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0 22:35:00
我已经写过很多关于历史研究的文章了,不过说得再多,有一个问题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详细说,并且一直要说下去,那就是历史学家的德行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一个人的立场、学术水平、眼界以及价值观等问题。当然我不是专业人士,只是就我所能感受到的问题,发发牢骚,陈述一下我的看法。
人是通过什么来了解自己的? 直接拿眼睛看么?恐怕这只是看到了部分表面,一些深入的东西,比如细节,人需要通过书本、网络中所承载的科学的信息来实现,但是即便如此,我们所知道的,往往也是表层的,抽象的信息,而不是切实的,具有唯一真实性的知识。
历史,是具有这样的特征的,我们每个人的已经流失的每一秒每一刻,都是历史的组成部分,我们了解自己的过去,但是我们也只是了解自己的过去,而对于别人,只有读书,那么历史就呈现出了两种形态:
一种是已经成为过去的实际上的历史,这个历史具有一个特点是大而全,它是一切事物的过去,但是因为时间的存在,过去这个概念也只是一定时间点的过去,我认为凡是学过物理知识的人大概都能理解——我们目前通过望远镜在地球上观测宇宙时,所看到的多少光年之外的星球,那里发生的事,并不是现在地球上的事,它同时可以指两种时间状态,即如果不通过观察,我们大概能意识到,地球与宇宙中任何一个星球上的事件是同时发生的(尽管尚且有时区之分),但是一旦涉及到观察,就必须要考虑光速、时间,即一旦人们观察宇宙,人们所观察到的宇宙,距离地球多少光年的距离,就是多少年前的这个天体,比如说,假设我们观察到一个 20 光年之外的星球,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它 20 年前样子,而不是它现在的样子——除非我们现在就在那个星球上,于是我之前也有一种关于人类历史的说法——如果我们穿越到一个距离地球 600 多光年之外的星球上,架设望远镜观察地球,你可能看到正在开疆拓土而尚未称帝的朱元璋的奋斗史,尽管我们目前无法做到,但这实际上是极有可能的,也就是说,当人类技术足够发达,并且能做到在宇宙中随意穿梭时,人们就完全可以在不同距离的星球上假设观测设备,考察人类的真实历史。宇宙直径大约有 900 多亿光年,这意味着从宇宙的一头到另一头,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虽然只是一瞬间,但是以“存在”论——用光的形式,他可能要存在 900 亿年,而地球只有 45 亿年左右,也就是说,站在一个距离地球 45 亿年前的宇宙空间内,可以观测到地球最初的起源。
另一种是被人所记忆的历史。实质上,当历史随着时间成为过去时,记忆就同时出现了,但对于历史的记忆需要一种载体以形成一种共同的精神需求,于是我们现在更多的说历史,是指我们记录在纸面上,而后经过文献、遗迹所重构的再现历史。你可以想象,我们对于历史的所有的记忆,我们学习到的所有的历史信息,都是基于文献记录所呈现出来的片段的历史,不管是从先秦三代到近代民国,我们的历史学家们做学术研究,也基本上就是两个东西,一个是文献遗留,另一个是考古学以及相关诸多方面的研究。而基于文献,我们又衍生出了版本学、文本学、叙事学、古典学、训诂学、音韵学等等方面的研究,因为中国古文献典籍汗牛充栋,所以搞这方面的研究是不愁吃喝的。正因为如此,有一个重要的工作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对历史资料的真实性考察。
我们知道,历史,尤其是绝对真实的历史是不可能做到百分百还原的,故而“如实直书”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将其当做一个理想,为什么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要知道即便是当代,当代随着时间的流失,也会成为古代,今天的当代史记录了当代人的偏见,过 100 年,就是近代,再过 300 年就是古代,这句话就有了变化,说“一切历史都是近代史”、“一切历史都是古代史”又似乎太绝对,于是我们只能说,其实存在着多种“史”,至于谁对谁错,又有不同的理解了。想想看,在写历史本身不是一种传统时,档案、文献资料是有限的,同时也是具有极大的政治意义的,外交、军事、政治档案,都是一种国家统治的历史,而不含有社会史、思想史的研究方向,那么必然造成历史研究的片面性。
于是我们只能做到不断接近历史真实,但是这必须要依赖于我们对于历史记忆的真实,即我们需要依托于记载着真实信息的真实史料才能得出真实的结论。这个工作在过去一直被人忽视,甚至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因为从对历史文献的考证而言,其真正发展得起来的现实背景是文字狱造成的社会舆论的肃杀。但如果要是真的追究起来,汉代刘向刘歆父子实际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考证思想,而必须要等到清代异族统治造成了社会上学术研究的压抑而导致朴学也就是考据学的充分发展,我们才意识到我们一向引以为傲的古典文献,原来有那么多的错误和伪本。但是即便如此,考据学依然不能引起历史研究者的充分重视,一直到古史辨运动兴起,直接动摇了许多人引以为豪的文化自信心,它就不得不走上正路并引起大众的兴趣了。20 世纪末到 21 世纪初期,曾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文化自信工程——即所谓夏商周断代工程,引起了国内外的重视,但是这个东西依然无法解决大众的疑虑,李学勤等人信誓旦旦宣称要走出疑古时代,可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反而因为其中的民族主义充塞的研究旨趣,使得其客观性引起了学术上的忧虑。
在部分文章中我也曾谈到过,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自己在读到在尚书、左传时,都对其中的文法、数字等有诸多不解,但是历史学家们在尚未对做这些书做出真实性分析,即考证研究之前,就都默认古文献是真的,并延伸认为其中的内容都是真的——有人为其辩护说,如果不能证明这些文献是刻意伪造的,就不能否定其中内容的真实性——这本身是违背逻辑的谬论,要从此理而拿那些文献来研究,这必然造成专断与片面性,现代我们考古,大多数也是如此,即先看看古书中说的那个传说的地点在何处,然后在去在那个地方进行发掘,问题就是,为什么不先研究一下这里面内容到底是不是真的。
历史学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怀疑一切可以怀疑的东西,而历史本身并不单纯,因为它的不可复原性以及基于记忆的重构性,必然是会涉及到人的意识穿插,过去我们谈论历史的不真实,总是举例说唐太宗改史等故事,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不过根据现实的状况看,历史倒不如说是任人(历史学家/有男也有女)强奸的对象,根本原因是,打扮一个小姑娘,不过是给历史做一些装饰,修饰,而强奸一个对象,则是彻底损坏了一个对象,精神也好,肉体也好,从现实历史学家的研究方式和手段看,也无出其右了。
我也充分认识到了一些历史学家或者说历史研究者的厚颜无耻与胡说八道,我们之前说到,这个问题在明代历史研究上,极其严重,当然表现在明初人物身上尤其明显,朱元璋最严重。我从未见到历代的开国皇帝有如朱元璋这样受到如此多的诬陷,时至今日还有人把这些东西拿过来继续加工整理当成是攻击老朱的把柄。其实我倒是对使用野史批判朱元璋搞文字狱——比如说杀了几个拍错马屁的官员感到无甚可怪的,因为明代除了几种有限的档案材料如晚明几个皇帝的起居注、邸报之外,就是历代实录,可是实录这种东西,密不外传,一直到晚明才被人传抄出来,明代基本上也没有修撰过国史,于是人们就逮着实录批判,结果是想要从官方档案研究明史,实在是不甚了了,就连清代官修明史,也要从野史里面找资料,这使得这部书丧失了一部分公正性——哪怕你因为朱元璋如野史所言大兴文字狱杀了几个人而感到遗憾,但是要是因此而说它是历代之最,满清的康雍乾第一个跳出来不服。
正史不传,逼得后人只能从野史里去寻找填补空白的内容,导致了明代历史在现代变得完全面目全非,世人想必是受了考试那种宁愿错了也不要交白卷的风气侵染,以为文化、文明不可断,就把一些虚造的历史当成是真的东西来看,岂不知这正是对历史本身的极大亵渎与嘲讽。但是偏偏有这一批号称历史学家的人物,对此纷纷表示理解,啊哈,你汉人杀就是历代之最——哪怕只杀了几个人,我满清杀,杀了几百上千,我,我干脆避而不见……这让我有时候感到一种无情的悲凉之感,我们的历史学家在评价历史人物时竟然如此随意与罔顾事实。
一个可以为证的事是,现在我们谈到古诗,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唐诗,可是人宋元明清等朝代,难道没有人写诗,难道没有好诗?我们所总结出来的文学史,其实不过是把各个朝代发展出来的不同以往的文学形式拿出来做代表,唐诗、宋词之所以有代表性,不是因为他们那个时代就光是写诗、作词,而是在这两个时代,诗词各自展现出了其最高成就——文学如此,历史又能如何呢?唐宋的诗词,虽然是唐宋的代表文学,但是唐宋之后难道没有诗词了吗,唐诗宋词数不胜数,更何况还有后人创作,我就不信那些虚夸李杜的人,把他们的作品全都读了个遍,如果要说文学的对象,唐诗、宋词显示出来极妙的韵律性,只能让他们称为文人墨客比试才俊的工具,而从元曲到明清小说,文学才真正地成为大众文化消遣产品。但是这能说元明清没有诗词曲了吗。
人是有思想的,所以人的价值观会随着接触到的历史资料而改变,研究历史尤其是专门断代史的学者,或多或少会对自己研究的朝代产生某种好感,所以会竭尽全力去证明其研究的朝代,在某个方面来说是绝好的,是伟大的,尤其是一些元清史学家——比如在辛亥革命纪念日不纪念辛亥革命成功而悼念满清失败的李治亭,我们应当注意。尤其是一些研究民族史的学者,他们研究民族史,往往会把自己研究的那个民族的历史以及各种文化方面的问题戴上美化的各种滤镜,于是民族史专家就会出现分裂主义情绪,当然在大环境下表面上他们不会表现出来,但他们极端渴望重现自己所谓的民族研究的本民族重新掌握国家权力。
今天的我们都是自诩开放,自由的,但是比起古代呢,古人禁书,禁掉几本书,马上有人跑出来说这个政策在封建王朝是下策,除了乱搞文字狱的满清之外,几乎所有禁书都是天文(与今天的天文学不同)、情色、政治机密、道统思想相关,这些书拿到今天,除去古代天文比较特殊外,今时哪种书不禁?今人还比古人更封建,禁了妓院娼馆,还禁止擦边……如此新时代,有什么脸面去批评旧时代?——当然了,就因为人的思想有不同,我们会说,古今不同。
不过我依然认为历史学家是强奸了历史的,正因为如此,历史学家倒更像是强奸犯,当然我说的是部分,就这个角度看,我们并不完全能从历史学家那里得到历史的真相,而是他们自己对历史人物的评论,不知道我们是否都认为百家讲坛真的是在讲述历史——至少我看出来,大多数上去的专家们,所谈论的历史都是为了要导出其自己从历史资料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他们通常用某些文献中的句子来证明或者辅佐证明自己论人类社会中某些关系的理论,这实际上造成了历史学家的性质变成了对文献历史的再加工者。
所以我才会有一种疑虑,我疑虑历史是否真的存在,还是我们自己的美好愿望。毕竟不是很多事都有先例的,那么,想用历史来指导我们的生活,除了编造,还能咋办呢?
2025-03-23 14:40:00
春天来了,不知道该写点什么,人有些疲累困乏,干脆就写一写这些看似不明所以的东西。
历史上有一种人物,叫做拆白党,是旧社会一种顶数风流的骗子,用今天的一个词来说,其中可以找到对应的,当属小白脸,他们在社会上游手好闲,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精致的长相骗得一班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人财两尽,不过有意思的是,拆白党之从个人的行为而形成为一种论得上“党”者,实在是受害者太多——而这些人太过愚蠢。
当然,人可能不承认其愚蠢,我们也不宜将其视为愚蠢,但大众之中确实有一部分群体是短视、自私自利的,所以西方社会自古以来似乎就普遍不信任大众,试想,纳粹的成功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大众,故而一部分战后思想家也会批判大众极其文化构成,但是归根到底,大众是一个成功的群体,在一个混沌社会中,可以想象,拆白党的行为固然可恶,但却未必是非法的,所以一定是会有大量的游荡之人活得很滋润的。
我也是一个大众,因此不可能让我说一棒子打死我自己的所在,在我一系列,甚至所有的文章中我会谈到大众,我说大多数,我说大部分,一来二去,这篇文章中的大部分,那篇文章中的大多数,即便不是涉及到同一事件,概念,似乎也该覆盖到了所有人了,所以我在过去的文章中批判所有人,而今后,也同样,包括我自己——因为大众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是一个可以被纠正,但是非常好用的概念,试想,谁能用切实的调查问卷来反映哪些人才是大众呢?这做不到,所以很好用,大多数人也并不就认为自己就是被文章所评判的大多数人——这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所以我看我是三四棒子打死所有人。
这一些大众,恰是拆白党们最喜欢的,想想看,虽然一个人能够有机会接触到高阶的知识,接触到高等教育,但是最终得到高等教育教化的,还只是少数,何况,即便是受了高等教育,也未必能解除大众心中的理智的价值的追求。宗教,是一个大的社会实验的验证器,试想,人从愚昧到开化,虽然掌握了很多知识,但在没有科学来解释世界的时候,宗教所提供的解释,最能够引起一部分人的共鸣——大众需要合理的解释来消除对于大自然中未知世界的恐惧,中西都是一样。
在西方,宗教往往引发战争,在中国则没有这种冲突,但是严格来说也不能说在中国就没有宗教战争,而是他们往往藏在看不到的地方,在中国历代农民起义中,如果没有一种作为思想指导的工具,起义往往很难成功,所以从汉末以来,道教、佛教、摩尼教、琐罗亚斯德教、伊斯兰教等等纷纷登场参与到农民起义活动中去——不论是否出于利益考虑,在这个情况下,很多王朝瞬间倾倒,又有很多王朝猝然耸起。于是就不免会有一些拆白党趁机作乱,从中获益,这个时候正是社会治安最不济的时候,尽管一些战乱时期的军阀有所谓道德标准,能真正约束自己的,不多。
这说明很多人其实并不是依靠自身理性去认识世界,正因为如此,人往往没有一种固定的原则,而其唯一的原则就是自己能活下去,这与当代社会中的民族主义似乎有些抵触,比如过去人们在面对外敌侵略时,反抗者往往只有处于一个国家体系中的上下基层工作者,而不是一般民众,在敌人没有成为自己的新的国家的统治者时,他们坚决反对,但是一旦新的国家统治者出现,他们又可能大力支持新的统治者——无论其是否是非我族类。这必然导致一个问题,只要能够长期统治,并成功在本土留下一些文化遗迹的王朝,就必然是正统的,不管他们最初得到江山的手段是否正规。
那么我们似乎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我之前也多次提到,假设当年日本人侵华成功,并且占据了中国一段时间——就说是其在中国做了一个朝代,那么即便今天我们推翻了这个日本人侵华建立的朝代,日本这个朝代也是中国的一部分——虽然很多人可能不愿意承认,因此现代社会有人反对“元清非中国”论,我觉得是没道理的,假设我们承认元清是“中国”而不是将其视为历史上中国的亡国时期,那么那个假设的日本,也该是中国,即日本是中国,中国是日本,那么对于今天的我们,该如何面对“大和族”同胞的民族融合的需要,而发自内心,真心诚意地接纳和“大和族”搞民族团结呢?
因为我们传统认为元清是中国,所以没有多少人会认可“非中国”论,何况有人说它还是日本人说的,那么这里就必然有一个矛盾,你想想看,日本侵华从满清时期开始到新中国成立,这段时间日人在中国制造了多少起血案,他们在那种情况下,有多少可能还会出现在今天的历史教材中?像南京大屠杀那样的事,会不会也和满清初期对明代遗民以及所谓关内、全国各地的大众实施的屠杀一样,被淡化和一笔带过呢?这实际上是为拆白党进行合理化叙事做铺垫。我们为什么要和流氓团结?因为社会本来就是一个混沌的构成,我们必须要知道的是,一个国家的组成形态,也不完全是安善良民,而是多数都处于一种不好不坏的状态,“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平并不多么高尚,而是位于善恶之间,说你好,你可能有自己的双标的场景,说你坏,你的行为又够不上缺德、违法的情况。这样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可以称为“汉奸史观”的错误认知。
汉奸为什么是汉奸?因为他们判断失误,而不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假设汉奸最终投靠的人成功了,那么汉奸还能叫汉奸吗,最起码应该和“开清”功臣们有的一拼,所以汪精卫、殷汝耕等人的失败不是汪精卫和殷汝耕自己的失败,而是日本人的失败所产生的关联的后果。在马克思主义的叙事体系中,无产阶级也并不全然是好的,毕竟流氓无产者也是无产阶级的一部分。参加革命的最终目的也许就是睡地主老婆和女儿,难道说能把这些人剔除出无产阶级吗?这不是依据人的道德水平来分的,而是按照人的经济地位所区分的,在这种情况下,好人是人,坏人也是人,好人得到的东西,和坏人得到的东西甚至完全不可比,那么谁还甘愿做纯粹的好人——不好不坏是必然,出几个甚至大量出现拆白党,也就不足为奇了。
毕竟谁不是在白相呢。谁来到人间不是白相呢,如果一个人平时被工作所累,要让其去思考有意义,而和合乎逻辑的人类社会的思想,恐怕做不到,于是便有了所谓的娱乐致死,人出了工作,为了要排挤无聊和放松身心,必然会想到进入灯红酒绿的场景中,去吃喝嫖赌,白相的。人不是没有犯罪的欲望,而是犯罪的行为不被接受,因此说人人都是安善良民,显然太过高估人的道德水平了。所以拆白党就来了,他们虽然被视为流氓无赖,但是谁不羡慕其得到的好处与对欲望的满足,大多数人是生活在道德教化之下,反而不是因为真的服从道德,是服膺于对道德的遵守的一种被动,道德是约束人行为的规范而不是消灭人欲望的灭火器。
因此,你绝不可能在一个他者的嘴里得到关于某些社会事务的真实评价,我们大多数情况下所产生的世界观,和道德观,都是教育与教化的反应,即这些东西都不是由我们自身所思想和感悟出来的,任何一个自由社会,不管再怎么自由,都有一些社会公共道德需要遵守,这些公共性的道德,恐怕不能是依靠个人自己通过感性认知自己感悟出来的,因此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教育,通过教育灌输给大众一种被公认为正确的道德和价值观,但是这种公共道德价值和社会价值观念,是不能做到处处甄别到位的。
然而你也可能要面对一种风险,很经典的是,在中国,尤其是新中国前几十年和后几十年,之所以有一个不互相否定的要求,并不仅仅因为制度的原因,更因为在历史问题上,存在着一个矛盾,即新中国早期阶段是批判满清的,而后几十年却又出于某些需要是为满清辩护的,于是如果你是一个主流的历史学家并且经历过两个时代,你就不得不面对自己历史理论的前后否定,人在这种环境下,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大众,这是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社会也好,集体也好,各种概念的集合体本身并不是集合体中的任何一部分,而只是反应了所有集合体中个体的共同表征,大众的道德水平是具有极高崇高属性和价值判断力的,公众道德如果是集体的,那么公众道德就是高尚的,且不可动摇的,公众如只是其中的一个,那么道德或许就不是必要且具有价值的了,这似乎也是一种必然,即人受到一个社会道德约束,但是人本身却又可以打破这种社会道德,而社会道德自己却不会有任何被破坏的行迹。
但是这又是一种霸道的现实,他提供了一种基于公共的,理论的不可破坏性,即不管社会再怎么卑污,我们将人所犯下道德的劣迹都归罪于社会,是逃避且不负责的行为,这就好比虽然道德的共同基准源于社会中的所有人的共同的道德碎片,但是不管多少人在破坏这种道德,都不能视为整体的道德水准的破碎,于是理论本身就有一个特性,只需要说他是一个开放的,与时俱进的理论,这个理论就是不可被打败的,不可被证伪的。道德同是如此,于是对拆白党而言,反倒是所谓的受害者,相对而言更加有错。
任何一个,当然我可能是绝对化了,都可能对于拆白党的行为感到厌恶,可是,当你自己是拆白党时,你会讨厌自己吗,恐怕你还会愿意自己的对象多一些才好,在一些宣扬废除死刑的文章下,往往有一些“废死之后杀你全家”的言论,这似乎也反应了一些问题,我之前说过,人实际上有很强烈的原始欲望,这些原始欲望并没有因为人类文明的进步而被彻底消灭,只是他们被我们不断衍生与发展的道德观和社会的规范所打压,他就像一个魔王,普通人如果不是通过封印,是怎么也不能让其沉寂的。
因此拆白党永远不可能消失。
2025-03-21 22:42:00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十个没有废除死刑,并且可能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事实上从最近一些来中国频繁出现处决外国人而陷入一些国际外交争议话题的新闻中,我们也能知道中国社会的法治之严谨。过去数年来,因为外国人在华常有触犯死刑犯罪的行为,而涉及与多个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打交道而引起人们对于死刑的关注,而这些死刑犯罪往往涉及到一个更大的社会问题,即毒品。
一些国家不但废除了死刑,也对毒品实施了合法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因为贩运毒品而被判处死刑,可能会震惊部分外籍人士,但这种震惊,本质上是基于一种文明的冲突——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篇终焉回廊系列文章中详细分析——因为涉及到文明,没有不双标的,举例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不可能瞬间切换为中间人模式,在看到他人与自己的差异时不去问为什么人家和自己不一样。西方人因为近代以来的科技发展带来的自身文化的世界性传播,因此形成了一种错误观念,以为世界上所有人都必然对自己的文明有崇拜之情,问题就是不然也,看一些西方政客的抗议的理由,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没有死刑”,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有死刑”,如此看来,西方人在着急的时候似乎也是不讲逻辑的,妄图逼迫别人来尊重自己的文化习惯,这岂止是霸道。
当然,死刑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手段,是自古以来唯一没有被现代社会的人道主义、人权等观念彻底改变的——有人说改变了,但那种改变只是针对死刑的执行方式,比如从断头台、电椅转变为了枪决和注射死刑。研究者应该都知道,2007 年发生过一件重大的历史事件,是最高人民法院从各地方的法院手中收回了死刑的复核权,这个复核权,最初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的,1983 年,为了配合“严打”行动,复核权被下放至了基层法院,从那以后,中国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所谓的“冤假错案”。2007 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这放在今天,表示全国每年无数起死刑执行申请,都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批准,在古代这个权利由皇帝掌握,并且复核的次数一般都是三次保底。最高人民法院重新掌握死刑复核权,有效阻止了基层滥用死刑的局面,但是并未改变死刑的争议。
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很多法学理论家,往往是支持废除死刑的,我们能看到一些知名人物,尤其是类似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国家部门内部都常有这种观点,一个有名的人物是,曾经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的贾宇,据说他在后来曾经担任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他就是一个废除死刑派,在一篇专访中,贾宇做过如下表述:
死刑的废除,第一,这是世界潮流;第二,这是历史规律;中国也不例外。世界潮流你是不可能阻挡的,历史规律你也是不可能改变的,至于说在这个前提下,你可以谈这个条件成熟不成熟,做得到做不到。大多数人不赞成的事情,不见得都是对的。那么,有责任的政府,有责任的舆论,有责任的学者,就要引导大家理解这个事情,应该跟大家谈这个事情,应该谈清楚,说明白,拨开云雾见日月。这就是启蒙。不能因为大多数人不赞成的事情,我们就不主张了,不讨论了,这个观点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只要是真诚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就好,你不表达,他不表达,我不表达,都做沉默的大多数,社会如何能进步呢?
在这段叙述中,贾宇表示,废除死刑是世界潮流,历史规律,中国不能例外,民意的反对是没用的,相反我们应该引导民众认识到这个规律,这个潮流,告诉民众应该支持废除死刑。——这当然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要反驳也是比较简单,因为世界潮流的东西多了,在我们将其视为可以一同参与的活动时,必须要先检验其正确与否,否则依赖国际潮流,也不过是顺风扯旗,做墙头草,难不成世界把毒品都合法化了中国也要赶潮流,难不成世界潮流变成各个国家大分裂了,中国也要赶潮流?当然,如果要正面回答,应当说,为什么赶潮流是不对的。这里面所反映出来的一个大的,令人恐惧的是,“敌人往往在内部”,试想,连司法机关本身都是废死派充任的,再去谈司法的公正,价值何在呢?
还有一个更大的人物,是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胡云腾,作为副部长级别的国家机关工作者,也是一个废死派,谁能想到一个国家副部级的官员,也是一个支持废除死刑的国际主义者呢?当然了这样的在国家各级组织部门里工作的废死派,尤其是从事司法工作的废死派还有很多,这个现象似乎很难理解,毕竟国家的总方向是保留死刑的——很多人都这样想。其实不然,国家面对国际压力也有相应的回应,说的是会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对死刑的判决更加合理化或者更加严谨,但目前来说不适合废除死刑——意即未来如果有一个合适的时机,中国的官方层面看,确实会废除死刑,但因为现在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所以死刑存在还有必要。
虽然看上去还留有一定的余地,即需要考虑民情民意,但是架不住这样坚持废除死刑的专家和官员们在司法工作中暗暗地实践自身的精神设想,那么就难免会有一天,迎来某些对国际社会来说积极的回应,毕竟,那些法治、治安条件都不如中国的欠发达国家,比如蒙古都已经废除了死刑——试想,即便中国社会治安良好到路不拾遗,但我们真的相信每隔几天在新闻中出现的一两个被执行死刑的人加在一起就是全部了吗,这样每年的人数看上去不过百余个,但实际上要多得多,媒体所宣传的只是一些大众特别关注的案子。
社会的变化是漫长的,但是最致命的是,往往它发生在隐秘的角落里。大众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到关注死刑的整个法律体系的变化,过去这些年,死刑罪名逐渐减少,现在甚至有人提出可以先废除非暴力的罪行的死刑——比如贪污、腐败以及一些经济犯罪,想通过温水煮青蛙的方式,让人们慢慢接受一种远离死刑的生活状态,但这一点,我想我们还是做不到,毕竟这些专家很乐观。
2025-03-19 22:29:00
人是一种有意识的动物。
所以,集体的存在也是有意识的,至少在我这里看,是这样的。而集体具有意识,这是值得一说的——我不是在和荣格唱反调(尽管他不是表面意思),因为在我看来,意识这种东西,是人理解和认识世界的一个重要的根本要素,要是非得用政治视角观察,我们必然会说意识形态是重要的——在中国的理论术语中,便有对于意识形态的一种纲线性的陈述,谓必须警惕、必须保障、必须筑牢,意识形态的安全,运用在集体中,便是要让大众都接受一种重要的理论,并对此产生一种自发性地捍卫。
在中国,有一个关涉改革方面的硬性规定,就是必须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他的都好商量,所以我们会看到我们今天的经济发展模式,完全不像是理论意义上的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模式。这一点我相信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都能看得出来,在这个指导以及最后的底线前,我们的社会中很多事都和资本主义社会没有多少差距,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理论中,视为一种过渡,必然存在着传统上的市场经济以积累和发展社会财富,但是社会主义也是一种集体社会,所以在集体的术语中,是必然要论及的,只是对于这种社会形态,我认为,我们还无法了解其切实的发展属性,任何基于理论去尝试解读它的行为,可能最终都会归于失败,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理论成了薛定谔的猫。
当然,身为中国的舆论指导者,一些专家可能不会超出例外地千篇一律地使用一些优美词汇来解释未来,仿佛他们早已知道未来,形如一只只拉普拉斯的妖精。当然现代社会中政治意识形态的形式远不止于社会主义一种,在西方社会中,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等标语如病毒一般侵入社会科学以及传统的人文科学的解释体系,迫使人们不得不站在新的角度去重新思考任何一门科学。最显著的一点是,针对群体构成的赋魅与祛魅的尝试。这使得我们眼花缭乱,以至于大众对于身边的社会,实在是感到无力关心,一谈到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东西,莫名会有一种恐惧。
这里我们可以以马克思主义为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见到大众批判自由主义以及民主制度,可能是受了理论掌握不充分的影响,大多数人并不会意识到反对民主和自由的行为恰恰正是马克思所反对的,因为我们在当前社会中所谓的自由与民主,并不是马克思口中的自由与民主,而是一种资本主义或者说西方帝国主义所奉行的民主与自由制度,而马克思所追求的民主、想要的自由,是基于人从对人迫害的经济和政治的制度下实现解放后而得到的民主与自由——事实上马克思主义谈到人的解放,光是看解放这个词就知道我们是需要从一种状态中脱离出来的,既然脱离,就是得了自由,谈到自由,必然有真正的对一种区别于古代社会中自由的自由,这种自由超越出来,就是高级的,属于一个大同社会的人的自由与真正公众的民主,但大众这种理论的错误认知,甚至让一些反对者看上去就像是在自己打自己一样,但是这就是某些所谓大众的认知。其理论是单一的,这种单一的认知情况反而可能使人产生愚昧与无知——当然我认为大多数人还只是短视而已,基于短视,大众当然可能不会有很高明的理论。在这种情况下,人会因为各自共同的目标而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种有意无意的所谓乌合之众——这就是这个社会的本质。你可能意识到,在我们生活中大众会浸淫于成功学,痴迷于对所谓“成长”、“成熟”的迷恋,人们可能会认为当一个人变得圆滑了,学会为人处事,处处讨好,讨喜,一个人就成长了,长大了,成熟了,稳重了,这是一种集体意识驱动的,对于集体所提供的一种贡献——人们即附身于集体,又从中获得好处,问题就是大众分明是有时间和精力去研习事关自己即后世命运的学术问题,但是偏偏他们就是没有兴趣,而真正有意思的是观看和制造他人社会中的荒诞现实,比如说歧视与反歧视。
言之于此,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歧视的社会中,但消除歧视的话语环境,反而已经使得我们无法说话,实际上构成了一种逆向歧视,对语言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力,说一句矫枉过正也不为过,但是这一切都是基于一种超越的社会形态,尝试思考一下,当我们说不应该歧视他人的时候,往往是需要一种说教式的居高临下的劝导,这种劝导是不可能做到自己向自己做的,也即我们无法以集体自身的身份去劝导集体消除对他人或者另一个集体的歧视,于是说出要消除歧视的人,便自然而然具有了一种超越集体的身份,这造就了一种隐形的权力,即指鹿为马的权力,我劝你们,你们不听,你们就犯错了——如果有人说他不喜欢某个集体,他可能会被指为“某某集体”恐惧症,比如说我因为出于讨厌某教动辄要消灭不信道者的教义和频繁的恐怖主义而讨厌某某群体,我就会被说是“某某恐惧症”,如果我讨厌基佬,我就被说是“恐同”,还要给我们安一个名头叫“恐同即深柜”,试图污名化一种正常的反对意识,而使得人们即便想反对自己,也不敢发声,造成了凛冽的社会舆论氛围,实质上正不断垒砌起围墙,构建一节高于一节的回音壁,创设一重又一重的寒蝉效应,想要通过这种方式,不断壮大自己的声威,并形成巨大的舆论垄断以消灭反对派。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中不断涌现出各种所谓的身份政治群体,构成其结合在一起的,可能正是出于一种对于身份的合法性需求,所以这些人会涉及到谈论政治话语,即通过参与到社会公共话语,并在其中宣扬自己的观点,以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而实现最终司法承认其合法存在,骄傲月也罢,黑命贵也罢。但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复杂情况是,我们的社会中人并不是单一的社会承受者,而是拥有多重身份的集体形态的受益者。即一个人极可能即属于集体 A 又属于集体 B,如果说绝对一些,一个人可能属于任何一个集体——是的,一个人可能即是反对者又是支持者,这并不是什么罕见的现象。
如果我们审慎考察一下国际社会,应该不难发现,除了世界上一些社会主义社会之外,类如日本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或者说非传统意义上的资本、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也大量甚至普遍存在集体主义的行动模式,尤其是日本,这个西化的传统意义上的儒家文化圈的国家,竟然还保留着集体主义的传统,很多人可能以为像日本这样的国家,似乎没有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但是单从集体性和服从性角度去考虑,日本的爱国主义叙事的严格,甚至比中国更甚。这一点只需要看一点就知道了,在日本社交互联网上,民族主义情绪并不比中国的差多少,每一次中国有灾难,其社交媒体上往往也有一波又一波的舆论狂欢,事实上如果日本人不搞爱国主义或者国家主义的集体化教育,恐怕今天,就不会有那么多吊死鬼被放在所谓的神社里供奉了。
正因为如此,才能看到这种画面——日本人普遍不承认,甚至还美化二战时期的侵华历史。中国的一些媚日人士大概也能知道,日本所奉行的法西斯主义,本身就是一种集体主义的重要形式,但是你又觉得中国的集体主义是荒诞的,又要说日本的集体主义是好的,这就形成了一个荒诞的形态,当然解释权在他们自己,实际上说到法西斯,我们可能都知道这一种集体形式的最终典型例子就是希特勒的纳粹帝国,在那里人们也是奉行集体主义,集中力量好办事,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希特勒也不啻为一个乱世雄主,问题是这种集体主义的发展,必然要牺牲掉一些东西,至于那些东西是什么,这就要看你所处的时代是否和平了。
在战争时期,集体主义有自己的目标,即要从战争中获得胜利,和平,不,是媾和往往是不被允许的,一旦战争打响,身为发动战争者你当然是不能主动求和,而身为战争中的被动接受者,在交战中,也不能主动伸出橄榄枝,说我打不过你,就求和,这很可能会被认为是绥靖,并且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主义社会,社会集体的概念,往往也不会允许投降的情况发生,那么这个时候很多长时间的战争往往就成为了一种非必要的意识形态的坚持。二战时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时期,现代社会的很多制度以及规则都是从那时候开始确立的,美国的科学技术有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二战,尤其是美国的航天技术,大家可能会对美国为什么二战后在航天技术上突飞猛进而感到疑惑,其实了解一下背后的故事都不难理解。
在二战以后,美国在德国招募了一大批纳粹科学家,尤其是火箭科学家,在亚洲,招募了大量生化科学家,这才使得美国的科学技术在那个时代,能有那么大的发展,所以现在看美国,如果从纯粹道德角度看,它这个国家似乎完全不是传说中那样美好。从这个角度看,其实一些所谓的自由化国家,本质上也是讲究集体的,或者说大众。那么,民主的本质是什么?无非是以大众意志为命是从——当然会以多少数来确定,人民这个概念,在任何社会中都有特定的指向,但是一般来说,大众当中的多数人,是可以作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含义的,这意味着,集体主义的国家需要人民来支持集体,自由主义的社会同样需要人民来支持,无非就是集体是一个不可被特化的概念,集体领导是一种形式,总统制的领导最终也需要提现一种集体意识,国会、议会的存在,需要一种多数的概念,这种概念形成的数量上的优势,确保一项法律的通过与不通过。
但是归根到底,有价值的集体的联系往往依据的是文化的不同层面的认同,当然,文化归根到底,也是一种精神价值的联合,人选择加入某个团体,价值观是一方面,另一种考虑是要从中获得一定的好处,试想,在早期人类社会中,人还不会说话的时候,为什么会形成各种语言的方言族群?我们通过是否操同一种语言来确定一个人是否属于自己的社会群体,以保证自己所保护的团体利益不受外部集体的侵蚀和吞并,这样必然会形成以语言为一种区域分组形式的地域文化,而这种地域文化集体,又会因为自己身处于本地域之中而对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若是一旦失去这种身份,一个人往往会无所适从,说句不好听的话,当你上了一条贼船,要想逃出去,不死也得掉层皮——当然,对很多人来说,这里说的是放不下的关于自身所属群属的一种依恋——这就造成了,身处于这个集团之中的个体,即便不愿意与集体表现地完全一模一样,也必须要有所表示。
这个问题在中医问题上尤为显著,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医是一个最难得到验证的东西,中国的美食,好吃与否,这是人人都能尝出来的,武术有没有用,打一架就知道了,古典音乐好不好,竖起耳朵听上一两遍就知道,唯独中医,始终出于一种混沌无知的状态,说中医有效的,实际上也没有办法以科学手段证明就是它治了你的病,说它无效,也没办法证明它就是无效——除非进行大规模的双盲实验,可偏偏实验结果人们不会认可,所以中医辩护者往往就像是老油条,尽管如此,理由有的是,却都是经不住逻辑推理的荒诞的诡辩,于是越是辩护,越是为反感者所不耻。但是大众并不就因此而轻易放弃中医,我们其实可以这样理解——很多疾病好治疗,争论不会很大,人们也不会关心,往往是一些顽疾,西医治不好的时候,需要一种作为精神后盾,即必须要被相信,以给予患者希望的一种医疗手段——哪怕它看上去完全就是巫术,对于患者来说,中医本身就是安慰剂,人在积极应对疾病治疗的时候,往往也会有一些效果,至少他们不会认为自己没救了——在集体中,人们普遍受到一种观念影响,即中医作为一种重要的中国文化的分支,是不能倒掉的,否则中国文化就缺了一角,于是不用谁提什么倡议,人们自然便会去维护它,有的维护的理由甚至是完全前后不搭界,逻辑混乱,思维模糊,这样,反而会形成一种类似饭圈文化的现象,他们此时可能还意识不到,中医自己还没说话,而真正要中医死的可能倒正是他们自己。
正因为如此,我有时候会考虑,对于一个面向未来发展的国家而言,长时段的文化积累固然是好事,但反过来说,存在着大量糟粕而不被人们所知的,所理解,所认清的一种长时段的文化,也是一种尾大不掉,不可名状的阻滞剂,它到底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还是拖延呢?说到这个问题,我们又不得不想到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叙事,事实上你发现当一个社会中的主要社会活动并不总是围绕着一个集体记忆话题的时候,研究者或多或少会失去对这个话题的关注,比如过去总有人认为在新中国早期阶段,似乎根本没有提到过南京大屠杀,而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研究的,事实上翻看那时候的教科书和图书出版资料,以及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活动看,此种说法是可以不攻自破的,正因为这个时代社会中重要的事还不是追溯历史,而是要重新建设一个新的国家,所以很多问题可能被后辈忽视而将重点放到对同时期的建设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现象与社会运动中,这样,如果不是研究原始资料,现在估计很多谣言都可能得不到正式解答,慢慢地,集体就会重新形成一种基于错误认知的假的记忆,很多历史叙事便是从这种形态中演变而来。
你可能会想到,人作为一种集体动物,社会性极强,人通过语言文字组成一群可以交流思想的群体,虽然不像三体人一样可以事实交换大众的头脑中的信息,但是人们会乐于在群体中表达自己的意见,但这种就是基于理想状态,试想,当一种社会文化没有形成之前,我们的每个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这一种文化的奠基石,甚至重要组成部分,一旦一种社会中形成了大众认可的某种文化,这种文化便具有了所谓的“神圣性”,即一种基于集体的公共性的威严,个人可能批判和批评文化中的一些东西,却可能无法彻底改变文化的总体形态。你可能意识到,你身处于一个社会中,你所要遵守的某些习俗,不是因为你相信他们,而是因为社会的传统便是如此,一个人如果在集体中诞生,它本身会成为被集体所规训而接受并服从集体的形式与文化的个体,而非是因为他接受了这些东西,才算是这个集体的人,就像我们说,宗教家庭出身的孩子一出身就会接受洗礼或者宗教教育,至少在家庭环境中会潜移默化,成为教徒。这种被默认的加于一个人身上的所谓的文化烙印,使得外部族群,能一眼看出你来自哪个集体。
而在现实的表现中,集体最显著的一种特质,是对权威的服从,这种权威可以是很多东西,表现为权力、等级、金钱甚至武器、以及各种利益——甚至是一种被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在群体社会中,大众会因为受到权威的要挟而集体对某些事保持沉默,常见的是一些学校中常见到有发生自杀事件,这些事往往会被压制评论和报道,一些知情的人比如学校中的同学教师,可能会因为丑闻会影响到学校,进而影响到自己的学业、薪酬,反过来对报道实情的媒体以及批评人士发表网络暴力言论,这种事屡见不鲜。这体现了具有集体意识的人,在危机中所展现出来的对自己利益的担忧,以及对一种具有崇高意义的——教育本身的价值观的维护,事实上中式教育不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谁也不想极少数的案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状况,影响到自己对于教育以及其自己身为这种教育模式下的集体一分子认同。当然在中国社会中,这种状况也不是一种常态,或许是因为当人处于一个更大的集体中时,人们会感到一种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的社会现实,实在不足以猎奇。
事实上从宗教角度再去尝试理解他们,似乎并不困难——在宗教改革之前,一般信教者似乎是无法真正意义上来解读和理解圣经的——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任何宗教本质上只是要人相信自己,而宗教典籍的存在,并不影响宗教的存在,成圣的典籍,不论是圣经还是古兰经也好,根本的性质是一种解释宗教的工具,告诉人们为什么会存在这个宗教,并通过理论劝诫大众努力传教。理论上宗教集团的首脑以及神本身就是一种权威,只是在宗教外人士看来,神这种权威的权威性,远不及现实宗教的领袖——教皇以及其手下,神具有神圣性,但是神圣性因为过于崇高,一般人无法企及,于是便会将一种精神寄托于其在人间的领袖——教皇,以及服从于教皇的手下,即国王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亚伯拉罕变成易卜拉欣,他们都具有针对普通大众的不可逾越的权威性。
但是偶像的倒掉也是必然的,在集体社会中所塑造的针对个体的权威,必须要确保社会能够在一个长时段内保持一种非理性的盲从,或者说异乎寻常的自信,中国社会中有一种所谓宗族的现象,我们也不止一次提及,作为传统文化的一种构成,宗族文化往往需要一种集体的文化认同,以及一种基于名望、经济等利益所构建起来的心理性的满足,这种状况随着历史的岁月的演变,可能形成某些群体中不为外人所理解的集体无意识的表现,以至于即便人们去到海外,也会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自然而然地组成类似的组织,比如某某同乡会。人们通过宗族追溯一个共同的起源,即祖先的存在,并通过认祖归宗的形式,将自己置身于一个文化系统之内,以这种文化的存在证明自身身份的存在,而消除因为畏惧无所依存而产生的精神恐惧。但是一般的宗族与国家不同,在传统社会中,个人有个人的宗族存在,国家本身是由一个君主所治理,君主本身作为一个宗族成员,有这种区分,往往开国之君被称为祖,后者即为宗,像明代的两个祖,清代的圣祖都是特殊情况,祖宗二字在国家体系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但是对于宗族而言,往往只有不断追溯的祖,却没有宗的说法,从这里可以辨明民间对于先祖崇拜的一种严肃性的认知。
我们称其为非理性,并不是说这是一种错误的,而是说,它是基于一种感性的,不需要甚至是拒斥理性介入的依附,为什么我们大家会产生“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错误认知?不是我们故意对“是人”持有怀疑,而是一种错误的记忆,构成了人们的错误的理解,这恰恰反应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以教育的形式向大众传授经典的可能性,已经被证明是有缺陷的了,比如说就是有那么一大批人,在学完这些知识后,就不再想去看原著检验一下是否真的听过,于是它就成了一种网络的热搜,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某些集体化,长期的记忆成型的塑造起来的教育,会对我们的世界观造成多大的影响——集体陷入了一种自我矮化的理论循环,我们使用不一定是真实,甚至充斥着虚无主义的教育资料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当这些人成长起来之后,对于集体,便只有不断地心理暗示——要充分服从,在多数情况下,听集体的话总是安全的,尽管未来是不确定的。
艺术对于集体的塑形是具有极大的价值张力的,在集体意识的环境下,任何一种具有广泛传播性的东西,都可能成为一种宣传工具,媒体是宣传工具,媒介更是,这种集体的意识重塑,能够将国家意识形态,转换为个人所要坚持的东西,但要看能否真正将其使用到位,如果说存在着不同媒体的口风岔气,必然造成社会的,或者说一个庞大集体的分裂,进而造成双方甚至多方的冲突,往大了说,一个国家的认同,一般情况下都是基于文化认同,比如古代的华夷之辨,在现代社会中这种文化认同扩大化了,不再是华夷之辨,而是中外之分,宣传有一种更伟大的能力,即塑造一种隐形的权威,即是一种更高的价值,人们需要通过这种价值来重新认识自己,使自己不仅仅自我认可为一个民族的成员,更是一个国家的组成。
传统意义上,我们可能认为西方社会的启蒙运动是成功的,因为它似乎是演变和塑造了近代以及现代西方世界的世界观以及思想根基,但是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又使人反思,当其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启蒙本身是否会有现实倒悬的危机,我们认识到,一种被普遍接受的理论,在最开始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传播和理论辨析,启蒙运动的对象是大众,但是不见得所有大众都愿意接受其思想,这是因为启蒙理论由不同的成分所构成,不同成分之间,往往有互相冲突的地方,接受了一种理论,可能就无法接受另一种,在历史的进程中,经过一种思想的激烈矛盾的斗争,符合最近时代历史的需要的理论会被积极评价并衍生出新的,自称为适应了时代的新的理论,西方社会的集体构成,建筑在此之上,但纳粹的崛起似乎反映出了一种对理性的错误运动。
集体主义中是存在理性的,但理性是有善恶的,理性的善与理性的恶,都有可能是集体所热衷的东西,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因为构成集体的解释的理由之一,也是较为简单的,没有多少高尚的原因,不管是不是认可,契约论的理论家所说的对于某种共同利益的守护的需要,是促成一个组织群体的重要原因,那么就不能保证集体与集体之间,不存在基于利益争斗之间的冲突,如此言说,狡黠与诡诈自然而然就会诞生,互相倾轧就会存在,但是值得思考的是,个人对于集体并不总是表现为甘愿的服从,因此往往会有一些反对的声音,在一个统一的集体中,便会存在着一种表面与表面之下的矛盾。
最反对一个集体的,正是这个集体中的人,不同的集体之间尚且还有建筑在利益之上的交流空间,但是集体中的个体,往往会因为理性的崛起,而萌发对集体的总体怀疑,对于集体而言,这不是坏事,但是集体中的全体,如果都以充分的理性而崛起为反对者,恐怕这个集体就会面临解散。这就是宣传所要阻止的和预防的可能性。在一个文化系统中,存在着部分神话体系构建起来的精神共同价值成分,比方说伏羲女娲的故事,大众都知道这是虚假的神话故事,但是人们依然将其奉为一种文化的根源,这表明这个系统实际上促成了一种高度的凝聚力,如果我们说这个神话体系是虚构的,非理性的,我们不应该信,我认为也不无道理,问题是,谁敢这么呼吁呢?因为一旦失去这样的虚构的文化符号,我们的对于国家意识的理念的建构可能于一夜之间陷入崩溃。这甚至可以解释我们生活中一些毫无意义的仪式性的举动。
这是基于一种集体的价值观的角度出发,比如升旗仪式,如果脱离集体,我们可能意识不到在天安门广场升旗有什么意义,但身在集体之中,这就又不同了。各个不同集体之间的,类似的活动都有自己的意义,但是外人可能无法彻底理解。比如日本人吃饭之前的那种我们看起来无意义的“我要吃了”之类的话。我们之所以需要仪式,是因为我们意识到这种仪式对于整个集体存在具有一种崇高性,因为这里面具有牺牲、具有神圣以及不可被玷污的感性的理解。
2025-03-16 21:02:00
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用句老话说是承平已久,但是我们的社会中激烈的矛盾和冲突是常有的,并且无法彻底消弭的,这造成了我们常见的一种现象,即骂人。骂人绝对是一种艺术,很多人都研究过骂人,但是中国的历史上有一句国骂,叫做“他妈的”,鲁迅先生都不免侧目关照,当然骂人的最高艺术形式是用吹捧的方式骂人,这一招,往往是杀人于无形,让人深深感受到一种语言的魅力。
当然我们的主题不是说骂人,而是在历史圈很常见的一种形态,即骂朝代,人是很奇怪的,人的感情驱使他们对于自己历史的任何一个时期都可能有爱有恨,当然这主要取决于一个人的世界观,你想,一个爱好专制的人,必然是鼓吹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明太祖和康麻子等人,一个喜欢民主的,或许(不是必然)会同情于陈胜吴广黄巢李自成或者谭嗣同等辈,然而我还是想超越域外,只是从事实的角度去对待我们历史上的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历史圈有这样的事很常见,因为大众喜欢历史,尤其是读野史,那里风流才子、俊俏佳人,轰轰烈烈有的是,然而历史的记录,毕竟只是记录,哪怕就是国家档案馆里的东西,各处的片段也并非是历史的全然的原貌,因此便必然有一种荒诞的现实景观——无论如何,我们所批判、喜爱的历史人物,都不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本身,而是批判对他的记录,喜爱那一本本书籍中对他的描述。
至于我为什么聚焦于明清两个时代,并不仅仅是因为满汉之间存在着深厚的历史怨怼。在当今时代,我们能否想象这样一个现实——尽管我们已经脱离帝制,甚至成立人民共和国很久了,但是依然有一大批精神上的满清后裔,在为一个早已魂飞魄散的满清招魂——然而我鲜见有人去为唐宋明等时代招魂的——尤其是在海外社交媒体上,经常会看到一切自谓满清孝子贤孙的东北地方——他们称为满洲——的满汉人士,宣称要复辟帝制。其中最烈的,是打算要复辟所谓的伪“满洲国”,试图将其从中国版图中分离出去。这样我们就不得不警惕起来,尤其是当这些人开始在韩国、日本等地公开举行活动,并宣扬要屠杀汉人的时候,我们似乎也不能够彻底袖手旁观了——满嘴费拉、尼堪的所谓精神伪满洲人,其实大部分还是汉人,毕竟伪满时期很多的官员都是汉人,而且很多所谓的旗人也都有汉人充塞,那么这些叛徒所构建起来的虚构叙事,配合着当今国内对满清的正面看待的主流思想,必然会造成极其有害的国家分裂的危机。
有人可能发现,近些年来电视上的剧集,辫子戏,也就是清代的剧少了很多,据说是因为部分满遗分子举办聚会,被人发现了,因此引起了上方警觉,导致每年可以过审的清代剧大量减少,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然而近些年来对于清代与明代之间的历史,确实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但是你们去到北京,最大的印象可能还是满清的遗迹,去故宫有多少人是穿汉服而不是满清的服饰?社交媒体上凡事到北京去的,如果拍不到传满清时期服饰——特别是女性的服饰的体验的照片,很多人还可能会认为是遗憾,当然辫子戏可能近些年没戏了,偃旗息鼓,但是在文化场域,依然有很多赛道,比如一直以来游戏界都有这样的画面,很多扮演君主的帝王游戏,宣传图都用的是满清的皇帝样式,服装也就罢了,把汉太祖、唐太祖或者其他一些汉人君主,都剃个金钱鼠尾头在那里宣传——如此可笑,也不知如何过审。
有你可能还记得早些年,主流媒体观察者网还有发表过视频嘲讽过汉服运动,甚至直接有人宣称将汉服称作华服,以容纳更多所谓的民族服饰——主要是指满族服饰,以至于一些媒体指满为汉,一些媒体刻意将穿满服的女子作为汉服运动的配图——至于说为什么近些年来观察者网他们似乎又不嘲讽汉服运动了,大概也应该能理解——外国人喜欢汉服——至少在中国的镜头面前是那样——洋大人喜欢的东西,应该是不能骂了吧,所以变化就来了,而近些年来流行的所谓新中式,也不过是改款的满服,以满代汉也就罢了,把满服作为全国性服饰,这着实荒唐可笑。
大众对满清的这种情绪性的依赖,大部分都是电视剧和文艺作品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未来满遗们想要达到的复辟帝制的梦想,也许就不再是遥不可及,在这种需要下,想要给满清树立正面的形象,就必然涉及到对明代的抹黑,导致一个光明正大的伟大的王朝——至少在封建时代,彻底沦为某些人嘴里“最黑暗”的时代,因为什么?我想还是离不开几个东西——无非就是朱元璋的专制、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等国家机器的存在,但是这些内容对一个国家的形象有那么大影响吗,还是我们故意夸张、隐匿了许多不成事实的事实(这一点我们今后会有详细介绍)?
你们可以想象一下,铁齿铜牙纪晓岚这部剧里面,经常有皇帝坐朝教训官员的画面,这是为什么?理论上当然是为了美化君王,乾隆帝有那么高尚吗?我看也未必,至少我们很难从其一年至少两次的文字狱里面看出来,当然了大众可能会有这样一个感受,包括早些年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在内,皇帝往往有各种教训臣子的画面,意图营造一种皇帝贤明,之所以不谙世事,只是因为被大臣蒙蔽圣听罢了——事实恐怕不是这么美好。想想看,秦始皇之前数千年夏商周都没有早朝,为什么秦始皇一旦设置早朝,皇帝就非上朝不可,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奇怪,一方面我们批判古代封建社会实行了两年余年的所谓秦制,当有皇帝不想这么做的时候,却又说你必须要那么做,否则就是懒,不勤政,有问题——这导致了一个何其吊诡的现象——一方面我们批判古代皇权专制,另一方面要是皇帝真的不掌握权力,我们身为旁观者又要担心起来——哎呀,这大臣擅权。
我们对于古代的人物的评价,大部分都是基于现有的文献,而不是真实的历史事实之上,所以必须要依赖文献,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是,在明代社会上,真正有记录官方历史的正规国家编撰的历史资料,非常有限,能够拿得出来的,似乎只有一部明实录,还有一些皇帝的宝训和其他一些档案,但是这些资料又存在着编修这种情况,那么就必然也不是全真实的记录,在这个环境下,早期的明实录还是编完就束之高阁,并删除底本的,那么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要留出宫廷的大众阅读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明代正史很少,只有在明晚期实录外传之后,一些系统的明代史才开始出现,比如《国榷》,但是民间的属于记录的毕竟还是有限。所以明代现在留下来的所谓历史文献,大都是野史,从所谓的《草木子》、《记事录》到后来的《野记》这些东西都有极大的民间想象,这就造成了我们大多数人认识到的明代,基本上都是从野史故事中传来的,很多历史学家,根本不屑于从事历史考证研究,直接就把有记录的文献拿来用,也不辨真伪,用这些文献记录来论证明代的好坏,这本身也是错误和荒谬的行事逻辑。
于是我们自然就得到了关于明代的,种种刻板印象,而且,近些年来我们对于满清的认知却又很兴盛,包括戴逸、李治亭等研究者对于满清历史的刻意正面化描述,使得人们无法正确认识明清两代的真实历史状况,形如赵翼一样,今天的历史学家也不过是在批量复制其写作《廿二史札记》时的手法,把所有野史资料堆在一起,然后从其中总结一个所谓的经验来,也不问他们是不是事实,好么皇皇巨著证明你是坏人,你果然是坏人。实在不敢想象这是一个能生在姚际恒之后的所谓历史学家。
一些专门研究明史的专家更是可笑,包括但不限于商传、方志远等人,当然他们还只是普通的,一些离谱的,比如说韦庆远和柏桦合著的《讲古·说史·谈世》引用一段文字说:
朱棣有意借“申严诽谤之禁”以闭塞言路,拒绝一切谏诤之言,违者法办,永乐十九年(1421)四月下诏书重申:
比者,上天垂戒,奉天等殿灾···…特降赦求言。……奈何言者,其中多涉讥侮及告诉之词,而朝廷政务及军民休戚,略不相干,深有乖于团体,亦非所以致谨天戒之意。……自今敢有仍蹈前非,故将讥侮及谤讪及告诉之言上闻者,治罪不饶。
这一来,在“申严诽谤之禁”的大帽子下,诸如民间匿名文书、没头帖子,以及朝臣奉诏直言极谏等一切公私文字,凡有触忤皇帝心意的,都将之“治罪不饶”,“全家处死”。
这个逻辑实在是可笑,历史学家将“将讥侮及谤讪及告诉之言上闻者,治罪不饶”解释为奉诏直言极谏等一切公私文字,凡有触忤皇帝心意的,都将之“治罪不饶”, 原文分明说的是“讥侮及谤讪及告诉之言”,他偏要解释为“触忤皇帝心意”的“一切公私文字”,还说这就是“拒绝一切谏诤之言”——这就是我们所谓的严谨的历史学家的学术水平。如此以来哪怕你说的头头是道,最终都是充满着违背逻辑的结论的研究话语,最终给出的答案也不过是满足了部分人的需要——也许正是那些柏杨、余秋雨之流。
这样我当然不免要问问我,甚至是我之外的世界,我们学历史到底学的是什么,一个民族的文化自豪感难道都是基于虚构的糊涂的、混沌甚至由学术老油条们所编撰的不可捉摸的玄幻之中吗?我一直都说我对兰克有无比崇敬之情,并不是因为我认可兰克的学术水平或者道德修养,而是我认为兰克所创立的理念如实直书确实是我们应该秉持的理念,无论后世历史学家以何种理由攻击兰克,如实直书都是不可动摇的,以中国的历史资料看,如何做得到呢,本身历史资料就是真伪参半,数量巨大,但是,至少在下笔前能做一些初步的工作,即我理解的元信息的加工和掌握,确实是应该的。
如果你只是简单的把所有记述一个事件的历史资料都翻出来,然后将其整合在一起,输出一段故事,那你还是一个文学家而不是历史学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不需要对以往我们的历史记忆以及历史书写进行一番彻底地修正呢,我这里用反清复明可能有些大了,但是拨乱反正确实是应该的。
2025-03-11 21:55:00
彼得罗夫:“我从收音机里听说我们正在生产大量的肉类、奶类和黄油。可是,我的冰箱里却总是空空如也。我该怎么办呢?”
伊万诺夫:“把你的冰箱插头直接插在你的收音机上。”
——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宣传组 1975 年《苏联东欧政治笑话选编》
人,这个自然界中最复杂的动物,当他在思考自己的价值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不同的思路和模式。这主要取决于,人他生活的环境以及他们生存下来的难易度,当人找到了稳定的生产方式,捕猎手段之后,他便会尝试定居在一处,而在他还处在并不能掌握有效的生产方式以及并不完全拥有生产资料比如大量的水源、肥沃的土地之际,人就会选择以粗犷的狩猎和游牧生活为主,这催生了不同的文明,与不同文明所发展出来的思想、文化。
不如说人类文明的发展主要就是依赖于人对于安定生活的渴求,据说人类的共同祖先来自非洲,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人类从非洲走向世界各地,也许还是因为这个关系(不过我实在搞不清为什么人们要走出非洲,按说非洲的气候不能说是非常恶劣,如中东、喜马拉雅等地环境更是惨淡,却依旧有人居住),因为人类的发展必然会随着自身知识能力的进步而展现出不同,就像在动物世界中一样,有的人愿意服从一个首领,而其他人不愿意,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分出派别,进而促成人类文明的世界性发展(我只能勉强自己接受这种理论),但是人类文明中又存在着一种以狩猎为主的文明,从人类的本能来看,他们并不是不想追求稳定的生活方式,只是生产方式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其他可以供人安定生存的陆地早已有人,游牧文明就成了先进文化的天然隔音墙。
但是谁能说谁是先进的,谁是落后的?文化、政治的因素对我们认识世界有巨大的遮蔽效用,实际上,我们很难说在生产力方面,海洋文明或者说西方文明在现代文明出现以前与东方文明相比谁更具有先进性,航海、农业、手工业,是几乎所有庞大文明或者具有影响力的文明都具有的某种生产力或者说是辅助性质的生产工具,只是因为不同地域的政治、文化等因素造成各地有自己不同的倚重,像西方环绕海洋,就诞生出了偏向航海的方式,东方虽然也有环海,但是陆地更大,所以主要就是以农业生产为首要方式,与此同时,有的地方就以狩猎和游牧为主,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特殊的发展需求,人们的生产力就会长期停滞在某个阶段,这不是因为文化造成的,而是一种经济的因素——我们人类为什么会发明农业,这一点如果不是人或者不是动物,完全没有机会理解,人类驯养动物本质上也是如此,任何生物,只要是活的,需要靠吃东西活下去,就必然想要得到一种不费力且稳定的获得食物的方式,现在我们看大夏天农民在土地上劳作似乎很辛苦,谁也不曾想过这其实已经是人类最轻松的稳定的生产方式,纵有各种天灾人祸,也是如此,事实上我们会发现,一切先进的技术都是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将需要重体力的劳动简化为轻体力,换句话说,科技的先进与否得看是否有利于人类偷懒甚至直接表现出自己的懒惰。
事实上谁都不能轻易地说自己很懂历史的发展是怎样的,有的人喜欢谈政治,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在我们对自己过去的历史考察之后,我们会发现这种理论实在是真切且具有高价值的表达和概括,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许经常会听到所谓的莫谈国事、不谈政治的诫语箴言,但细细想来,恰如阳明学人所言,人日常生活中的处处事事都是一种对道与天理本身的尊重一样,从人类发展至今,群体只要存在服从与被服从,政治就从未脱离人的物质生活日常,这包括我们的衣食住行的一切。对人来说,最具有与原始的动物以及植物的区别性的东西,是表现在人类文明中一种明显的带有规范与是非判断的政治属性。这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表现,并且,也是自人类诞生以来,我们所有思想最精髓的部分,当一种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存在,这种思想就会构成这个文明甚至一切文化的起点。
人类的思想与文化受到自身某种文明进程的次生影响,导致人们会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中寻求某种具有保护力的安定的生活状态,这是促使早期人类社会形成的重要推动力,当然不同的社会受到的次生影响不同,之所以说是次生的,是因为当人类开始群居,开始“饱暖思淫欲”的时候,其文明构成就会开始出现区域性的不同——人们会尝试开始以一种或多种具有高度精神价值的活动来丰富日常的空余时间,这种不同是构成世界范围内差异化多元文明的主要因素,当这个文明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后,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基于非为暴力的统治而是以思想以及其他方式和平或者半和平地推广符合自身设想的世界以及社会运行状态的思想家、哲学家们便会大量出现,这些人的诞生,在广域时间段内,对不同片区的人类形成了一种文化的,且具有文明特性的价值影响,人们可能会针对这些影响,发展出一整条文明线。
严格来看,历史的发展是不具有准确的指向性的,我们可以大概推断出未来的某些历史发展趋势,但是这些趋势都并不能准确地把人类送到某一个必然的场合,也就是说,不管我们对未来抱有多大的期望,我们的发展总是缓慢的,高科技的出现是历史的重要事件,但是高科技对民众的普及则需要花费漫长的等待,实际上人类历史发展的趋势,是不断地将某些复杂的东西简单化,人要从残酷的、严苛的、繁冗的劳动中脱离出来,而物质生产的进步,满足我们的需求,汽车、和飞机等高技术、高科学产品的出现,促成了人类文明交流的频繁性,高科技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交换渠道丰盈,这使得我们能有足够的时间去做一些具有更高精神价值的想象,人类的思想也就在这时越来越具有思辨的价值性。
但是即便我们这样认为,人类社会的理性并非是一帆风顺的,从现实的历史存在看,我们知道在人最初尝试理解世界之前,我们对自然界的好奇远大于我们对自然界的探索欲望,人在没有掌握世界运行的规律之前,他们无法去理解发生在甚至是就在身边的某些自然事件,东升西落的太阳代表了什么?谁可以知晓,只是人们知道这种规律日复一日重演着,所以早期社会中存在着多种以太阳崇拜为主的宗教与神话,这些宗教在其演化的进程中不断地被新的宗教与神话替代,一直到多神教的出现以及一神教对似乎所有宗教形成包围式的垄断,于是今日世界上多数纷争的缘起,总免不了有神在其中插手。
当1991年12月25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的那一刻,一个历史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倒掉,转而由世界第二大社会主义国家接任世界第一,时至今日,已经有 34 年的时间。在这过去的 34 年间,无数人对这一历史事件发表了自己的反思与忧虑。不过最根本的一个问题是集体社会的一种非正常的崩溃,而其中最大的因素就是人,即人民。
“人民”一词,在中文语境中,往往有一些难以言说的模糊感。它由复杂的成分构成,在一个存在普遍阶级属性的社会中,人民的概念往往会被拆分为不同视角的理解。正因为如此,往往会形成这样一种现象,当政客们需要证明自己的理论准确的时候,便会说自己是受到人民支持的,而那些反对者却绝不属于人民,于是我们就能看到,在诸多大肆运用“人民”这个词的社会,总是一个一言堂的社会,要么就是人们的发言权不被认可,要么就是这些言论将会被忽视而毫无作用。
譬如美国,在美国总统还是前总统的那个时候,推特(X)曾经在没有被马斯克收购之前封禁过特朗普的账号,在其与司法机关的交涉中,法官说,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关于言论自由的法案并不适用于企业,这引起了我的一点思考,诸如美国这种所谓的自由社会,人也断然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相对而言,那些将人民挂在嘴边,一刻不离口的国家,又如何能免俗呢?试想,如果企业能在言论自由面前豁免——那等于是人人都没有了言论自由。
为何要这么说?这是因为对于一般人而言,我们所使用的网络服务,基本上都是由企业所提供的,尤其是在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中,微博客、博客、社交媒体这些都是由企业所运营的媒体,而一般民众基本上只有通过这些企业提供的服务才有能向大众展示自己思想的机会和场所,如果我们只是认为企业不适用于言论自由,那等于是在要求人们通过非网络的形式表达言论自由,比如出版报纸、书籍,但是一般而言,书籍有书籍出版企业,报纸有报纸企业、传媒集团,除非他自己开设一家报纸,但是对于这种行为,不说有多少人只是为了发表某些言论而没有必要外,就是一个人真的开设了报纸,小众的只是发表言论的报纸,有意义吗?除此之外,到处涂写,这是非法的,印刷传单,又有破坏环境之嫌疑,总之都没有直接使用这些企业所提供的服务来得高效与便利,因此以我的角度看,法官对于特朗普的账号的禁令所给出的理由,显然是不合适的。
这个案子其实反映出来一种问题,即不同的人对于同一条,哪怕是书写明确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也是不同的,那么其他情况呢?如果我们将人民一词,交给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当今社会的马列主义者,他们所给出的对于人民的解释,恐怕会和普通大众自己所理解的人民有很大的差异,何况在中国社会的话语中,并不仅仅只是存在着人民这一个概念,与之相对的,是人民的敌人,人民民主专政,对人民是实行民主的,对敌人就是专政,但是谁有资格来确定谁是人民,谁是敌人呢?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问题是,人对于自我的认识,当然大部分情况下,人的自我认识是受到文化、经济、政治诸多因素影响的,谈到社会主义,人们可能会意识到自己对于这种政治制度下的人的集体构成的认同是出于一种强烈的政治参与的欲望,前提是人们会被从小灌输这种制度的正确性,当然,社会主义在整个理论链条中,算不上是一种完美的环节,因此人们往往会将其视为一种过渡性的,但却持久的社会形态,这里面之所以会有一种强烈的政治参与的需要,是因为从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出发看,人类社会的大部分历史都是因为社会中普通大众,也即一种集体形态的形容——人民所推动。
我们对于这种环境的认同,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第一是对于国家的历史所提供的文化因素的认同,第二是基于当前政治状态的理论基础的认可,在中国,可能还多一种因素,即民族。我们从这三种因素中可以给一个人添加多种属性,中国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汉人等等,如果只是从民族身份考虑,一个人往往会具有至少双重“民族”属性,一种是一个大而全的概念,即中华民族,另一种是其本身所属群体的属性“汉族”“回族”“保安族”等等,当一个人强调所属为中华民族时,必然会淡化其自身的民族身份,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一词因而也具有了针对不同民族、不同族群所理解的不同的含义。这样一来,对谁是人民下一个简单的定义,显然是无法做到的。
然而人民这个概念始终是一个集体的概念,在中国,我们的官方也好,民间也好,反而更愿意使用另一个像是传统社会特有概念的“百姓”或者“老百姓”来称谓大众。理论上,人民是需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而现实中大众的公共事务参与热度相对较低,一些可能的公共事务,比如事关大众生活缴费的水资源,听证会往往很少有真正代表大众的声音,而这些参与到其中人,却往往会因为参与了听证会而在官方宣传中被视为人民的代表,在这种前提下,大众的社会公共事务参与度逐渐减低,参与的热情骤降,形成了一种矛盾的现实——一方面人人都有自己关于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参与公共事务的群体往往无法做出对大众意愿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集体社会中,这便是很常见的一种社会状态,我们会发现,不管在多么号称民主的社会中,人们都不可能将自己的意见完整地实现,这是因为社会集体的构成往往就是个人的重复组成,然而,国家治理层面,不可能在拥有大量人口的状况下,针对一个事务采取数千万种策略,集体所代表的大量的个体,只能是采取当中比较有用的方法——至于谁来判断谁的办法好,还是得交给专业群体,即专家们进行判断,但这种方法可能并不是所有个体中能满足任何一部分人的方法,即一种集体的决策,虽然可能是基于集体中的多数意见,但是又不是集体的多数的意见。
这似乎很难理解,不过细想,可以做这样的释读,以美国总统的选举为例,美国总统选举中,往往只有两党候选,最终参与者只有两人,两人的施政方针不同,覆盖了全国大多数的人,人们选择其中的多数,以决出最终胜利结果(虽然程序可能更复杂,比如涉及到选举人团等),单是看投票来说,人们总是有理由的,比如投票给特朗普的人,可能只是因为他不喜欢多元性别,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喜欢特朗普,也可能是因为别的原因,这里面个体多重多样,表现为集体,也不一定是一致的,尽管如此,集体的表决的结果,却可能导致一致的结果,即你也选了他,我也选了他,于是特朗普就上台了。
人类社会似乎难以避免以一种集体的形式发展,即便是再强调个体自由的环境下,人的成长过程中,必然要接触到学校、社区以及家庭。以一个最小的单位,家庭来表述,通常而言多数家庭事务都需要经过集体,也就是多数或者全部的认可,否则往往会有很多矛盾,在家庭中,我们往往看到,父母对一个家庭的变化和管理负有责任,而子女往往是被动参与者,这又反映出了另一个现实,即在一个集体社会中,集体自身也是存在着管理与服从的现象,但是这种情况往往不包括政治,即一个国家的事务,社会所构成的集体是剔除了一切国家治理相关的集体,它能够为国家公共事务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诸多的合理性的参考意见,然而它本身又是受国家治理影响的,这形成了一个基本的现实景象——国家治理集体,集体再去投射更小的集体及至个体。
一个现实是,人本身就是社会动物——包括人在成为人之前,对于社会,人是无法彻底脱离的,有人可以在深山里生活,这可以视为个例,而除此之外的人的聚合往往也会存在着与动物界一样或者类似的状态,人如果脱离狩猎的属性,只能完全依靠大自然,那么人的存在就会很脆弱,基于此,形成了一个以集体为表现形态的组织,这个组织里有王、有王后有奴隶和平民——这恰如一些动物社会中的生存环境一般无二。于是我们可以说,人身上的集体行动的意识,本身就是一种天性,从自然的理念看,一切生物都不可能真正独立地存在,而完全不依靠群体——即便那是别的种族。
集体要形成一个集体,当然光是把一堆人聚拢在一起是不行的,必然有一种共同的信念,或者至少人们都拥有一个相似点,大家才有交流的意愿,于是社会中便会有基于各种理念和利益驱动的所谓组织、单位等等。当然与威权主义不同,一般而言个体所自发构建的组织,往往并不像一般的权力集团,没有那种对威权的崇拜,即在威权主义环境下,会有一个被神话的个体,成为组织的领导者,他如果有一些更有力量的手段,比如极强的理论说服力,或者演讲能力,其价值就更高了,集体存在着多种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威权主义是一条极端的路,对一般情况而言,集体主义更可能衍生出民主的价值体系——我们可以从今世美国总统的状况看出来,特朗普式的极权主义状态,正是一种异常的集体狂欢——对于 MAGA 而言当然是可人的,对于全体国民而言,谁知道结果会如何?
但总的来说,集体是一种共同话语的代表,往往反映出一部分人的共同意愿,所以在有的时候中,会存在着对集体的畏惧,社会学家会认为社会成员在交往中会形成一种集体意识,它可以表述为两种东西,一是对于集体的存在意识,即不管何事都想到集体优先,或者为集体思考,在现实中它往往在一些国际场合的运动会上表现地最为贴切,因而我们可以将其与另一种表述,即所谓的集体荣誉感联系起来。另一方面,集体意识所表示的,是一种公共所共有的意识状态,因为是公众大同小异的相似的意识物,将其称为集体意识,比如说人们会在很多事上,形成一致的观念,这一致的观念,即一种集体意识。
从这方面看,文化的形成是有赖于集体的因素的,创作和传播往往需要依托于集体的力量,个人相对而言是无力的。转进到对历史的研究,马克思所理解的群众对于历史的贡献,是试图将集体解释为历史的实际推动或者主力推动者,这在理想状态下是可行的,但也有局限性,即集体在历史上发生大用的时候,往往表现在改朝换代时最为激烈,而若是放到一个平缓的社会形态下,集体的价值可能要依靠民主的手段来实现。但是民主毕竟不是有效的社会运行手段,它只是一种决策机制,我们可以尝试让每个有理想的人在任何事情上畅所欲言,但是绝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有权去做一件影响重大的事,因为很多事往往只有两三种选项,那么归根到底还是集合了多数人意见的集体做出最后的决策——尽管威权主义也会这么说。民主有时候是荒促的,这导致它往往也面临着无奈的悲剧色彩,尽管,我还是要略带讽刺地说,民主本质上不坏。
当然,如果我们的理念过于抽象,也可以将目光放得更贴近现实一些,或者说,直接的,在社会上表现为一种司法的自觉,即遵守法律的行为,正是一种积极的集体意识表现。集体中有一种服从的潜意识,即我们的教育,本身就是对我们的身体所进行的一种适应性的规训,从小到大被教育听话,那么自然而然到我们出了社会,就会有一种类似于本能反应的响应机制,共产主义社会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需要人们拥有极高的思想觉悟,即,就算不需要他者或者规则的约束,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人,也能够有足够的自觉去遵守一种公共的道德信条,在今天我们的社会中往往也有一些服从于集体的现实需要,比如遭遇到一种集体的医疗卫生事件时。事实上演化论可以给出一个结论,说我们通过后天获得的某种特性能够通过不断遗传的方式,呈现给后世一种新的进化形态,但是人为制造不了这种后天获得性,所以即便我们再怎么尝试切断蜥蜴尾巴,蜥蜴也依然是有尾巴的,所谓觉悟,也是一样的,人不可能通过天性、遗传获得非生物性的遗传特性,因此觉悟也得通过教化来传导。
事实表明大多数人都能做到自觉或者非自觉地服从,这意味着以觉悟看,大多数人实际上都能适应社会形态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形式的转变,然而当然会出现很多对于集体的激进的不服从者,事情就总会有变异的可能性,在我们的官方数据中,至少有百分之六以上的人,对社会或者国家治理存在着不满的情绪,看上去相对于满意者百分之九十四左右,要少很多,但是把这个比例乘以一个全国性的人口基数,即便只是有百分之六左右的人口,也有大约一亿人,想想看,全国至少有一亿人对社会充满着不满意的情绪,这对于集体这个概念而言,足以是一种不小的威胁,当然,因此也使我们发现,集体并不仅仅只是单一的概念。在社会中,至少存在着两种集体,一个是多数的,一个是少数的。
我们之前谈到文化,同一个国家内,文化认同的理由也是不一致的,大众对于一件事物的喜爱往往并不只有一种原因,因此集体的概念并不是说,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大家协调一致地发表共同意见,基于人的因素,理性、感性与智力方面的差异,群体之间往往也会存在矛盾,过去有一种属于叫做人民内部矛盾,把集体整体视为一个内部组织,而集体支持或者集体反对的,作为一种外部的关系,看上去很合理,但要是当内部的矛盾发展到一定时期,集体还能被视为一个真正的整体吗?试想,当我们说要看民意的时候,民意有多有少时,这是很好分辨和做决策的,但是当其中只是对半开的时候,或者差异很小,偏向任何一个决策都是不明智的。
何况我们之前曾谈到,在部分人士看来,集体存在着这样一种不确定性,即集体的思考结果往往是呈现出一种混沌状态——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徘徊,这种理性的消长与人的感情因素相关,比如当我们谈到死刑问题时,我们总是趋向于感性地思考,而展现出一种对死刑的支持,反过来,真正提出有意义与价值的理性思考的相对较少,因此在专家眼里,集体就呈现出了一种非理性的冲动,这使得集体概念并不总是褒义的。
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一样,我们能看到,往往弱小的动物会有一些集体的行动,比如蚂蚁,蚂蚁的社会形态是复杂的,人类的社会形态也一样,但是人相比于动物而言,集体的形成甚至是传递,即从上一代传到下一代,还是有依靠的,比如一种文化纽带、民族国家意识,委婉的说,在欧洲民族国家成型之前,也即法国是法国、德国是德国之前,西方世界完全就像是身处于一种极夜领域。如果近代民族意识没有在西方社会成型,我们今天看到的欧洲可能不是一个洲,而只是一个国家,西方社会的文化纽带与中国不同——在中国我们以孔子的儒学思想作为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依托,有人将儒学称为儒教,意图将其与欧洲社会的基督教或者犹太教体系相匹配进行比较,但是这显然是失败的。
中国社会中存在着外来宗教的影响,思想界也是,但是中国社会中的思想因素并不是宗教主导的,西方社会却是,在基督教成为合法宗教以来,西方社会的人们以一个“神”作为思想的主导,在基督教建立成规模的信仰体系后,西方主流的思想,便是基于此的经院哲学,只是从文艺复兴以后,宗教改革运动开始,启蒙运动继承,慢慢地经院哲学稍微剥离出了宗教影响,而使其近代思想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主流,综合来看,依然还有很大的宗教因素影响,西方社会的集体,其思想意识与哲学辩论的最终形式,还是回流到一个上帝的根本命题上,这对于形成集体意识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即有了一个大众一致需要崇拜的偶像。
我们可能意识到一个国家认同、文化认同的基础,便是一种统一性的文化或者与之相关的因素,有的可能基于血统,但是文化非常重要,而我们可能也需要认识到,文化这种东西是创造出来的,比如说一种仪式,仪式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很多都是经过发明之后慢慢演化而来的,这就意味着文化中的许多因素是建立在虚构之上,这种情况表明,大多数人的文化依赖,尤其是对传统文化的依赖,可能就是基于虚构的元素。在东南部分省份,有一种文化传统比较引人瞩目,就是我们在一些民国剧中常见到的宗族文化——人首先是依据血缘而依附在一起的,这意味着宗族往往是一大群人的共同的文化生活场所,我们所见民俗、习惯等,都是与之有极大关系,很显然的事是,宗族往往是中国社会中践行儒家思想的重要也是最后的场所,集体主义的一个好处便体现在此。
传统意义上,我们有针对鳏寡孤独的赡养的文化传统,比如明代设立过养济院,这是一个赡养社会鳏寡孤独甚至是病人的地方,如果放眼观之,是可以认为国家本质上就是一个大到极致的宗族体系,只不过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已经完全失去了儒家主导的思想路径,并且最有意思的是,凯恩斯和哈耶克其实并不是对立的一套系统,而是完全可以把凯恩斯放到政治上,哈耶克放到经济上,创建一个真正有益于集体共建的温和社会。
你可能想到三体小说中,三体人思想是共享的——基于三体人的特殊构造,三体人的的思考大家都知道,这种情况或许能避免社会中出现某些危险的、极端的情况,但是这也是造成冲突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三体人不是人,所以和人不同,如果你个人的想法被所有人都知道,而你也同时知道所有人的思想,那你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会处于一种高潮状态——全球 70 多亿人,你每时每刻每秒所经历的当下,都有人在经历性高潮——因此你也无法进行更多思考了。事实上,如果我们真正能知道所有人的所思所想,我们一定不会聚集在一起而成为一个集体——即我们只有在互相不知道对方的想法时,对方才是可靠的,那么集体便有了成为集体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