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2 22:12:00
就完美,与全知全能全善之矛盾的分析
(文中部分词句是建立在存在完美上帝的假设之上——这是一个实验)
如果你读过我的博客,那么你大概会知道我之前已经说过,不会再过多谈论有神论或者宗教问题,但我今天还是要写这篇小文章,这倒不是我想食言,而是我实在憋不住——要想谈今后的话题,恐怕非得研究一下某个家伙的存在不可——当然我说的是那个叫做GOD的人。
不是研究西方哲学史的,大概意识不到西方哲学中,上帝这个形象是永远存在的,哦不,现代细分的部分分析哲学以及技术、科学方面的哲学尚且干净,而中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差异是,中国哲学中,道教和佛教这样的宗教,对我们影响虽然很大,但是我们却是用他们的思想去教化和指导生活,西方社会中的哲学思想,却只是要一心做两件事:
第一是要证实上帝的存在。
第二是要证实上帝的存在是完美的,包括其三全属性——全知全能全善。
所以你会发现,一些哲学家要么就是彻底的宗教徒,要么就是搞科学的,其实最终目的也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西方人搞科学个中国人搞科学,有一个差异就是,西方人会把其目标之一设定为证明上帝创造世界的伟大——我想从这两方面,对这个问题做一些分析。
一些伟大的经院哲学家或者基督教学家们,往往喜欢以哲学思想去带出上帝,当然他们似乎认为自己很有逻辑,比如有人说什么信不损失,不信也不得到啥,那还不如信;当然这是功利主义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把亚里士多德弄到了基督教哲学范畴内——不过我们依然能发现一个问题——大家似乎都是在解释,而不是创立新的学说,最终的出的关于上帝存在的结论,多多少少有漏洞,但我不想在这里为此做出任何找补——或说是填补漏洞,从那他们那些理论上发动攻击,我只是想就我所知道的问题做出如下表述:
第一、迄今为止一切关于上帝的表述,都是人类自说自话。
第二、完美的东西,是无法被不完美之物证明的。
第三、全知全能全善,只是完美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第四、完美的东西,不需要赞美,不需要外部的荣耀,人们所加荣耀、赞美、崇高信仰的上帝,并不是上帝本身,而是上帝在他们心中的投像,或者说意象。
第五、要么没有上帝,要么上帝不完美。要么有上帝,但人类无法认知它,关于他的一切表述都是错的——甚至包括本文。——我也采用奥卡姆剃刀,那不如选择无。
人类历史的数千年中,上帝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幻想存在,从人类开始思考哲学以来,神就一直在人类的话语中流转至今——只不过早期神,与上帝是断然不同的,然而迄今为止,有两个点是不可被否定的事实:理性,被同时用以证明上帝的存在,和不存在。
然而现实是非常可悲的,可能让一部分人失望的事是,即便是强行以理性声明上帝之存在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理性也不会有任何声音——因为理性的驱动力,必非理性。我相信玩《崩坏·星穹铁道》朋友对于生命第一因这个说法应该不陌生——在哲学史范畴内,第一,这个说法往往都是被冠给上帝的,比如第一推动力,那么理性除非自身跳出逻辑范畴,否则必然不可能是自我驱动的,构成了一个看上去可笑的对理性的误用或者说是滥用——不过这到底该说是被感性滥用,还是理性自身具有某种无目的、无价值性,尚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理性正是由逻辑所构成的——那么让逻辑去思想一种不可以被逻辑思考的东西是存在的,绝对是有些好笑的。
当然如果要说上帝的一切描述,我相信多数人都能知道,人类、迄今为止的一切关于上帝的言说、陈述、表达、宣传、演出、演讲、艺术、文学、历史……都是人类自我的话语言说——没错,一切人类关于上帝的符号表达,都是人类自己自说自话。在言语的表达上,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一个严重的问题——自然语言是不完善的——这是没错的,所以我会认为,基于自然语言训练,而非形式语言训练出来的所谓大语言模型,有它不可忽视的短板——他们是无法替代人的思维的。我们的自然语言他不是一种天然而然的能表达清楚一切的工具,而是一开始就作为人类社会中互相交流,和记忆的工具——我们为什么要说话?是因为我们需要语言去影响自己和他人,需要招呼他人去帮助、协助自己完成生产和生活任务——所以当维特根斯坦意识到他实际上并没有把哲学研究透的时候,他进入了一个新的方向。
我们生活在语言游戏中,我们用语言建构起了我们的生活中的一切行为前提——这意味着,一切以符号为表征的语言,也不偏不倚帮助我们建构起了关于上帝的,以及一切人类起源相关的特定神话,为什么我们需要建构记忆——因为那是一种文化的、文明的深度规训的需要,本质上——或者某种本质上是为了维护一个社会中一部分人的公私利益。
所以上帝的出现是不足为奇的。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要那样想的话,神话中神,上帝,他们反而是理性的产物,这可能与宗教告诉我们的理性证明上帝还有差异——实际上是理性建构上帝——听说过顾颉刚的,一般都知道,他把中国古代史上一些离奇的故事,分出了一个叫做层累的建构方法——事实上基督教的历史又何尝不是——至少在他们自己的圣经里,要说上帝是完美的,全知、全能、全善的,那完全是看不出来的。
上帝是理性的产物,其消灭,也必然由理性达成。
这里我们要认识到一个问题,就是上帝的存在本身是一个本体论问题,而对上帝的陈述,完美,全知、全能、全善,则是深刻且不完美的认识论问题。完美,是基督徒或者说经院哲学家们,甚至是康德预设给上帝的一个存在标签——我之所以说是一个存在标签,是因为完美,本身是不需要被任何语言去描述的,完美本身就是一种存在形式(在这个上帝的论题中),那么我们必然会产生如下问题:
一个完美的存在,或者说完美本身是囊括了三全的,既然如此,世界上,就应当只有上帝是完美的,一切人和物都不是——但这里又蕴含着一个悖论,为什么一个完美之物,无法创造出另一种完美之物——这个问题和上帝是否能造出一个它举不动的石头一样,不过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因为那毫无意义——人类的存在和世界的存在,都是不完美的,因为人世间有恶,有疾病,有痛苦等等,既然如此,就不得不抽象一点问他——不完美的人,究竟怎么可能论证完美?
一个人,他自身的不完美性,决定了他思想的不完美,决定了他认识的不完美,决定了他分析的不完美,决定了他言语的不完美,那么何以,他竟然能说出,上帝具有完美性,神是完美的——我这时想到了柏拉图的理念论,你看,人这种不完美之物,虽然不完美,但是就像世界上的圆一样,没有完美的圆,却有存在于理念中的完美的圆一样——这里就有两种解释:
第一是人虽然没有见过完美上帝(或者说那些说他完美的人没见过),但是人可以由人类的不完美,想到,把这个不字拿掉,一个理念之中的,抽象的人的概念,就是完美的——再加上圣经说了,人是上帝造的,那么这个抽象的概念,自然可以联系到第一推动者——上帝。
这其实很好理解,因为如果不完美的圆对应的是抽象的完美的圆,人类对上帝的想象,必然是一个完美的人的形象——不男不女,不给不白,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人类所有的关于上帝的经典记载——都不是那样——因此看起来人类实在无法想象到完美的人是什么样子,而只能推给一个概念上的神。
第二,一个更具有价值的说法是,上帝创造了人类,根据的是他自己——注意到了吗——上帝是完美的,但是他却创造了不完美的人——要么是他纵然完美,却并不善,或者不能。这其实是充满着自指性的,所谓的完美,到底是否包括着不完美,如承认完美包括不完美,那么惨了,不完美,也是上帝,也就是说,上帝即是完美,又是不完美,这里就得请出黑格尔老先生来一个正反合——但显然,信徒们做不到。
我有时也会不时感慨,人类的思想能力太差劲了,虽然自古以来,人类发明了很多种折磨人的理论,但是正因为不完美的存在,人类思想本身也建构在不完善的自然语言上,不可避免要承认一个事实——人类穷尽脑汁也不可能想到有什么所谓的能真正让自己实现超越、飞升的思想——尼采的超人说不过是一种幻想,也不切实际,当然最根本的是,我们可能也不会意识到——那个被称为完美之物,往往是不需要任何赞美和信仰的,这就导致了一个悖论——
当我们拼命去赞美和颂扬一个被视为完美之物的时候,那反而是无意义的,因为那不会对完美有一丝增加,相反也不会有任何一丝减损——反而可能让他的信徒们看上去非常奇怪,也就是说,完美之物是不需要被证明的,这会导出这么一个结论——上帝,作为完美,存在。然而,所有认为上帝存在的人所要证明的,不是上帝的完美,而是他们心中那个上帝的意象的完美,即上帝本身不证自完美,需要证明的,恰是那个非上帝的上帝的幻像——如此一来,上帝进入了康德的物自体领域,我们知道有一个完美,谓之上帝,人们无法认识它,而只能通过认识它的表象——它所展现给所有人的那种被陈述为完美的外相去为自己立法。
我有时会想到一个问题更根本的问题——上帝当然是创造了人类,难道上帝只创造了人类吗?在人类自己的言说中是的——人类相信上帝,要去赞美、荣耀上帝,关键是他老人家似乎不缺那些,那么一个完美的上帝,如果一开始什么都造完了,而不造人,岂不是更完美——这本质上是危险的,因为我们可能认识到一个致命问题——没错,人类把上帝视为完美存在,那么人,当然不完美,于是,人反而成了一个累赘——如果上帝不造人——人没有出现在世界上,上帝的完美才是最完美的——那么现在的人类认识到的上帝就不完美,如果现在的上帝依然完美,那逻辑上就闭环了,上帝的完美蕴含着不完美,那不管怎么看——上帝都不完美。
这不得不让我想到了语言自身所携带的顽固的时间性与暴力性——虽然那根植于人类的认知能力,一开始,从圣经的各种矛盾和上帝的表现可以得出结论是,上帝的完美性不是表现在最初的信徒的脑袋里的,而是在不断论证之中实现的,我们之前也说了,上帝所谓的被证实的完美不过是哲学家们的梦幻泡影,这里其实要更具体一些,因为如果上帝是完美的,那么圣经中将体现其完美性,而不是在今天看来——虽然有些辉格史观——是一个冷酷、暴力的神,他的建构性极大削弱了完美叙事,但是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恰是这种不完美的人类思维的发展模式,让语言本身贯通了整个上帝叙事的线索。他会告诉你,并不是我们一开始就想到了完美的上帝,而是我们在不完美的神的叙事框架内,不断弥补其不完美性,而构成了不可想象之上帝——这样越是虔诚地嘴上说着上帝完美的信徒,其实越是一个自然神论者。
上帝是经由人之口言说的。
完美、全能、全知、全善,这一切对于神,对于上帝的言说,都是具有建构的,并且,本来就是不完美的,也就是说,完美本身是不完美的词——说上帝完美,恰恰是使用不完美去构陷上帝——这非常令人震惊,但事实如此——当然了,上帝既然是完美的,想必也不怕凡人构陷。这之后,你大概会意识到——没错——无论是信、赞美、荣耀上帝,本质上都是不完美之物,利用不完美认知,去坚持以“善”去对待上帝——而这个善,自己也不干净。
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些浅薄的结论——人类的不完美,导致人类不可能创造出完美的词汇去描述被认为是完美的上帝——完美自己也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任何所有关于上帝的哲学卫道都有些小儿科了——有时候人们会功利,有时候人们会上威胁手段,但实在不如自己认识自己为好——我们说过康德很巧妙的把上帝设为一种道德律令的背书机器——但这也不是很靠谱,原因也无出其右——我们无法完成对于我们认知的定义,进而深入到存在领域。
对了,那所有人类的言说,还都是自然语言。也就是说,这不完美还得打个对折。
Q.E.D.
2026-01-11 12:20:00
我这个博客,经过一两年的时间的建设,终于在去年,把死刑话题写尽了——或者说作为一个系列写尽了,而之前我曾开启过一个《时间与任意门》的历史系列——该系列主题是谈论历史与量子力学、光学之间的关系,并从信息论角度分析人类历史在宇宙中传播的可能性以及我们通过未来科技穿梭宇宙空间收集地球光子以最终从影像角度重新理解过去的可能性,而任意门,是一个关键的渠道。为此我提前了很多时间酝酿,不过这些日子我的关注重点是历史哲学方面的一些话题,这方面我相信是我们研究进行下去的一个重要的根本前提。
原因是,一切历史问题的成立,最终都是为了关联和解决现实问题的,或者为现实提供参考——即便我们不那么想,一个人也不会无缘无故阅读历史,除了爱好者,多数人其实不需要历史信息,他们除了在政治书和学校里接触的信息之外,多数都是无意或者非主动接触,如果你主动接触,你会发现,社会中多数的历史书都是通俗读物,他们虽然具有一定学术性,但是大多都是为了让读者理解的这些作者所要感慨的某种经验——也就是所谓作者自己的读史经验,所以很多历史书写得都非常艺术化——我们之所以要从历史哲学角度开始,是因为历史本身是一种经验和教训——历史是时间性的,是此在在世存在的一种时间性的体现,那么我们必然需要搞清楚——为何需要搞清楚。
试想,现代社会中,历史遗留下了很多谜题,最关键的是人类的起源问题——当今中国所采用的马克思主义教条,告诉我们的还是摩尔根体系范畴内的解释,但是这已经是一二百年前的事了,母系氏族那一套理论早已经成为过时理论,倒不是说母系社会不成立,而是他不再是一种单一的、唯一的解释人类社会早期形态的理论架构,如果大家学习过当代中国的史学研究或者说史学发展进程,应该不难发现,在新中国前数十年,国内大量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马克思主义是世界性的社会主义或者说左翼自由主义政治理论之根,所以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者不是中国独有,不过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同时还受到了苏联的影响,至今都有其身影)已经充分对一些历史问题进行过讨论——其中历史问题很多以苏联传入的相关方法,对古代社会中的社会分期如奴隶制、封建制等问题,明清之际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以及一切对社会有重要关切的历史问题(就是对所谓的五朵金花问题进行了具有政治意义的历史研究分析,也就是史观方面的探讨——从那以后,主流或者说从官方叙述角度只能从那些结论出发)——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理论根基,但说到底仅仅只是在做理论的争辩,甚至是带着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先导,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诞生前的古人也打上政治烙印——动辄批判你封建了,我反动了——以至于无法形成真正具有学术价值的研究——而只有大量的说教,这倒是反而离所谓的唯物主义越来越远了。——我们甚至连实事求是这个唯物主义最基础的要求都做不到,弄得即便是嘴上说物质决定意识,却始终都必须要以意识形态先行,这样,历史反而失去了其借鉴价值,而只成为了一种批判的材料——最显而易见是,马克思一派把社会历史分期成从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制度,这种分期显然是从西方历史的发展角度来的,这就是说——马克思从西方历史的角度,分析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这要是放到今天一些所谓的西方伪史论者的眼里,恐怕得左右脑互搏了,一方面要急于否认西方历史的真实性,一方面又必须承认马克思的历史观念),但他决然想象不到,以社会经济来分析人类制度的构成,它并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钥匙,根本原因是——人受不同地域的地理、文化因素影响,社会构成和运行发展规律也必然是有所区别的——以奴隶制社会为例,现阶段人们套用苏式分期法,把中国上古时代称为奴隶制时代的依据其实并不够牢靠。
因为社会制度,在文字不发达时代,显然是很难被留下记录的,而我们现在找到的信息所显示的内容可以基本肯定,在早期社会存在所谓的奴隶(但未必被叫做奴隶)、并且早期社会中王公贵族死后,会以奴隶殉葬,最典型的是,商人的祭祀活动常常使用俘虏的羌人以及外国人(即所谓外族),然而在马克思的所谓社会分期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要求——即如果我们把社会分期严格划分为奴隶制,其奴隶制的根本是社会生产占据主流生产力——也就是说,大部分社会生产活动都是由奴隶完成的,那么奴隶制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奴隶必须被投入生产劳动——早期社会可能手工也不是很发达,所以奴隶制最显著的特点应该是参与到根本的劳动中去,即农业生产,而这个方面发现的,明显的被称为奴隶,或者大量使用奴隶从事生产的——基本没有找到几个所谓的例子——但是很奇怪的是,像《诗经》这种早期社会诗歌,有很多反映劳动的,人们会说,那里有提到人们被召集参与宫廷劳动的——按说这些人还算不上是奴隶,却依然会有人想方设法将其往奴隶身上靠——没办法,其他方面的资料太少了——而且如以祭祀为例,把奴隶杀了祭祀,或者把奴隶杀了陪葬,似乎不管如何说都不合理。
所以中国社会的历史分期,人们经常会感到很诡异,按照西方的封建制度,似乎无法和中国所谓的封建社会相比,中国似乎从未出现过什么采邑制、领主制啥的,为什么分明是君主制的帝国社会,会被叫做封建时代?结果近代来了个所谓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所谓搞笑分期——当然如果这一切还可以商量探讨,倒也说得过去,毕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似乎是很正常的——然而奇怪的是,在中国,相信这一套分期理论似乎还不是一个历史的、学术的问题,更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政治问题。正因为如此,我反而感到这是一种悲哀。
我之所以说到,这是一个历史观问题,是因为目前在中国历史领域,有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防范和批判历史虚无主义。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种反对盲目否定历史事实的运动——实则又是一种以树立正确价值观为导向的思想运动——当然这对我这种私人研究者似乎也没啥意义,毕竟我似乎没有想过要把文章拿出去出版,所以我只是研究我的,在个人小站上逞逞口舌之快——更根本的是,如果以虚无来看,我似乎也不敢去伪造历史,反而更愿意去打假历史——正因为如此,顾颉刚以及兰克之后历史学发展才有了重要的价值以及意义。
鉴于我之后可能就将重要更新内容,放到历史相关的主题,比如一些明清、民国历史议题研究,我有必要先陈述一下我自己对于历史的看法——重要的是我如何理解,观念、解释以及历史本身。这不能说是一个历史哲学的话题,而是一套基本的规范性限制——它限制了我必须要站在这套规则系统内,发出我自己关于历史的关心,而避免一些过分的慌乱——即义愤填膺过了头。在那之前,凡是之前读过我部分文章的人,或许能知道我的偶像之一是德国近代历史学之父,即兰克,我不把唯物主义史观的集大成者马克思当做偶像,是因为实在是太压抑了——不是历史方面,而是他已经成为一种思想压抑的象征,所以我们需要找到一个真正意义上划时代的历史学家——毫无疑问,这个人被选定为这个破局的人物——当然我们知道现代社会已经有很多人,或者说后代历史学家对兰克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尤其是认为兰克所谓的客观书写历史,是不可能的。关于这一点其实可以这样思考,兰克说“如实直书”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家必须只能研究出客观事实来才能书写历史,那样是完全做不到的,反而是只有把“绝对客观”作为一种研究目标和方向,才有可能做到真正对历史负责。
假设我们认为世界是物质的,那么物质的第一种特性,就是它存在着一种客观性的属性,存在的物,是广延的,即我们之前提到一些,比如一个物体表面发射的光,或者说被反射、折射出来的光,它的光波属性、粒子属性的存在是特定的,唯一的变数是,表象往往被人,尤其是不同的人所误解——有人看到蓝光可能因为视觉不良而理解为紫色,有人可能因色盲而看到灰色——但是其物理意义的存在却是统一的,然而即便是这种物理性质,却是需要极端严格的机器去测试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必须要经过后人观测验证,才被证明是科学的——而要回到规律,我们之前说历史是没有规律的,这本质上是反马克思理论的,但我坚持认为,这是正确的,根本原因是,任何规律,实际上都是以人类视角去建构的——物理意义上的规律存在么——根本原因是,规律,这个词是人发明的,也就是说哪怕物理世界存在着某些被人叫做规律的东西,只要人不再,那就不是规律,因为,人已经不再是衡量宇宙万物的尺度,没有人,就没有办法理解,什么是规律?
让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思想实验:假设有一个钟,每隔 1 小时响一次,请问他有规律么?如果我们只是以耳朵去听,大概会认为那也是有规律的,因为我们还有手表、手机可以看时间,去分析那个声音响起的时间。然而物理意义上,时间是无限可分割的,也就是说,假设这个钟,他不是每隔一小时响,而是无规律的,比如第一声与第二声之间的间隔是 59 分 59.9999999999 秒,而第二声与第三声之间是 60 分 00.0000000000001 秒,如此不等,那么我们的耳朵在无法分辨出这极其微小的变化之时——我们难道能说那不是规律(一般人) ?然而现实就是,这种极端微小的差距显然会被我们的感官所忽略,而即便是要进行实际运算,我们可能也会引入人为建构的规则强制规定这个差异可以忽略,进而使得原本不能说是百分百的物理规律,成为一种规律——历史规律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很多历史上看似相似的东西,看似有道理,比如朝代衰亡的周期律——他似乎看是一种规律,实际上反映了某些辉格史观流派自己心里的某些阴暗角落——把古代王朝的某种盛衰之变,浓缩为一个所谓的周期律,似乎就能说明自己有多正确——我不能说这事有啥不对,但是决然不是真正意义上客观的公论——要真的说起来以 300 年为界,秦代以前似乎反而封建王朝、所谓的奴隶制时代都比 300 年更久,那岂不是意味着那些反而是先进的?而且如果把将将超过 300 年的宋代拿出来看,那岂不是说,国家越小,反而可能越长存?
当代哲学有一个重要特点是,语言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转向,因为一切的思考、思想都必须要建立在语言之上,很多问题之所以成为哲学问题,恰是因为语言的模糊性,把很多其实不值得思考的问题,问题化了,所以你会发现历史研究也分派了,就如哲学一样,历史也分出了分析的历史研究,但是,重点就是这个但是——在中国,历史研究的大方向,似乎很少受到这种哲学转向影响,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马克思的影响太大了,且加上长期历史学研究领域被一些重要知名人物把持,真正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很少——所以从我的视角看,虽然我反对马克思独霸一方,却也并不想挑战其地位,但是就我的立场而言,如果仅仅是以马克思的角度去看待世界,不免又会有一种高姿态位——比如,针对非马克思的任何一种历史观念,其实都是可以被批判的,一旦被批判,它必然就失去了被吸收的价值,这个,即便是对马克思的理论而言,也不是什么好的现象——我个人感觉到,今天反而应该引进,逻辑实证主义的方法去分析和研究历史问题(尽管人们总是批评他们破产的执拗)——而不仅仅只是采用一些古老的比如王国维所谓的二重证据法这种充满漏洞的方法——问题是,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什么——政治家可以去研究历史,然后得出历史结论,让他们为自己所用,这我倒是绝不反对,但是,让一个历史学家不要再主动地去以某个政治家的思维去解读历史,而回到历史学家的本位——去研究人类社会中,曾经发生过,且是真实发生过的事,当是一方清净。
其实往后看,后现代主义往往没有那种独断的理论,但解构一切可以解构的,是根本特征,所以我不奇怪,为什么历史主义会被批判,甚至后现代史家试图把兰克打成一个恶魔——毕竟随着现代社会的发生,各种稀奇古怪的政治思维也在不断诞生,女权主义也就罢了,让女性在历史中发挥光合热,这完全是合理的,但是当代西方社会,各种极端左翼思潮,在性方面那是特别显著,西方难免可能出现更加激进的同性恋史学——要知道这可能是中国以及世界历史上最不被重视的历史,但确实存在且值得研究——甚至跨性别史学、变性人史学、双性人史学等等——这些议题完全可能被政治吸纳,而如果如我们之前所言,政治要跑来直接影响历史研究,那么,出现这些所谓史学,也是不难理解的——然而这必然会导致今天的叙事体系面临严重挑战,也因为如此,很多历史学前沿思想往往只在小圈子里面流传,倒是也可以说得通了。
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一个最根本的需要搞清楚的话题,之前人们总是说,要以史为鉴,但是清代皇帝大搞文字狱,今天呢?以史为鉴,到底是以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为借鉴呢,还是以古代军王统治手段为借鉴呢?设使,马克思主义者真的认为古代都是封建、奴隶时代,那么向那些封建时代有何所取鉴?我之前也曾说过,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错误,就是把“评价”这个权力,划给了历史学家,当然历史学家可以是一个历史评论者,但是历史学家反而恰恰不该是一个历史评论者——这不是在自我反对,而是当我们发现一个历史人物的作为往往被文献记录和考古资料所限定的时候——我们评价一个历史人物也必然只能在这两种约束之下进行,哪怕多一份材料,也不过是多一份约束,既然如此,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可以被历史学家所评价——基于历史学家对他的了解程度,所以历史学家当然是可以评价,但历史学家恰最不该去评价历史人物,根本原因,正是因为他们是研究着,应当采取客观且中立的态度,如果他采用的是一个绝对客观中立的态度论历史人物,那能做的反而很可笑,某人做了某些好事,不能掩盖他做的坏事,换个角度依然成立,某人做了很多坏事,而不能掩盖他做的好事——这种评价,反而可能被政客利用,导致所谓的历史学家失去学术研究的公正性。
有人说过历史宜粗不宜细,所以很多人读一读二十四史就以为了解了中国整个的历史发展脉络了,实际上非也,从真正的历史研究角度看,二十四史这种,实在是无奈之下的无奈之选,因为最根本的,原始的材料当然是历史研究第一手资料,那些必然是宫廷档案、记录、起居住之类的,但是这些东西,即便是距离最近的满清时代,也不能说全部都有保存下来,所以只能寄希望于经过编纂、修改的所谓史料——实则是一般性叙事性史书的二十四史——而且因为都是后一代编写前一代历史,所以很难说他能真实反映当时的历史状况——那些只靠着读这些二十四史就能得出历史经验的人固然是厉害,但是不要忽视,他们既然是编撰的,而不是原始材料,那么必然会混入编写者自己的意识形态——不论是官方的还是私人记录,那么你的经验教训是否有可能就是编写者引导你得出的呢?所以我一开始就多次有过表述——像《明朝那些事儿》这种书籍,作者自己也说,主要参考的就是《明史》《明实录》这些材料,那么我们也能得出一些判断,就是这种书其实也充满着一些事实性的错误,只是因为其影响力巨大,甚至开创了一个通俗化历史写作的时代,故而有开天辟地的功绩,但这并不代表它具有权威性——现在就便是真正呆在象牙塔里的学者,比如北京大学吧,那里面搞历史的,也有一些学艺不精的。
这似乎也和中国整个的学术培养体系有一些关系,众所周知这是及其被人诟病的,因为在中国大学里,马克思主义基本上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似乎和上帝得了一个地位,之前某个马克思主义的博士,很多人都对其进行过分析,发现其文章水平其实并不是那么高,但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角度看,这一个不容他人批判的理论,进入大学体系,能养活多少人——我们之前也提到过,二十四史现在还不完整——《清史》这书还没出来呢,最根本一个原因是,包括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在内,已经在国内豢养了一大批靠他吃饭的人,一旦清史出版,下一次改编可能要等到猴年马月,那经费恐怕就无望了——但我们不做恶意揣摩,只认为那里面是一些价值观问题导致的。
历史学家和法学家有几分相似——我们终究是要把事实真相还原出来,假设用司法程序手段去检验历史研究,我们能得出,那种把历史事件描绘成铁一般存在的言说么?恐怕很难,司法走的是调查研究,但是司法程序依然不可能彻底还原事实,人们只是在不断接近真相,试想,在一个谋杀案中,人们需要的不是绝对的所有的证据,而是关键的,能是证据链成立的证据,我们也可以试想一下:
一个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东西,肯定不只有指纹、鞋印、头发丝等等证据,空气中有呼吸的尘埃、有可能有一些皮屑——这些证据虽然可能也被发现,但是在司法过程中,显然要比指纹、血迹这些明显的证据要弱,甚至不被重视,而乃至无法进入检验名单,所以即便是证据确凿的案件,证据的确凿性也是有尺度的——历史研究甚至连证据确凿都做不到,把自古以来的历史研究者愁的只能是把客观作为批判对象——而这里却也正好显现出来的所谓的“如实直书”有多么重要了。
中国人喜欢大,这是很明显的一个文化基因,所以历代都以大为朝代名,我们丝毫不用怀疑,大明不是因为喜欢明朝而给的一个尊称,而是明朝的本来就叫大明,大清也是一样,这也就导致了今天我们恢复了一个可能是更具有束缚力的历史观——所谓大历史观——那么我们似乎也不难理解了,所谓历史观,几乎有四分之三都是政治的、“正确的”理念,历史学家的历史观,基本上也不是历史的历史观,而是一种政治的历史观——因为他最终都会关涉到,一个重要的根本问题——人类生活的改善以及幸福的最终方向。
痛苦的活着毕竟是活着,所以人才会去思考问题。
2026-01-02 14:37:00
这里我一次谈论两个问题,并不歧义,悼明本质上是一种民众的狂欢——问题就是我们到底是如何定义官方与民间的,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不妨让我们从明清之争说起。
2025 年是一个有意义的年份,这一年,大量的汉族同胞通过对红楼梦的重新解读——重拾索引观念而踏上了一条新的,却又充满意义的反清复明之路——人们通过各种线索发现红楼梦似乎完全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学术霸权阶级——考据派所谓的作者是写曹寅家事而更有可能是借小说写明清之间史事的现实——尽管我并不完全认可,但是这似乎代表了一种力量——即一种对学术霸权的反抗。
众所周知的是,考据派一向以霸占红楼阐释权为表征的,即便是此次红楼悼明说,似乎也没有改变其一贯的脾气——反清复明似乎引得他们很不高兴,把索引派加以各种指摘,声称其非学术观点等等,这说法当然是不错的,但从真正的学术角度看,难不成当你认为自己有理有据时,要面对挑战的情况下,该做的不是赶紧站在学术的角度,对索隐派提出的观点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么,但这次学术界的态度,反而更像是一种立场先行,仿佛断了一只脚,把创可贴一贴就当没事了。
老实说,吃瓜蒙主的崛起毫不意外,一方面她固然有相信伪史论的负面形态,另一方面却又唤起了汉民族对自己历史的认真再审视,过去数十年来,因为官方话语把汉族定位了“大民族主义者”,导致了在历史叙事中,汉族似乎永远都对非汉族有所亏欠——尤其是在关于明清问题上,我们似乎永远走不出一个怪圈——明朝和清朝他们当今在历史进程中所占的地位,谁都不对,明代被严重低估,而清代被恶意高估。
在这种情况下对历史的重新审视是不可避免的,我之前在多篇文章中提到了这一点,我们对于明代的历史太过简略,而对于满清则过于详细,为了给现代政治合法性服务,把一个朝代的好与坏,直接简单等同于他是否给当今国家的领土带来的贡献——进而忽视了同时期各种社会问题,这完全是一种扭曲的辉格史观论点——它必然导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对近代史与古代史的历史评价的分裂——如果大众都真诚信奉辉格史观,认为历史的发展必然是进步的,并且必须要站在历史人物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今社会的形成——他们本质上就是失败的,甚至完全是政治的奴隶。
一个原因是不可避免也无法被忽视的,那就是,历史本身没有终结——因为一旦你代入辉格史观,从今天的立场去审视过去,你就必须要接受一个事实性前提——历史终结了,否则你就应该意识到,今天的日常仅仅只是今天的日常,未来也许哪一天,我们的国家领土会变,要么变大要么变小,而不是永远如此——如此一来,任何一个时代的盖棺定论,除非承认他自己是被政治定调了,否则永远也不可能是永远的——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之所以不能从现在的角度去看,就是因为现在永远会存在——而现在的视角永远会变,这必然导致立场的变化——看上去就像开玩笑——10 年前批判的人,10 年后被大力赞扬——也许仅仅是因为该人的某项政策,在今天的社会中的相似的状况,产生了不同的结果而已。
而关于明代的问题,其实我们也不止一次提到,从清末开始,为了推翻腐朽的满清帝国,革命党人以朱元璋为偶像、重新提及汉人民族的亡国史,推动了社会中大众对于满清的清晰认知,并充分调动了人民的革命情怀,最终推翻了满清,结束了二千余年的帝制时代——也是因为这个历史的原因,导致了国民党和明代被深度绑定,而共产党的革命则必然以明末李自成以及其他农民起义领袖自居——郭沫若甚至写出了甲申三百年祭——这一切似乎说明了两个必然。
第一就是,明代,必然被批判。
第二就是,明末农民运动被无限放大。
这其实可以添加一些理解材料,就是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到,共产党的发源,本身就是依靠着农民运动,尤其是在南方发动的不成功,但是比较激烈的农民运动——这必然导致在革命过程中,农民与中国共产党之间存在着重要关系,这一点和西方不同——马克思的原始受众本身也是工人阶级而不是劳动者——即便以民国时期来统计,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还是相对较少的,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代表统治阶级的蒋介石,就和明代君主、朝廷等统治阶级划上了等号,在政治中这是常见的,尤其是,在中国这历来就是中国社会人们参与政治,讽喻当朝人物的重要手段——故而也催生了日后被广受诟病的影射史学。
当然影射史学也不是一无是处,但是,影射必然是一种政治运动,而不是正经的历史活动,因此历史研究往往需要规避这种方法——但言归正传,在这两个必然的运作下,明代君主的行为被无限放大,明末农民军自己的屠杀就不知不觉被隐藏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从吴晗开始,就不断涌现出批判明代社会政治的历史材料,以朱元璋为例,各种不实或者说,至少未经严格考证为真实的材料被附会或者轻易、武断地运用于评价体系中。导致了即便是在 2000 年左右,教科书上对明代历史的评价依然是负面的,甚至明代被评为了所谓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
因为明代有太监政治、锦衣卫,这些机关被强行解读为与国民党特务统治等价——这必然导致多数人心中的明代,依然是那个动辄诛九族、诛十族的君主统治时代,一提到锦衣卫就想到打打杀杀——甚至刻板印象形成了各种影视剧的热门话题——可惜,幻想成分居多。当然了这个问题属于历史研究方面的问题——但依据我的经验,即便是像吴晗这样的历史学家都免不了以这种态度研究历史,别人就更不要说了——有一些传闻说,毛泽东还告诉吴晗不要把朱元璋写太坏——这显然又要些戏剧处理了。
当然我们不否认明代是一个糟糕的时代,然而比起后辈这个满清政权,显然还是不能站在一个高度去比较的——所以明代在彻底人亡政息之前,有无数的仁人志士参与到反清抗清运动中去,反清复明甚至贯穿了整个满清时代——以此看,由一批所谓的明代遗民写出来一部红楼梦似乎也不难理解——只不过这个说法较为颠覆,所以不一定正确,需要学术上的交流——而不是被考据派一棍子打死,这其实还是牵扯到了一个最根本问题——到底谁才有资格搞学术?
你说吧,比如赵翼这些人,在历史学正式成为一个门学术之前,到底算不算历史学家——人们可能张口就来说算,结果是啥,他们根本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历史学家的标准,就是严谨性,也完全不够,比如赵翼,要论明太祖的所谓文字狱,那就是毫无考据,直接是把明代野史笔记都摘取那么几段来,然后凑一起就开始论道——结果你一查,赵翼自己却又反对以野史去做研究——这个人自己都不能遵守自己的道德标准,要说是历史学家,恐怕要打个问号——然而历史学家古已有之,今天的历史学家也不过是得了古人的衣钵罢了,但我们作为后世,恐怕也不仅仅只是从历史学家的手里去了解历史——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那么人人都有权力与资格去做研究——哪怕不那么有道理,不那么有体系。
今天的人到底是为什么怀念一个被教科书描述为最黑暗的时代?人们可不是被洗脑的机器,人人都有脑子,那就必然有人会思考,事实到底是不是如你所言,那么人们必然会发现,这个所谓最黑,自是一些别有用心者给明代扣上了一顶帽子。那么,我其实就认为,明朝不是非怀念不可,不过比起之前数十年来一味给清朝戴高帽子,稍微拨乱反正一下,也是好的——道理很简单,历史研究是依据事实的,如果事实如此,那么批判事实完全没有问题,如果事实不是如此,而是虚构,那么建立在虚构之上的批判,有多少意义?假设虚构批判还有教化之功,那么对满清的,建立在虚构之上的赞美,那就完全没有任何价值——反而让我们得到了一种迷惘。
问题是,今天的汉人被扣上了无数顶帽子,虽然汉人不信基督教,但是汉人,自打出生以来就被人硬生生塞满了原罪——只因汉人在这片土地上占多数——多数有罪论就成了。汉人是有罪,罪在没能克复真正的万里江山——如此看来,收复了宋人想都不想要的领土的明代君主们,与其实朱元璋,太祖爷,真英雄也——可笑的是今天所谓的满清后裔——满汉八旗,一口一个姆们祖上是某某旗的老爷们,还盘踞着整个社会体制中最要紧的部门——文化传播机构,导致今天,历史叙事出现了严重的政治正确倾覆,基于这层关系,民间所谓的历史爱好者出动,就必然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我们之前也曾经讨论过民科——科学领域这种现象常有,但是在历史学领域、哲学领域这都是不该出现的称呼,因为历史与哲学,完全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先导的学问,也就是说,历史研究本质上没有谁研究就必然正确——只因为他掌握了什么高深理论,因为历史研究没有什么理论正确,只有方法是否得当,以及研究的态度——哲学就更普遍了,因为哲学本质上就是人自己的思考,思考自己的问题,所以任何一个人都是哲学思考者——与哲学家不同的是,没有相对应的,独立的体系罢了。因此,不可能要求在人文科学领域区分出官科与民科。
当然这话不绝对,因为在自然科学领域,不可能因为人的意识导致自然现实的改变,经验观察不是量子力学,量子力学也有可预测之处——人文科学没有,官方完全可以因为今天和明天的社会氛围、风气变化,而改变对某些历史的认定,所以问题就是,今天民科,也许后天和官方历史观点正好符合,就成了官方,而原来的官方就成了民科——这说到底不过是一些话语权的变化罢了。
语言是什么?是一种被建构起来的工具,也就是说语言并不单单是交流的工具,在此基础上,可以说,我们作为人类虽然已经有足够的智慧,但是因为语言本身就是不完善的,我们始终也不可能抵达真正的智慧之顶——既然如此,让大家都有机会去研究世界,不正是一种正确的态度么——设立所谓的官科民科,本质上是一种障碍,需要克服。
这是人的权力,无论是道德或者法律之上:
《宪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因此我认为十分有必要,让悼明发展壮大——说到底,其本质还是要从长期被某些奴隶主后裔所把持的文化圈中夺回汉族大众的话语权——哪怕很漫长。
也许这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是否可以说真话的自由。
2+2=4。
2025-12-27 17:31:00
年末的时候,很热闹,上班的人大概要留一个习惯,即写总结——我这一生大概经历过几次,上一次是在上一家单位的时候,那时候小企业业绩不佳,所以对上班的牛马是监管较严,写个周报,要报告本周都干了些什么事——结果是没多久就黄了,现在我想起总结来,就觉得那是一种不祥之兆——不过写博客的人似乎还是有这个习惯,大家似乎都比较有规律,善于律己,也颇有一些旅游博主喜欢以照片记录生活。
我一直在知乎上闲逛,总有人问何为哲学——我们这种一知半解,甚至什么都只是粗通的人,似乎不宜来回答,但我认为这个问题倒是人人都可以回答的——哲学是什么?任何一个对哲学没有理解的人,似乎都会认为哲学是在胡说八道——我在中学里学习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有时候会蹦出这种理念——根本原因是,这个马克思主义实在是太过意识形态化,完全没有正常人所能理解的,具有逻辑性的哲学思辨——本质上看,哲学的呈现形式,是要以简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但是近现代以来的哲学,似乎是因为科学从中分离了出去,导致其逐渐难以被理解——到了黑格尔、马克思的辩证法那里,更加无法令人简易理解。
一个没有学过哲学的人对于人生的思考,必然与一个哲学家有所不同——尤其是近些年来人们对于科学的研究越来越精进,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似乎有机会从更加客观的角度去理解一个最根本的问题——认识是如何做到的,我们的意识,与我们的身体,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这是一个本质问题,因为一切关于我们的思考,最终都是经由意识决定的——非但语言是意识的产物,甚至存在本身也需要意识来建构——两个 20 实际最重要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谁都逃不了。
大家喜欢写总结么?我看不是,但人们还是热衷于在公历或者农历新年时期,对自己一年的作为进行反思,理论上说,这完全是一种哲学化的思维产物,但是,他又有非哲学的本质——逻辑上看,大家都想通过记录和反思,对自己的人生经历,工作经历甚至是思想经历做一个总结和记录,顺便作为反思,作为制定下一年目标的参考,但总结与总结终究是不同的。对于个人而言,我们始终是生活在社会之中,我们的存在是依赖于常人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自己稳定和安心的存在状态——所以人会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稳定——这是造成代际冲突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人们为环境所驱动,去做一切,甚至理性本身都是被外界所驱动,而不是真正处于自身的实际需要——所以以前我在写总结的时候总是绞尽脑汁,因为谁都知道,公司企业里的总结,多半是为了应付,目的无非是为了让所谓的领导知道你没有白拿钱,你在干活——至于其他的基本上都是其次,因为这个国家的竞争可以说是非常激烈,就业市场往往因此而打得头破血流——过去我们总是说脱贫,贫是脱了,大家都生活在所谓的贫困线之上,可是也仅仅是能不被饿死而已,我们依然要面对许多时代因素造成的社会的困顿——所以写总结是有技术性目的的。
于是乎,大家都开始写起了总结,然而就如写日记一样,有的人愿意写日记,对其他人而言就像是完成某些政治任务一样艰难——最终的结果是,网上又多了几篇总结文章,多了几个人的经历分享,这本质上丰富了某些人的精神,但这也让我想到一个问题,联想到我们经常使用 ai 的情况,我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所谓使用 ai 来检查文本是否用 ai 输出,有什么效果?
是吧,很多人都会用 ai 写总结,谁也不能说现在网上看到的一篇,哪怕是图文并茂,情感强烈的文章,最核心的内容不能是 ai 写的呢,重要的是提示词啊,所以最根本的问题是,ai 可能根本无法检测出来哪些文字不是 ai 写的,举例说:
人工智能大模型都是使用人类自然语言作为基本的语料,因为人的意识很简单,就是最喜欢所见即所得的技术,所以我们使用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简化,而在这个模式下,人工智能所训练的成果都是基于前人的资料,你问他鲁迅的文章是怎么写的,他必然会告诉你这是鲁迅的文章,但是如果你单独把其中某些类似的文字拿出来发给 ai,他可能会产生,这个文字和他的训练语料有类似之处,于是他是否会判断,这些文字是否是你写的——但是现在判断是否是 ai 生成内容的工具基本上只有两种选项——是,不是。
那么你自然就会知道,如果你的文章和之前的人有一定的相似,那只要大概率不被判断为你写的,就只能选择是 ai 创作——而这种选择模式,在论文查重方面似乎也有一定应用,所以检测一个图片、文字、视频是不是 ai 创作——恐怕还是得从文章的行文逻辑,以及掌握必要的人类思维模式——而这,恰好是当今人类必须要面对的一个精确的哲学话题——大家都还在思考所谓的 ai 是否能发展出意识,平心而论,我认为这困难至极,但是我依然期待人们去搞清楚这些问题。
根本原因是——科学,哲学太寂寞了,我们需要一种,超越心灵哲学、神经哲学的新的,更唯物主义的世界的基础认知——认识到我们是如何认识世界的——人们习惯了将 19 世纪末开始的语言学转向作为一种新时代哲学、思想方面的深度转变,但实际上语言依然是表面的,语言虽然表达我们的想法,但语言并非是我们思考的本质——所以分析哲学依然还有待开发,我们需要分析的方向不仅仅是我们的语言,而是一切,为什么我反感,但我依然会做某些事——这也许不仅仅是依靠社会强迫或者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反而我们需要向内心寻求——可惜的是心理学可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假设一个人以现实表象活着,他知道自己的真正自我是要犯罪——但又能咋样,他反而是不服从内心才是对的,这不是什么社会压制的问题,而是伦理问题。
笛卡尔很厉害,当然了,Cogito,ergo sum,引出了很多现代人依然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怀疑论者,虽然我们说集体往往具有某些凝聚力和代表性,但是其中的个体,往往也具有怀疑力——有人怀疑他人,有人怀疑自我,但根本的是,一个正在怀疑的人,必然是处于怀疑之中,所以我们会认为,我思故我在,当然我认为这个表述在现代存在论前提下可以改为,我在故我思——Sum,ergo cogito,人是作为一个存在,因此,他才具有了思考的前提——本质上是,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受制于其物质身份,写年终总结的,必然是某些有话要说的,也就是说,我们意识到的想要写一份总结,也许是因为——我们在写博客而已。
西方哲学始终有一条隐藏的线,就是神的位置——精明如康德,也免不了把上帝放在最高位置,尼采会宣布人们杀死了上帝,然而他依然是存在着的,不过是被杀死了——存在主义是一剂解药,但是根本问题是,他依然无法彻底脱离上帝——我甚至可以说萨特也一样,所以后来出现了德里达这些人——上帝的来源是圣经文本以及作为声音符号的口耳相传——也是最根本的,最大的形而上对象,因此尽管马克思对上帝或者说神的批判早已展开,但是近一百余年来,哲学始终都无法彻底与上帝脱离联系——这就使得很多看上去很有智慧的哲学家忽然会冒出来一个神学的止规——生命第一因、第一推动力、设定道德律的终极,存在的本质等等。
这会让我们产生一种错误感想,或者说习惯——我们虽然乐于承认人类理性的价值,但是我们还是需要一个最终的道德制定者来为人类社会中的各种伦理问题提供一个解释错误的借口——那不是我们理性的失败,只是神太不可知——你为什么写总结呢,我看也无非是因为,那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这习惯令人眼熟,令人感到愉悦,时间长了,也许不上班反而会产生负罪感——周末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在街道上散步,闲聊,这时候也许你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不是周末,而是周五或者其他工作日,此时,你是否还能有这个情趣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不过回到我的本心,从这个角度看,也许时间才是世界中万事万物的根本,时间和空间的问题是矛盾的,因为你完全可以认为时间是一种错觉,也可以认为时间作为一种真实存在的但却感觉不到的所谓东西吧,他和空间一样神秘,想吧,如果要制造一个空间,需要时间,那么离开时间,空间似乎也无法形成,可是时间如果不在空间内运行,时间又怎能被人如此认知——这意味着,我们的起源或许根本上就是一种生物意义上新奇点。所谓矛盾也。
当然了,毕竟年终了,有些该说不说的话还是要说几句的,如果这是形式的话:让我来总结一下我的 2025,该怎么说呢,虽然有些不如意,这个 2025 也算是基本成功了吧。
是的,基本成功。
2025-12-19 22:33:00
人均违法,这个理论最近很火,我们不谈具体的状况如何,因为我似乎也不是很想卷入这种无意义的纷争,只是我看到人均违法这个词,不禁想到我之前一直思考的一个话题,所以借这个题目聊聊我的一些见解。
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人均违法这个词看上去很大,但是实话说,一点都没错。这倒不是我想给所有人都扣上一个帽子,从现实角度看,确实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违法。
这个问题要拆开来说,一般人可能认为法律这个东西,只有那种明显的做一些道德上恶的行为,才可能涉及到违法,也就是说,人们在多数情况下是处于一种以道德定夺法律的状况——为什么杀人、打人会被人明确拒绝——违法、犯罪看似先于道德,但本质上还是我们在以道德为基本,以法律为表面的批判依据,去审视自己以及大众,所以在一般人眼里,满足大众最基本的对于安全的威胁的行为,必然会被判定是一种犯罪,或者最基本的违法行为。
我们从人的道德角度看,法律有道德因素,但是法律并不能覆盖到所有人类道德层面,所以法律与道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包含,但却不是全部。这意味着,当你思考一些法律问题时,你肯定也认识到了,违法犯罪行为必然是道德上恶的,但道德恶行并不必然是违法犯罪——但即便如此,人均违法也免不了。从普遍理性的角度,法律确实是一种底线,它规定了我们在社会中需要共同遵守的最基本的某些维持社会运行的人的生存准则——也正因为法律的工具性价值,使得他必须要覆盖到全部,因此必须要找到一些大众公共道德中可以被接受的共同的底线,所以我们设定了一种所谓普遍理性的,符合自然法原则的法律的正义。然而这种正义,即便是已然最基本了,依然会涉及到对某些权利的侵占和借用,这就导致法律往往自身扮演着尴尬角色。
想想看,最近一个所谓保护动物法引起了巨大争议,根本问题还是出在,对于虐待动物的要求,他并不是一种普遍理性——而只是某些喜爱猫狗的人士所发出的爱屋及乌之慨叹,也就是说,这种小众意味浓厚的法律,并不涉及到对大多数人的生理或者心理需求的满足,我们身处于人类社会,大多数人可能还在感慨,自己的牛马生活还没有任何气色,竟然就要先给牛和马立法保障——所以我会认为,如果在保护动物法出台之前,没有出台过防止虐待人类法,那就很可笑——事实上在中国上个世纪,早就有类似的尝试。
由著名的吕碧城女士号召——国内佛教界,政界积极参与筹建的“中国保护动物会”,在 1934 年左右于上海成立并组织了多次会议、中小学生征文,那个时候,上海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全国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我估计大家不会不清楚——其中一个知名人物褚民谊,甚至在日后还做了汉奸。这个所谓的中国保护动物会,在成立前后,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能,在国内通过发函关注、联合政府部门等形式,禁止社会中一些所谓的虐待动物行为——这甚至引起了鲁迅的关注——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西方社会早在 19 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对虐待动物行为有立法制止,国内当时正处于吸收西方思想文化的一个阶段,所以很多西方思想也伴随着西方人一起进入中国,与一些中国本土佛教相结合,事就成了——你看希特勒这种人,在没有展现出纳粹属性之前,也是一个人物,所以当时中国的报纸上对于希特勒的保护动物都有不少加以介绍的,而鲁迅的,想到的是人吧。
在一篇名为倒提的文章里,鲁迅如此写到:
西洋的慈善家是怕看虐待动物的,倒提着鸡鸭走过租界就要办。所谓办,虽然也不过是罚钱,只要舍得出钱,也还可以倒提一下,然而究竟是办了。于是有几位华人便大鸣不平,以为西洋人优待动物,虐待华人,至于比不上鸡鸭。
由此我们实际上可以预见到,所谓的保护动物,实际上不过是一些人吃饱了撑的为了满足自身情感转移所受创伤而对人,或者说对他人发动的战争——理论上应该是没有法律的情况,会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但现实是,当法律拥有国家权力背书时,法律反而成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工具——因为当法律被少数人利用满足其内心荒诞的或者与大众心理预期格格不入的情感需要时,法律就表现出了一种压迫与剥削工具——而失去了其作为保护人民群众,或者说保护一种最基本的理性的公共武器。
当然我们不认为霍布斯天然是对的,但是为法律找了一个存在的理由,但我们从深层次角度看,法律常被理解为保护大众的,这一点我在死刑系列文章中多次有过探究,但实际上我可能不一定是对的,说一个与大众意识可能相反或者完全颠覆认知的理解,就是法律实际上是保护的人类的普遍理性,而不是保护具体的个人或者集体——马克思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是就目前情况看,这是很难成为现实的,因为逻辑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也就是说,统治阶级是广大人民群众,宪法也说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很显然,如保护动物、或者说防止虐待动物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普遍理性,也不是符合什么自然法的,并且显然不能体现出所谓统治阶级的意志。
但是这就很尴尬了,要知道如果说法律要维护一种自然的、普遍的人类理性的道德标准,那么显然法律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于是就会产生一些很显然的状况——即,很多时候,违法犯罪活动中,往往只有最显眼、最高调的那一批会被处理,也就是说,很多人其实处于违法状态,但是这些活动由于没有必要花时间处理,于是被大众的法律意识所漠视,进而导致了人们以为自己并不违法。
事实上还有一种问题是,我们国家因为地大物博,很多事情都是有法律的,比如某些法律规定了,人人都要植树——比如森林法规定植树是一种义务,那么我想问问大家:
谁这辈子,至少种植过一棵树?还不是说未成年人。成年人你从大学毕业之后,如果不是参加活动,你是否主动参与过植树,至少一颗?
法律规定学生要认真学习——你认真过吗;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要忠诚,你真的结婚之后没看过好看的异性么?
从这些角度看,人均违法似乎完全是有道理的,根本原因是,法律法规太多了,没有一个人在读书前会看看读书不认真会违反哪一部法律,也没有新婚夫妇在结婚前会研读民法典,更不会有人在犯罪前会读一读刑法(少数人也许做得到)——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完全认为,大部分人其实随时随地,无时无刻不处于违法的风险之中?
你以为只有这些吗?想想看除了法律,社会中还有规章、制度、条约、规定、手册……诸多约束性的规约,谁能够站在高地上,向天一呼——我从来没有违反规定过?我是一个干净人?
根本原因是,尽管我们几乎一直面临着这种风险,但是现实就是,几乎没有人会在乎这些似乎毫不起眼的违法到底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影响,甚至大众完全不认为自己违法——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无知,另一方面,反而会觉得可笑,荒诞。我们可以联想到,任何一部法律实际上都是基于我们所谓的大众的公共意志——也就是表现为一种普遍理性的感性的影响,那么大众可能都意识不到法律不应该是感性的——或者说一般感性的,但是在司法过程中,可以有人性化的处理——这一版是一种自由裁量权的体现,但是这只是针对一种违反法律的处罚的裁量,并不对违法本身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哪怕是对行为的宽宥,也不是说临时修改法律把违法行为改成不违法,而是对违法行为网开一面,要么是不处理,要么是法不责众。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因此我们会思考在法律中的人本主义,建立在人本主义角度,我们不会真的说大多数人都是违法者——然而多数人绝对都处于违法状态之下,人本的目的是要为了人,如果把动物保护纳入法律——当然了濒危物种除外——那么动物成了另一种目的,于是人们就会产生极大的矛盾与困扰,人与动物究竟孰轻孰重,我们说人是人,动物,归根到底是物,物给人带来的情感价值,终究也不能超过人——否则你似乎就可以把一个情趣娃娃立法设为合法的伴侣了。
回到最初的议题,本文不是要给某些傻叉法学专家做辩护,但是我们需要清楚的是,荒诞的行为不代表现象的谬误。
2025-12-13 22:15:00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思想,当然往往是有破有立,在后现代主义解构世界的时候,它本身也面临着许多的拷问——从对宏大叙事的毁灭角度看,后现代主义做得非常好,但是后现代本身也往往陷入宏大叙事的自身的陷阱——当我们说集体主义的时候,这个词其实已经被后现代打破了很久,但是我们不能否认,集体主义终究是一种价值大于概念的思想或者行为主义理念——集体主义依然有市场,这也是我们一开始谈论这个问题的初衷,人,自身是社会动物,所以无法脱离必然与集体有关的社会的一切,但是当集体成为一种主义时,我们似乎要提高一些警惕。
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到集体所指向的某种共同意识本身,当说到集体意识时,我们不难发现,虽然集体意识所占位(集体主义的集体与我们的意识有很大的关系,根源是基于大众群体中不同个体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人倾向于产生了一种寻求共同生活和价值的意识,这种意识,催生了集体主义,所以这里我使用了占位一词,因为占位不是一个好词,他的意思是,集体意识侵占并挤走了我们潜意识中另一种深刻却被忽视的追求——或许是更高层次的追求——即自由)的集体主义往往是一种对人的精神的压制权的所有者的意志表现,但人们往往会下意识地认为,当一个人无法解决某些事时,两个以上的人所组成的集体是一个极好的后援或者拥有完整的解决办法的能力。这种集体的意识自有他后天社会与文化的建构性存在,但是,当人类形成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已经被基因所决定了我们是必须要依靠他人才能生存下去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承认的是,哪怕我们可以用千万种理由去褫夺集体主义的正当性——我们作为人所与生俱来具有的一种集团、集体、群体的意识是无法被抹杀的,所以,形而上学是不可能被完全解构的——他的正当性哪怕再薄弱,也始终是有的。
我们也必须要明白的是,集体所面对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它的责任越大,其所要背负的批判和检验也就越多,这实际上意味着虽然集体主义会渲染自己的优点,它同样也必须要面对指责——而不仅仅只是像他说的那个样,他永远是伟大和正确的——既然我们使用了辩证法,自然不可能仅仅靠着否定之否定,就能说,某些事物必然是好的,而不提它的缺点——辩证法之所以被人诟病,不是辩证法本身有什么大问题,而是那些使用辩证法的人,往往不是客观公正的,因为人多半只会想着好处,而功利主义驱使人们只看到好的一面,这必然导致辩证法只被作为论证某物好的一面,而它坏的一面则被故意忽视,这就导致,你看到的人们运用辩证法,往往是为自己的成功辩护,而不是用以批判自己的成功的坏处——集体主义正面对这种缺陷——集体主义的支持者永远会说它的好处,而集体主义的批判者,却只说它的坏处——事实上这也是一种诡辩技法,我们可能并未意识到,任何一种辩论,本质上都是诡辩,因为我们不可能把任何事物都简单区分为是非对错或者非此即彼,所以辩论该不该,是不是为主的活动中,任何一方面的主张,都需要借助诡辩来实现——即便是那些看上去极其有道理的内容,他们也仅仅是有道理,而不一定是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状况,也就是说他们是符合大众心理预期的,而不是真的完全是事实的表现,并且事实完全可能产生几个相反的例子,这时候,就会被视而不见,集体主义者往往强调集体带来的决策便利与行动的一致性以及效率,但是却忽视了个体需要以及个性化、差异化的理念,相反集体主义的反对者虽然把自由主义抬到了高一头,却也同样忽视了自由意志、自由个体甚至自由本身带来的一些缺陷,我们似乎忽视了我们始终在辩论非此即彼,而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不可能存在一个对于人而言绝对善恶的选择,因为人是主观的,所以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有限的,集体主义、自由主义双方都是有缺陷的,即便把他们平衡一下,也有问题,但我们还在谈论他们,无非就是,难题没有解决之道,而只是缓解了一段时间罢了。
所谓集体意识恰也是如此,你可能知道,集体主义的集体行为逻辑,是要为某些人服务的(它可以是个人借助集体之名,也可以是多数,而集体主义永远无法覆盖集体中的所有人) ,集体意识是基于集体主义衍生出来的,人只有处于社会之中,人才会有社会意识——但这可能看上去像是一个循环指称,我们说一个人只有集体意识才会想到集体主义,但那前提是人处于社会之中,而事实上,人在成为人类之前,他们也已经处于社会之中了,所以原始形态的社会建构了人类的原始社会意识——如果不是的话,人可能会失去人之成为人的某些特征,而更像是动物,那么集体主义背后的一个根本问题是,集体到底为谁而成为集体——集体主义自身肯定不是最终答案,因为集体主义中的集体,不管得到多大利益,最终都会被稀释,假设一个蛋糕要给十个人分,和给 100 个人分,那在两种情况下每个人分到的必然是不一样多,问题就是,集体主义不仅仅是分配资源,它还创造资源和财富——集体成立的根本是必须要存在着一个领导者——他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少数人组成的群体,否则集体主义没有任何行为准则,无法成事,这就容易出现某种类似无政府主义的集体,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或者不被允许的,问题是谁不允许?
这也是我们之前多次谈到宗族并继续要谈论下去的原因,宗族的成立,本质上就是一种集体,只不过在我们这种本身就是集体社会的环境下,对宗族可能并不那么完全熟悉——整体上说宗族是一种集体之中的集体,所以即便是对祖先怀有深厚感情的中国人,也不是谁都拥有和处于宗族性的小团体之中,正因为如此,人们往往会发现他们是需要一种安身立命的保障的,也就因为如此,在那些不处于宗族之内的人群中,依然也会衍生出各种分门别类的群体组织——宗族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以至于一个宗族成员一旦被逐出宗族,往往会产生一些不利于它的影响,但必须要有一个领袖或者公共领导的集体——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多言的,因为集体并不意味着大家都步调一致,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要统一思想,不能有争执,所以必须要有人出来,一方面代表集体中的多数意见,另一方面,主持协调集体中的纠纷,往往这个人或者多个人,是有组织中的所谓德高望重者担任的——古代社会中有一种所谓老人,即是如此——这个模式的成立,是基于一种最根本的社会伦理需要——人们寻求发展,就必须要保证社会公共价值观是稳定且对多数人友善的——所以构成集体是一个最保险的机制。
因为是集体,所以我们必须要抽象地谈,在这个系列中我们也需要反思一些问题,这我们就不得不谈谈一些比如说,如下几个问题,他们始终贯穿于我们对于集体这个词的思考中。
第一,集体主义的权力来自何处。
第二,集体主义者为什么不会反抗集体主义。
第三,集体主义与自由主义或者不是自由主义而是自由意志之间是否必然对立。
第四,集体主义给集体主义者带来的好处是什么,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我们或许需要从历史的角度去看这些问题,当然说到集体主义,我们常常会想到苏联,或者纳粹,人们试图从历史经验中去总结现世界的各种教训,试图解释一切,这似乎也显得越来越病态,但人还是需要反省的,这表现为一种历史研究中的观念扭转问题,比如说,当我们在研究或者说谈论整体历史的时候,我们会说它是多么多么伟大、辉煌的,比如我们在对外宣传时从不会刻意说清代文字狱对中国的知识分子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和文化破坏力,而只说清代是多么多么所谓“好” ——但在真正研究时,我们却要具体问题都拿出来——事实上意识形态是一个很纠结的事态——哪怕是我们这个群体坏,也不允许外部人员说他坏,而必须是我们内部指出——即便如此,也需要冒着极大的风险。所以我们常见到的一个现象是,整体上评价一个王朝时,我们会按照某种史观——比如唯物主义史观去评价,但是这不是一尘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变化,史观,这种评价历史事件以及历史人物行为的方法论,最终也需要变化,比如在改革开放以前,对清代的整体评价,不能说是坏的偏多,但至少看上去整体是批判的,但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开始强调团结史观,造成了对历史上不同朝代的不同评价开始变化,本质上我们是使用了大一统作为唯一正确的史观,凌驾于唯物史观之上,把谁事实上搞了统一——哪怕是杀戮搞出来的统一,他就能得到至高评价,在这一点上清代,就成了一个典型,所以近四五十年,清代的评价因为团结史观、统一理念的不断被强化,形成了一种必须要维护的价值观,以至于正经的历史研究,似乎也搞不成什么亮眼的东西——看历史不再是看历史,而是直接在读政治课本。
我们的历史研究多数都是从问题出发的,也就是说我们大部分历史学家的历史书写中往往不会宣扬朝代的伟大性,而只会不断寻找问题——这个现象在统一价值观之下,现在逐渐开始衰落,但不得不承认的是,它还需要点时间——中国历史学家的思想往往具有严重的分裂性,要知道,唯物史观第一需要的是对历史的真实性负责,而强调团结,本身需要抹杀或者漠视那些被融合所杀害的无数的所谓底层的无产阶级——这就导致,唯物主义和所谓团结史观是不能共存的,但可笑的是,不可能三角往往能被高效的中文所构造。
我们过去,不断尝试消解和抹除形而上的庞大的政治、文化议题中的善,但又着力于屈从个体、微观的历史研究中去尝试拼凑出一个关于历史恶与非善的形而上学观念。这就导致,当我们不断追问某个时代的负面历史问题时,我们实际上带着一种负面观念的形而上的需求,我们需要从这些历史片段中搭建整个时代的悲剧和残酷性——而抹杀其表面所显现出来的美好的、善的象征。所以这个问题最终只有一种导向,因为我们始终把历史作为一种对现实世界的经验总结和一种谋划未来的参考,我们只能看到历史经验中的教训而不是善——所以历史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而不是我们在描述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时间线。
而宗族,必然会成为这个世界中,极其具有研究价值的一环,其实宗族的很多话题我们都已经有不少的研究——尤其是国内,研究历代南方地区宗族的学术作品是非常多的,很多外国人往往也参与其中,但是我们把目光放的偏一些,比微观稍大一些,任何一个集体中都存在着集体思想这不可否认,但是人与人之间毕竟是有矛盾的,这往往造成不同集体之间也会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和纠纷,这就是——
在这里面我不得不想到一种作为历史的集体,人,作为集体,本身就是一种综合性的体现,在历史中集体大多数都是因为某些公共利益或者道德、价值观认同而成为集体的,那么我们必然需要明确的是,始终都会存在不同的利益之间的冲突——如某些人所言,如果没有法律,那么人类社会就会成为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一切人和一切人的战争——当然,原始社会我们可能依据道德办事,但道德最终也起到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因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导致的不同集体的矛盾与对立,就必然会成为一种现实趋势并快速成型。集体之间的冲突,往往并不表现为集体的直接冲突,因为集体虽然叫做集体,但集体始终不是一个现实的东西——也就是说,集体并不是一个具有现实物质特征的东西,因为它往往是被冠以某种被聚合起来或者某种人类社群团体的概念性的定义,集体冲突往往也表现为其中的个体之间的缠斗——当你发现自己身处于集体中时,你自己本身就是一种集体的代表。
中国古代社会,甚至在现当代,有一种地域性冲突,即因为种种原因而导致的械斗。现代社会中,械斗也不少见,不过随着人们的精神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因为历史原因或者争夺资源所造成的械斗较为少见,现在的一些有组织的械斗行为,基本上都可以归类为黑社会或者有组织犯罪,或者就是群体斗殴事件,被定义为械斗,但械斗本身并未成为一个失落的话题。
我们之前说到了宗教,宗教的本质是一种组织性集体,很多人误解了宗教,以为他是一个信仰,其实不是,现阶段我们所谓的宗教信仰,并不是说什么信仰基督教或者信仰伊斯兰教,而是说,信仰上帝,或者安拉或者说信佛陀,一个人因为信上帝,所以才是基督徒,因为信安拉才是穆斯林,而不是因为他相信宗教这个没有什么实体,甚至现实意向性的东西的东西,因为宗教是一个组织性集体,它由一个神的信仰,以及世界上的传教士、教主、教会、教义等等内容构成,其表现却往往是集体性的,组织性的,这个东西其实是一种基于信仰认知的精神归宿,我们完全可以用一种更加理性的认知去理解——人们为什么需要宗教信仰?
道理很简单,就是人作为一个类,且被政治正确和生物学划定不可分的类,它并不像所谓的三体人那样共享意志,所以真正能够拥有合理思考问题能力的人,是少数。我们必须要明白的是,这意味着,只有少数人真正是具有高度理性的——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很聪明,只是思考能力较强,大多数人却并不如此——人类的理性思维能力并不是凭空而来,因为人类的理性本身是对于一种常人相信的怀疑和反思,所以理性者本身必然也是从非理性或者他人的理性中逐渐觉醒的,这意味着,事实上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处于非理性状态或者说理性有限的状态(其实我更认为所谓理性不过是一种高级感性,人的理性与感性不具有切换的性质,而是随时可能交出体现,这倒不如说是,人的感性浓度很浅或者极深,那我们就可以认为人其实不具有任何理性,一切冠以理性之名的东西其实都是感性的高级形态——这使得我们看起来很清醒和明白,所以叫理性) ,而且即便大多数人会理性思考,他们的思考能力也受其生活环境影响而局限于生活处事中的理性——因为多数人的生活经验基本上是被局限于一种日常生活状态——衣食住行都需要花费时间去经营或者说所谓的“操劳”——于是我们可以说大多数人当然不是非理性的,而是有限理性,并且人的精神很诡异,人可以随时切换理性模式,看上去像是可以无极调节,人可以从极具理性到极其不理性顺滑切换,但多数情况下,人不会选择绝对理性,或者绝对非理性,于是我们看到的大多数人都是针对生活的有限理性,而纯粹关于知识、认知的思考就会很少去做——不是不能,而是被生活所限制(试想,如果康德在其一生中也多谈几场恋爱,生几个孩子,他的成就恐怕就没那么大了),这导致了一个现实——虽然大家拥有一种平均的普通理性或者就是所谓普遍高级感性,但是那部分因为思考能力不够或者因为无法得空、得闲去思考而导致的思考匮乏,而无法触达的一种可以被叫做精神空虚的东西,会慢慢弥漫在人的心灵之中,于是人便会使用一种可以合理解释其自身的疑惑的东西,一种可以作为安慰剂的单独或者多元的偶像系统——即所谓一个全能的神来填补认知空白,在此基础上,宗教便成立了——想象印度教那种几乎可以做到一人一神的模式,似乎也就更好理解了。
宗教和有神论是有差别的,早期社会的宗教,比如基督教在成立之前,我们可以说几乎没有所谓的宗教,而只有一种集体化的信仰——根本特征是,基督教,它不仅仅涉及到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对其他信仰的摒弃,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传教,有了传教,必然要依靠组织来让人们去相信,就要制定教义、经书等等,但是对基督教之前的宗教,勉强只能说一种信仰,不管是对宙斯的信仰,还是哲学中对太一的幻想,无论中西,从这个意义上看,中国古代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只有道教,或者说本土宗教,其余之外的我们都称之为神话,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充分认识到,神话的本质也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真实的故事,而是被神所赋予某种神圣价值的传说,也就是说,大部分是虚构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认为,在犹太教、基督教之前,或者更早一些的琐罗亚斯德教之外,所谓的异教,本质只是一种非基督教、非该教的某种零散的信仰。
宗教的形成本质上是一种人的思想过程和结果,也就是说,虽然宗教看上去是有些迷信因素,但是正因为把宗教中神不断层累叠加了多种因素——全知全能全善等等,这导致了神,成了一种不可被经验的东西。注意,这不是说神不可被经验,而是神被人塑造成了不可被经验——这种情形,即便是聪明如康德,也没有幸免于把上帝拉回理性思考中,作为一种根本的东西。所以我们翻看西方思想史,有一大部分时间,再聪明的脑袋也绕不开上帝——这与人的思考能力无关,它充分证明了,无论人多么理性,他依然受制于环境,比如文化、国家特色,以及宗教本身的信仰干扰,我们无法做出真正意义上的理性或者更接近真理的思考——可惜,人们反而会觉得,这正是神意。
当然,人的思考能力,是基于两种基本要素,第一个是人的语言能力,人通过语言去认识和改变世界,人的认知边界,取决于语言能达到的边界。第二个是社会中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他们可以是文化、经济和政治因素——最重要的其实是理性,也就是说,能够让人产生理性思考的因素,都很重要,因为人一旦拥有了理性,最起码就不会完全的十分的对形而上的东西保持拥趸心态——但我们也看到很多哲学家其实也是形而上的哲学家,对他们而言,思想能力虽然很高,但是依然受限于一种需要对伦理学的基本认知,即哲学家虽然能知道哪些话题足够理性,却无法解释最初的善、恶来自何处,因此必须要设定一种全能、万能的第一因素,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即便是高知识分子,依然会对宗教保持开放态度——比如牛顿或者爱因斯坦——所以说,科学家信仰宗教,这个问题很明确,不违反所谓的科学家信条,当然生物进化论方面的可能有些例外。
所以,对于人类而言,神这种东西,本质上是一种对无知的抵抗,神的发生并不是人们在追求一种无知,反倒是为了驱散无知——然而我们使用的抵抗办法,却是用一种虽然确定但是却表现为更加无知的无知——甚至形成了一种能够反噬人的精神控制。不过由于神、上帝这些概念都属于一种形而上的领域,我们根本无从将其证实或者证伪,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理性将不会允许我们承认有一个在任何语言中都无法被描述出来的神——这是对于部分人而言,在这种情况下,神就是无意义的,对人类的进步而言,作用实在是有限。
但是,这却反而是一种人类的精神与斗争的根本性因素。在集体中,树立一个精神领袖的本质,也和宗教一般无二,也就是说,集体的组织,要么是依靠共同利益,要么就是依靠共同的信仰,两者当然可能是一体的,不过从现实中集体的聚合看,更多的是对于利益的划分的组合,也就是说,真正永恒地能凝聚人心的,永远是利益——在传统社会组织中,因为资源的有限性,哪怕是一个水资源,可能也会引发头破血流的争抢——这往往也是古代社会中,部落冲突的重要原因,所谓械斗,其实就是为了争取利益而引发的不同组织之间极度残酷的互相戕害——我敢说中国大地上,甚至还有很多作为邻村、邻镇的组织,依然有着很多互相结仇的理由和借口,甚至尚未和解。
我们之前谈到过宗族,中国社会历来都是依靠类似宗族这种组织所建构起来的,甚至有些在没有宗族的地方,不同的姓氏往往无法在一个地方生存——除非你所依附的亲戚,是该地同姓人,这因此导致很多地方都有一个统一姓氏的村落,南方一些地方,甚至海外都不一样,皇帝之下实际上就是宗族,有些地方甚至宗族最大,因为在很多区域,皇权虽然很大,但却有时候无法延伸到这些一般底层人民所在地域,所以宗族往往扮演了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角色,其作用,权力地位甚至要比很多官方机构要高。
所以宗族最讲究集体意识,他保留了社会中一种浅层的集体关怀意识,以及深层的,保卫共同利益的组织架构,由于长期以来这种模式已经构成了一种南方甚至部分北方人生活的公共形式,所以即便到了最近一些年,宗族依然还保留着其集体象征性,当然随着时代的变化,宗族的暴力因素被剔除,部分代替国家机关的行政权力也被收回或者说自行丧失,而仪式性、象征性的活动、聚会却长盛不衰。
在这个背景下,宗族组织之间往往也会发生械斗,根本原因是,宗族的集体性正是建立在同姓同宗基础之上——且多数是以男性为主。这意味着,宗族社会是更多依赖于道德价值观的,道德上的正义往往要比法律正义高很多——因为法律所涉及的问题往往具有一种全局性和公共性,这导致很多现实中存在的,无法被法律所归类管辖的,涉及到隐私的,虽然不一定很重要,但是确实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需要道德的组织去解决——从社会角度理解去,这可能就是一种必然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