腊语autonomía,从词源上来说指的是人作为理性存在所具备的自决状态,乃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一言以蔽之,只有自由人,才谈得上“独立”。
《辞源》对“独立”的解释
在儒家文化里,“独立”没有这样的内涵。勉强能诠释为“自立”的,是《易·大过》里的一句:“君子以独立不惧。”《荀子·儒效》里倒是有一句“师法者,所得乎情,非所受乎性,不足以独立而治”,然而,这位大儒却否认了人可以实现独立自主。
不论哪一种含义,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独立”指的是一种离群的生存状态(且不说精神状态):或是不依靠人而能自立,或是超群而“遗世独立”,或是孤苦无依,其背后的含义都是相对于群体而言。在一个集体主义深厚的国家,这种离群状态长久以来既不受肯定,遑论得到羡慕,甚至无法被许可。
《疾病与治疗:人类学怎么看》一书中点出了其中的关键:强调个人自主权的西方文化,常常把对他人的依赖、粘缠看作是病态的,然而在那些注重人与人之间紧密联系的文化传统中,这种对他人的疏离、乃至自我孤立,才被看作是病态的。
就此而言,对注重家庭观念的儒家社会来说,强调“独立之精神”,实属不可想象。汉语里固然也有诸如“穷不夺志”这样的说法,然而那指的是坚定意志,而非倡导自主性。直到一百年前,陈寅恪才给“独立”和“自由”注入了全新内涵。陈寅恪这位国学大师,虽然总给人以一种“深知文化传统”的印象,但他身上的“现代”色彩其实一点也不少。
当然,他所说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基本上是对知识贵族的期待,因为只有“士”才有“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的超越性使命,凡无法做到这一点的门人,也会被他不留情面地革出教门。后来的知识分子,也总有人自觉守护这一火种,以确保薪尽火传。
诚然,“独立精神”原本也就是一句话,它既无法约束知识分子都能遵行,甚至不能确保他们都能准确理解,遑论做到。是不是留着作为一个公众号的名字,除了象征意义之外,原本也无关紧要,然而它之所以改名(或“被改名”),恰是因为我们都知道:哪怕只是象征,也自有其意义。
这就是思想的力量:它一旦照亮过我们的心灵,是不会被抹消的。
2025-09-23 05:56:51
“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的判决已尘埃落定,结果并不意外:法院维持原判,原告杨景媛的全部诉求被驳回。根据这一判决结果,被告肖明瑫的记过处分被撤销,学校方面多人被问责,但杨同学的硕士学位认定合格。
肯定有很多人对这个结果不满,但这场原本茶杯里的风波已经引发了太大的社会风暴,特定群体的权利诉求必然要让位于更重要的考量——无论是尽快平息纷争,还是维持现有秩序。
到这一步,围观者可以散了,但对当事人来说,创伤还在。当然,我下面所说的,都基于我此前《接纳人性,才能接近真相》那篇对事件的推断,如果你不认同我的看法,那就不用看下去了。
杨同学败诉,是因为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她的诉求,但这既不能证明她“诬告”,和她的学术能力更是两回事。一句话,她的失败并非因为她是“恶女”,而是斗争策略问题:她选择“要么全赢,要么全输”的高风险博弈,而未能在更有利的时机适可而止。
无论如何,这个结果对她而言也是个解脱:再坏的结果,也比没有任何结果苦熬着好。事实上,她在这波舆论风暴尚未引爆之前的6月初,就已感到自己快要崩溃,乞求早点判,“判我败诉也可以”。也就是说,她其实在等待一个确定的结局,相比起来,胜诉还是败诉反倒也没那么重要了。在结果出来后,她发了一条意味深长的微博:“永远都别向后看。”
尽管现在铺天盖地地把她描绘成一个霸凌弱男子的“恶女”,但她的内心其实相当脆弱。指责她咄咄逼人的那些人或许无法理解的一点是:她那种攻击性,其实是一种自我防御反应:为了保护自己,过度反应总比忍受着没反应要好。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起事件中,她表现出一种对潜在伤害的高度警觉,因为她害怕自己如果不能及时地、严厉地反击,将遭受更大的伤害。这势必让她的神经长期处于紧绷状态,而这种反应,表明她内心有着未处理的创伤。
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到诉讼后期,肖母强力后援,但杨同学却没见到有家人站出来支持她,她好像就一直是自己在微博上吐槽。长期压力巨大又缺乏后援,那么当她拼尽全力一搏时,难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就此而言,从事件发生以来的这两年里,在这么心绪难平的情况下,她居然还能完成硕士论文,已经算得相当不容易。
尽管有许多人诟病她的学术能力,但她看起来确实非常想在学术道路上走下去,微博ID就叫“我真的想读PhD”,问题是她为何如此执着于读博?我猜想,原因之一可能是为了逃离——她很清楚,只要自己足够优秀,就可以逃离老家甘肃那个小地方,再也不用回去,而读博说不定是她能逃离的唯一出路。
尽管这一事件几乎肯定会严重冲击她的内心,却也没那么容易被打垮,相反,在情绪一次次崩溃时,她可以无所顾忌地释放,面对谩骂、败诉也完全无所谓,这有时看着像是自毁,但又像是干脆砸烂重来,倒也不失为一种勇气。
在自己微博上,她置顶了一条自己一年前说的一句话:“请你,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于千万次拯救自己于人间水火。”这应该是她的真心话,这个看起来内心相当脆弱的人,却又奇异般地有着非常坚韧顽强的一面,这样一个人,只要能扛过打击,完全有可能蜕变重生。
极为讽刺的是,那些公众的道德审判,对肖同学的伤害可能比对她还大。她可以置之死地而后生,“我就这样了,你们又能拿我怎样”,但他却不能这样无所顾忌地暴露真实自我。
虽然看起来他大获全胜,但这结果对他其实没有意义,因为做没做过,他自己心里清楚。公众的反应肯定会让他意识到,真实的自我必须死死地掩盖起来,是不可能被社会接纳的,而这只会让他的病症更为顽固。从这一意义上说,那些宣称他清白的,其实很残忍,这些人需要他的形象作为一个工具来反击女权诉求,但完全不能接受真实的他。
杨同学的主导情绪是恐惧,而肖同学则是羞耻:他有一个强势的母亲和严厉的家教,这使得他在青春期欲望萌生之后陷入内心冲突,手淫就是内心冲突的外化表现,但这又反过来加剧了他的羞耻感。从现在爆出的信息来看,他已经演变成了心理痼疾,靠自己已无法控制。
似乎没有人提到的一点是:在图书馆事件中,他为何会选择面对一个大姐姐做出下流动作?那恐怕不仅仅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还因为他在潜意识里的恋母情结,喜欢那种比自己更成熟的女性。
坐在对面公然自慰,其实也是一种隐蔽的挑衅,那种刺激并不只是色情而已,也许更刺激的倒是那种紧张、挑衅、冒犯还不被抓住的快感,这是一种相当隐蔽的权力欲,极有可能源于他从小与母亲形成的对抗模式。
然而,这其实又是一种胆小鬼的游戏,一旦被抓包,他立刻陷入坍塌,讨好、哀求,只求放过,但这位姐姐可不像妈妈那样会放过他。到头来,这个妈宝男还得靠妈妈强力出击,出面收拾一地鸡毛。
肖母接管这事,固然是因为杨同学不肯妥协的态度,但也是因为她无法接受自己孩子真实的一面:孩子是她的“作品”,不容有瑕疵破坏,哪怕是孩子本人都不行。
这当然也是中国家长常见的心态,造成了无数悲剧,但肖母肯定认为自己很爱孩子——为了护犊,身为人母可以做出许多不可思议的事。然而,她真的是爱孩子吗?倒不如说是她无法接受自己的心血被毁掉,然而她没能意识到,这样加重了自己孩子的问题。
肖同学的这种心理痼疾,真正需要的是理解、包容但划下边界——青春期的男性,对异性有欲望是完全正常的,这本来没什么可羞耻的,但你不能在公共场合猥亵、骚扰,做了就得付出代价。
也就是说,他需要的既不是严厉禁止和管束,也不是包庇纵容,把他粉饰成完全清白无辜,而是有人告诉他合理的边界、正视自己内心真实的欲望,这样才有可能矫治行为上的偏差。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他的创伤会更深、延续更久、更难治愈:他会发现,不但母亲无法接受真实的自己,那些站在他一边宣称他清白的人更不能接受,当然对面阵营的更把他视为“变态”。这种不敢暴露自我的羞耻感将一直伴随着他,成为困扰他内心的梦魇,那是相当折磨人的,并且无人可以理解。
回头看事件发生的那一天,杨同学对他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第一次,但一定要让这一次成为你的最后一次。”在经过这两年来的不断发酵之后,恐怕倒是还真的说到做到了。
很难说这到底是谁赢了:表面上看,诉讼结果是肖同学赢了,但从人格成长来看,他付出的代价更大。实际上,对他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承认错误,正视并改正,然而,那却是其母无法接受的,而他看来也缺乏这样的勇气与自主性。这也可见他的人格尚未成熟,这次的胜利,其实不是他的胜利,而是他母亲的胜利,并且是以他为代价的胜利。
2025-09-08 21:21:26
河北孟村杀妻案最后一晚的电梯监控
8月21日深夜,河北孟村的刘某(25岁)陪着醉酒的丈夫金昊(26岁)回家。等她的父母再见到的时候,她已没了呼吸,浑身是伤,尸检报告里描述:“蛛网膜下腔血液沉积,右颞、左顶头皮下血肿,肺淤血表现……腰部三处愈合期的骨折伤……”
根据警方通报,她的致命死因是头部遭钝性打击,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丈夫金昊。她遭此毒手的直接导火索,可能是给他的出轨对象打了一通电话。
事发后,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公众震惊的是施暴者如此残忍,而受害者的亲友们还有另一层震惊——连他们都不知道她身处地狱之中。
据她一位高中校友回忆,她当年单纯开朗,特别爱笑,婚后给人印象一直是生活幸福,“因为她从来只分享美好的事,她的心里充满美好”,“她不该死,她是一个特别特别好的人”。
在她没有流量的社交媒体上,满是对幸福美满家庭的祈愿:
“我是市井小民,梦想是家人平安,嫁个普通人,平平淡淡安安稳稳过完这一生。”
“什么大富大贵大起大落都不重要,有了体贴有责任的老公,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有了平安安稳的小家,足以幸福地落泪了。”
“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受害者的微博截图
看得出来,她不仅是个好女孩,而且看得出来一直努力想做个好妻子。无独有偶,在广东佛山的杨晓东杀妻案中,受害者的高中同学也回忆:“她可以说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善良的女孩,高中三年,她都像个姐姐一样包容我们。”
相比起来,她们的丈夫却都极为残暴:杨晓东在妻子提出离婚7天后,就殴打并驾车撞击她三次,还疯狂地朝她捅了136刀,甚至在当初结婚登记时就威胁不答应就杀她全家;刘某在婚后不久就遭家暴,一再逆来顺受,最后却被丈夫打得没了人样。
为什么家暴的受害者多是好女人?为什么“好女人”却偏偏会栽在“坏男人”手里?
原因之一,恐怕恰恰是受害者被“好女人”的自我价值认同束缚住了手脚,让她们更倾向于采取包容、忍让的态度,因为她们相信这是“爱”,相信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下”,早晚能感化对方,至少挽救这段千疮百孔的关系——就像童话故事再三暗示,“逆来顺受是通往幸福的前提”,然而现实生活毕竟不是童话。
在我们的社会文化中,“好人”通常意味着为了照顾他人感受而忍让、克制,自我牺牲奉献。孟村家暴案的两位事主是高中同学,本来女主成绩更好,是为了男友才降分入读石家庄政法职业学校;读大学时,她自己买几十块钱的杂牌衣服,却省吃俭用去优衣库给男友买新衣。
自2021年10月16日结婚之后,刘某多次遭家暴,为了掩盖伤痕,夏天也穿长袖长裤,眼角流血就说是骑车摔的,她弟弟说,那是因为姐姐“想保留婚姻的体面”。
她的家属张女士说:“刚结婚没到十天的时候,她就说打得她受不了了,这个我们有录音。然后他们(男方)就一直在道歉,他也一再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刘某此后再也没有向娘家人倾诉自己被家暴,“她太要强了,她就忍着,怕父母担心。”
相比起来,凶手金昊名声从来不好。他从高中就开始热烈追求女主,追了多年,甚至把她的其他爱慕者都打跑了。老同学回忆,他爱霸凌别的学生,“上高中时,他就是小‘混混’,有权有势,爱打人,我们都怕他”,以至于高中毕业后两人一度短暂分手后,身边友人都劝她不要复合。
这样的事例看多了,难免让人疑惑:为什么好女孩被坏男孩追到手了?仅仅是因为他死缠烂打,而她善良好骗吗?
我想,这还有更深层次的心理原因:越是那些善良、容忍的女孩子,通常越是不善于拒绝人,边界感不清晰,其结果就是底线可能一再遭突破;更关键的是,她们的“懂事”意味着她们极有可能成长于缺爱的原生家庭中,这使得她们抵挡不住那种热烈的情感轰炸,因为那正是她们内心渴望的,之后即便遭遇家暴,也总想着可以回到初期的甜蜜,而从小缺爱带来的独立,又使她们不习惯向原生家庭求助——求助甚至会让她们产生一种有毒的羞耻感,因为那是“不体面”的事,不敢声张让人知道。
凶手的原生家庭则迥然不同。无论金昊还是杨晓东,表现出来的人格特质都极有可能是自恋人格障碍(NPD),这类人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全能自恋,不但控制欲、支配欲极强,且把别人对自己的好视为理所当然,他们最乐于猎取的,正是那种“高价值、低自尊”的“好人”——因为高价值才能满足他们自恋,而低自尊才会屈从。
这其实是低度发展的人格特质。每个人在人生之初都是全能自恋的,弗洛伊德称之为“婴儿陛下”,其愿望就是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就能有一个“完美母亲”满足自己所有欲求。武志红在《深度关系》一书开篇就清楚说明了全能自恋与暴力的关联:
全能自恋是婴儿最原初的心理,因此也是人最原初的心理。它的逻辑是,“我一动念头,世界就该按照我的念头而运转”。当全能自恋受损时,人会产生自恋性暴怒。我将其称为“全能暴怒”,觉得这个词比“自恋性暴怒”更合适一些。受全能暴怒驱使时,人会产生毁灭欲。
这种人总是一副“自己永远有理”的样子,甚至他打你也都是因为你有什么不对,但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全能自恋其实和受害者的人品、行为没有关联,常常只是自恋受挫带来的暴怒。
杨晓东的抑郁症,极有可能就源于此:他发现现实世界并不如他所愿,妻子比他更优秀,他就更要牢牢掌控,在那种优越感和支配欲的背后,其实是深深的自卑。
这可以解释一些家暴男的深层心理动因:他们实际上是“被宠坏的孩子”,真的自视为皇帝,认为家里的一切都得围绕着自己转,因而稍有不如意就不惜诉诸暴力手段,连工作失意,也打老婆出气。这种人嘴里说的“女人打服就好”,就表露出他们内心想的是把妻子完全工具化、去人性化(dehumanization)。
这种人格的养成,意味着在早年经历了人格发育的停滞,那往往是和母亲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尤其是受到了过度溺爱,以至于将别人围绕着他转视为理所当然。也就是说,他的“本我”(“内在的小孩”)没有被“超我”(“内在的父母”)约束,结果就是为所欲为的全能自恋泛滥成灾。
在孟村杀妻案发生后,婆婆居然还帮忙掩盖,通关系搞到心梗的死亡证明,试图毁尸灭迹。这足可证明,这个当妈的完全没共情另一个女性的痛苦,而是对儿子纵容到底。
事实上,在这对小夫妻婚后第一次发生家暴后,婆婆面对上门来的媳妇娘家人,只是象征性地打了儿子几下,说“我管教无方,儿子不是人”,但并没有正式道歉。
这也是为什么越是那些重男轻女的地区和家庭,家庭暴力越是高发:因为在那样一种有毒的社会氛围中,男性从小就受到过度宠溺,在成长过程中和母亲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本该被约束的全能自恋迟迟没能获得健康发展,最终将这一模式带入到了亲密关系中,认为妻子也应当继续扮演“完美母亲”的角色,予取予求,横挑鼻子竖挑眼,稍有看不惯就拳打脚踢。
对新一代女性而言,这是值得记取的深刻教训:警惕那些以自我为中心、一再突破你边界的求爱者,那不是爱,因为真正爱你的人必然首先会尊重你、共情你的感受。
如果你有个女儿,别只是把她培养成“好女人”,太过懂事未必是好事,有边界、有锋芒才能让她们活出自我;当然,如果你跟我一样有儿子,那更要告诉他们,世界不会围绕着你转,别人更没有这个义务,暴力并不是力量的展现,只不过是招认自己无能。
2025-06-09 18:51:41
耽美动画《世界第一初恋》
多达两三百名在“海棠文学城”网站上写耽美小说的作者,日前被兰州警方跨省抓捕,罪名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但事实上,许多作者的涉案金额并不高,甚至纯粹“用爱发电”,辛辛苦苦码字,也没赚几个钱,而他们的创作梦想大概率就此破灭,人生也为之改变了。
在这一波风暴中,最让人困惑的点也在这里:很多人不明白,写点“男男之间的情情爱爱”怎么就犯法了?就算是“小黄文”,有必要判那么重吗?如果判罚依据是牟利多少,那为什么无偿写作的也要被严厉查处?
去年安徽绩溪警方就曾打击了一波耽美文学作者,不止一位被判刑四到五年。更早之前的2018年,写耽美小说的“天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当时就引起了“写小说比强奸判得更重”的质问,太多人无法理解并进而质疑量刑标准。
正因此,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次兰州警方的行动是“远洋捕捞”,张丰在《如果已经穷到对文学青年下手》中说:
很多人感到悲哀,因为“写小说比那些强奸犯判得还重”,似乎文学创作变得非常危险。我觉得还有一点应该指出:这个社会,或者某地的公检法系统,对这些年轻人真的太残忍了。或许恰恰是因为她们软弱,没有危害性,权力才选择了她们。
要记住,社会对年轻人的恶意,一定不是没有成本的,而代价属于每一个人。
不难看出,在他眼里,耽美小说和其它文学创作没什么本质区别,无非是一些作者写给有特定需求的读者看的,不理解为何因此获刑,只能解释为这些年轻人好欺负。
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这是一种基于个人权利的市场逻辑(有市场需求,作者有权写,读者有权看,只要没伤害他人就不应被惩处),然而警方开展行动的治理逻辑却不是这样。
简言之,这在意的既不是什么“市场需求”,也不是“个人权利”,而是捍卫社会道德秩序——有没有人利益受损、创作者牟利了多少,那都是次要的,因为这种家长制心态真正担心的是“有伤风化”,让社会上缺乏判断力和自制力的大众受了不良影响。
也就是说,它其实假定个人是不具备独立自主能力的,易于被“带节奏”,因此必须“防微杜渐”,在不良倾向稍有冒头的时候就加以严惩。之所以要重判,与其说是根据实际的罪责确定,倒不如说是作为一种杀一儆百的公开教育,吓阻更多人效仿。
要理解这种治理逻辑,仅仅着眼于当下的耽美文学是想不通的,因为这根植于儒家社会的政治传统:捍卫道德秩序是大家长重中之重的职责,任何“不洁”的危险苗头,都必须掐灭在摇篮里。就此而言,文学创作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因为那并不被视为作者的自由表达,而首先得符合社会要求——“文以载道”最看重的既不是市场需求,也不是文学价值本身,而是文学的社会功用。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现在被视为中国古典小说最高成就的《红楼梦》,在清朝就曾被多次禁毁,因为在卫道士眼里,大观园里那群少男少女的情爱,也是冲击礼教的“淫词”。
清人魏晋锡《学政全书·书坊禁例》记载当时法令:“题准:坊间书贾,止许刊行理学、政治、有益文业诸书,其他琐语淫词,及一切滥刻窗艺社稿,通行严禁,违者从重究治。”
也就是说,除了“有裨礼教”的正能量书籍之外,其余歪门邪道,概行禁止,良民就得一门心思读圣贤书。
既然如此,那么“淫词小说”不管牟利多少,都要严厉打击。实际上,《大清律例》中甚至都没提到“牟利”,只说一律禁止:
民坊肆市卖一切淫词小说,在内交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内政督抚等,转行所属官弁严禁,务搜板书,尽行销毁。有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买看者杖一百。该管官弁不行查出者,交与该部按次数分别议处。仍不准借端出首讹诈。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处罚在有些方面比现在更严厉:创作、印刷、售卖都要判刑,甚至买来看的读者也要处以杖刑,而现在耽美文的判罚基本只处罚作者;然而有些方面清朝却远比现在宽松:大不了也就是三年徒刑(而强奸罪严重者可被判处绞刑乃至斩立决),不像现在写耽美竟可判处十年以上。
更关键的一个差别是:清代所谓“淫词”的界定和当下大异其趣,对“同性之爱”并无什么禁忌。费侠莉在深入研究后发现,清代的“医学文献并未将任何形式的性行为或性欲对象视为病态”,换言之,同性之间产生情欲是“正常”的。苏成捷的名著《中华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中也指出:
中国古代的立法者从未禁止过女子之间的同性性行为。事实上,在清代或之前各朝代的法律文本中,我并未发现有任何只言片语提及女子之间的同性性行为,遑论对其加以禁止。
这是因为,传统中国社会的法律所守卫的道德秩序是以父权制为核心的,“同性之爱”只要无碍于这一点,那就没人在意。《红楼梦》中也有贾宝玉和秦钟同性之爱的暧昧描写,但那些卫道士之所以抨击它“淫词”,却不是因为这一点。
虽然我们现在或许觉得将《红楼梦》看作色情文学本身就很荒诞,但道德标尺的问题就在于其模糊性:到底怎样才算“淫词”,取决于你的道德尺度。
据耽美小说《天官赐福》创作的漫画
和清代相比,现在的耽美文学乍看是“情色”,但背后的社会心态其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清代的男性同性恋小说诸如《品花宝鉴》之类,大抵是“男性写给男性看的”,但现在的耽美小说,却是“女性写给女性看的”。
这些年耽美小说之所以兴起,其深层次的社会动因是女性的觉醒:她们有了和上一代不一样的主体性,拒绝成为被男性凝视、支配的客体,而渴望一种更为平等的亲密关系,但在现实中却发现无法得到。
在这样的苦闷中,所谓“BL”(boy's love)的耽美小说就成为一条出路:因为两个主角都是男性,女性就免除了被男性支配的恐惧,反倒可以更自由地欣赏这份亲密互动,满足自己的情感濡养。
之所以有那么多耽美小说创作者都是家境困苦的女生,我猜想原因也在这里:这些新一代的娜拉醒来发现无路可走,正因为她们的处境比一般人更为窘迫,周遭的男性更为不堪,她们对异性恋也就更难抱有期待,也因此获得了一种敏锐的感知和逃离现实的冲动,此时,耽美小说就是她们的乌托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创作者就算没什么收入仍然愿意不断去写,因为那首先出于她们内在的冲动。
起初,这或许被看作是一种人畜无害的小众趣味,然而当它吸引了越来越多受众、产生了越来越大社会影响时,那就不一样了。尤其当女性权利意识兴起、不婚不育观念盛行,耽美几乎很难不被视为一种危险的不良引导,至于你的“情感濡养”?那根本不是上位者考虑的事。
自去年以来耽美小说作者接连被刑处,可以说是一个转变的信号:在治理者看来,那种“风气”必须要加以扭转,以免产生更严重的社会后果——那才是他们更警惕的,相比起来,强奸案通常“只是”对个人的伤害。这种视角在意的不是个人权利,而是社会秩序。
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耽美文学之所以兴起,正是因为新一代女性感受到的苦闷,源于年轻人的结构性困境,仅仅对它重拳出击,并不能消除那种社会心理,让他们乖乖地去谈婚论嫁,相夫教子,一辈子谨守正能量价值观,反倒是在堵死了这个出口后,让一些人越发绝望了。
真正的正能量,是要让年轻人有活路,能自由舒展,才能看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