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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若博客。89年,湖南人,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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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认真讨论汽车的行人保护设计了

2026-09-10 16:30:00

最近这一年,连续遇到多次关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法律咨询,有村里挑菜去镇上赶集时被小汽车撞成重伤的,有城市走路上班被迎面外卖电动车撞成两腿骨折的,有自己远距离自驾车下班路上打瞌睡撞到三轮电动车导致对方死亡的,也有骑电动搭载小孩上学路上被SUV撞至伤残的,最新遇到的是一个骑共享单车的学生被电车撞至重伤的案件。这里边最让我感觉意难平的是后两个,因为这两个事故的发生其实速度都不快,但前者是电动车不幸遇到一台2吨多重新能源SUV,后者则是窄巷口视野不好,电车连车漆都没怎么掉。也正是这两次事故,让我开始着重思考汽车的行人保护问题。

坦白说,汽车安全的话题,网上几乎被吵成了两个世界。卖车的人都在讲高强度钢,讲碰撞测试拿了几颗星,讲车身有多能扛;买车的人算的是撞了以后车里的人有没有事,保费会不会涨;网络上那些汽车事故视频下,则是各方车迷在比较到底哪个品牌的车更硬,哪款车更能撞赢别的车;至于而站在车外的人,也就是行人和骑车的人,很少在这个讨论里。他们既不出现在广告里,也不出现在大多数人的选车清单上,甚至连短视频平台的汽车视频信息推送往往也绕过他们,只有当某起事故上了新闻,才会被短暂想起,然后迅速被下一个热点盖过去。

这几年情况还在变坏。两吨半甚至三吨级的新能源大车越来越多,车头越做越高、越做越钝;同一条街上,被算法赶着跑的外卖骑手越来越多;城市空间把不少家庭逼上了电动自行车,后座上常常挤着不止一个孩子。车的质量在涨,路上的速度差在涨,行人的位置却几乎没有变化。

经过一段时间仔细对比、思考,在我看来,汽车的行人保护从来不是一道纯粹的工程技术题,它同时牵扯法律规则、商业逻辑和城市空间,是三股力量把同一个问题拧成了死结。

有限赔偿责任与无限赔偿责任

一条生命有了定价,半条生命反而成了无底洞,死亡事故往往比终身护理事故更容易“结案”,这是这套赔偿体系最荒诞的地方。

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是一道算得出来的算术题,也是一道算不清楚的算术题,区别只在于伤的是谁。

如果撞死了人,按现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二十年计算,年过六十逐岁递减,七十五周岁以上只算五年。这笔钱加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可以事前估算的,在财务意义上属于有限责任。2020 年 9 月车险综合改革之后,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提高到十八万元,再叠加上百万保额的三者险,一起死亡事故的账,对车主和保险公司来说是可计算、可定价、可转移的。这就是公众感觉里“死亡有上限”的制度根源。

如果撞成重伤甚至植物人,账就完全不同了。护理费、康复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一年年地发生。按司法解释,康复费和后续治疗费可以等实际发生后再另行起诉,护理期限最长按二十年计算,可植物人的护理需求不会在第二十年自动结束,窗口用完之后怎么办,司法解释没有给出直接答案,实践中只能回到个案再诉。对受害人家庭来说,这是一笔看不到头的支出,每隔几年就要回一次法院,重新证明人还活着、钱还在花。对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来说,这同样是难以封顶的敞口。

赔偿责任倒逼硬车成标准答案

赔偿责任分配的本意是让强者为弱者让路,结果成了硬车文化的催化剂,风险没有被消灭,只是被推给了更弱的一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处理规则,长期被车主们简化为“撞了行人就是机动车的错”。严格来说这种判断并不准确,但方向确实大体如此。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即便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同时交强险在无责情形下也有相应的赔付义务。说白了,除非机动车一方能证明行人存在故意碰撞行为,否则很难彻底脱身。

这套规则在法理上叫无过错责任,背后是“优者危险负担”的逻辑,谁掌握更大的动能和更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谁就先承担责任。它保护弱者的大方向没有错,但后果却被低估了。这种恒定地将事故赔偿责任压在机动车一方头上,往往让车主感受到的不是“我要更小心驾驶”,而是“我可能赔不起”。

最关键的问题是,如果只是对另一方进行赔偿,往往还有车险可以兜底,毕竟一般车辆的三者险保障额度都挺高了,动则300-500万,而且保费也不高。一旦将赔偿视角转向车内的话,情况则又不相同。如果事故中出现机动车己方成员受损情况,在目前的车险体系中,车主也可能需要面临高额索赔,而保险通常都只负担1-10万元以内,特别是付费乘车,本身也是遵循无过错责任规则。即便按照民法上的“好意搭乘”规则,乘客真要出了事,驾驶员想无责脱身的难度也挺大。

在此情况下,人们就会自然转向另一种自保,买一辆更重、更硬、更高的车,指望真的撞上时己方都能安全无事。我在《油价太贵,准备换个纯电车,但不知道换什么好 》里记录过自己换电车的纠结,回头看,比的也全是电池、续航、车内安全配置等指标,没有一项是这辆车对车外的人友不友好。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偏好,而是整个市场给消费者的信息结构。

车企敏锐地承接了这种“避险”心理。全车高强度钢、车身刚性、碰撞测试星级,几乎成了新车发布会的固定话术,而“这辆车撞到行人时对方会怎样”,极少有人拿出来讲。汽车的乘员安全有强制标准和权威评分双重背书,但行人保护设计在国内却长期只有推荐性国标和自愿评分,两套制度建设的节奏差,给了“只要车里人安全就行”的营销话术充足的生长空间。毕竟,

海外市场准入门槛

事故赔偿的对象决定了设计改进的动力,当车企从不因为行人受伤而直接被告上法庭,设计自然不会把行人放在前面。

把视角拉到全球,会发现行人保护在海外早已不是企业自愿的事。

欧洲和日本把行人头部、腿部的碰撞保护写进了新车上市前的强制准入门槛。欧盟的法规源头是联合国层面的全球技术法规 GTR No.9,再通过型式认证落到每一辆车上,而且这些年不断严苛。更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新一轮整车安全法规把自动紧急制动列为所有新上牌轿车与轻型客车的强制配置,而识别行人的能力,正是这类系统这些年不断加严的核心方向。在欧洲,一辆对行人视而不见的车,连上市资格都拿不到。

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强制门槛,却有另一套约束。美国公路安全保险协会(IIHS)2023 年发布的研究显示,车头越高、越垂直的皮卡和 SUV,撞死行人的风险明显高于低车头轿车,美国近年行人死亡人数上升与大型车占比上升几乎同步。再加上惩罚性赔偿和产品责任诉讼的传统,车企为设计缺陷付出的代价动辄以亿美元计,通用汽车点火锁、丰田意外加速等事件的罚款与和解金额,至今仍是行业教材。

反观国内,2009 年出台的行人碰撞国标还是推荐性的,这些年业内一直在呼吁把它升级为强制标准,但目前真正每天都在影响车企决策的,仍是 C-NCAP 这类自愿评分。2024 版 C-NCAP 已经尝试把头型、腿型撞击与行人自动紧急制动场景合并成融合式评价,方向是对的,可它的性质仍然是评分,不是准入门槛。更关键的差异在法律端。民法典对明知产品缺陷仍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情形,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可交通事故里受害人几乎只告驾驶员和保险公司,把车型设计缺陷摆上法庭的案例凤毛麟角。

高风险的非机动车参与者

责任分配错位的本质,是控制力与责任不对等。谁设计规则、谁决定速度、谁在事故中获利,谁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条朴素的道理在平台经济中却被绕了过去。

大家都知道,开车上路,背后是一整套资格与监督体系,驾照、考试、保险、扣分,加上铺天盖地的电子眼,尽可能把每一个机动车驾驶员都培养成了“专业”的交通法规人士。但同样是参与公共交通,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这些,则几乎没有任何门槛。电动自行车的国标对速度和重量早就画了线,但它不需要驾照,不需要保险,也没有谁给驾驶者做过系统的交规培训。风险最高的路段,恰恰是这些没有门槛的参与者,与动则一两吨多重的钢铁之间共享同一条路。

这个领域中最让人头疼的一环是外卖骑手。平台用算法把配送时长压到极限,对配送系统而言,闯红灯、逆行常常就是最短路径,违章被罚款的成本,也早已折算进单价由骑手自己扛。而在法律上,众包骑手与平台之间多数被定性为合作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平台既不用承担传统用工的社保成本,也基本不进入事故责任链。一场外卖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能起诉的对象主要是骑手个人和按单投保的意外险,偶尔是撞上骑手的车主,而平台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利益的获得者,常常隐身。2022 年起在部分省市试点的职业伤害保障,2026 年 7 月起已向全国推开,宣布扩面时累计参保人数已超过一千二百万,这是社会保障层面重要的补课,但它保的是骑手本人的职业伤害,替代不了对事故第三方的侵权赔偿。

被城市空间逼上电动车的家庭

城市在规划里欠下的路权,最后都变成了事故里的责任,由最没有谈判能力的人用身体偿还。

还有一类被忽略的交通参与者,是被城市结构推上高危路线的普通家庭。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出现的“职住分离”现象,把普通人通勤距离越拉越长,而优质教育资源又高度集中,学校旁边的房子租不起,步行和公交接驳又常常断头,电动自行车就成了许多家庭唯一的现实选择。虽然各个城市的交通管理细则普遍只允许电动车在固定座椅上搭载一名未成年人,但越来越多的二胎家庭甚至三胎家庭要同时送多个孩子上学,怎么办。总不可能送完一个再回家送另一个吧,于是一个家长、两个书包、一辆电动车的组合,成了很多城市清晨和傍晚的固定街景,也成了交规里的常态性违规。

之前写《为何在中国几乎没人讨论道路“降速”问题? 》时我就提过,电动自行车的尴尬只是中国城市“慢不下来”的其中一个侧面。慢行系统缺位、机非混行、路口没有容错空间,这些都不是规划细节,而是风险分配。当物理环境容错率趋近于零,弱者又不得不每天冒险上路时,法律能做的只剩下事后归责,把系统性失灵一笔一笔记成个体过错。

让成本回到该去的地方

分析完这些困境,会发现它们其实共享同一个底层问题,即成本错配。设计成本、用工成本、路权成本,这些都没有付给应该付的人,于是风险留给了最付不起的人。解决的方向,无非是把成本放回原处,从四个方面同时动手。

第一个是技术门槛。还是需要把汽车行人保护设计,从厂家自愿评分升级为强制底线,并且像欧盟那样定期升级。欧盟能做到,是因为 GTR No.9 被落成了强制型式认证,车企不达标就上不了市。国内缺的,正是把底线从推荐变成强制,把能识别行人的自动紧急制动变成新车标配,同时针对高车头、大体量车型设定分档要求。技术标准的每一次升级,都会变成引擎盖吸能、前舱布置、车头造型的真实预算,而不是广告里的措辞。

第二个是赔偿结构。需要将人身损害赔偿从一次性算账走向可持续托底。一是让交强险限额与人均收入挂钩、定期调整,别让一个 2020 年的数字扛十几年;二是发展长期护理类保险与年金化赔付,让植物人家庭的护理费不再依赖每隔几年打一场官司;三是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用途从抢救垫付延伸到康复和长期照护。死亡和重伤的赔付落差只要还在,硬车文化就不会消失,因为撞死和撞残在财务上对车主从来是不同的风险。

第三个是平台与车企的责任回归。职业伤害保障全国推开之后,下一步应当把算法控制程度作为认定平台责任的标尺,算法排班越紧、对骑手行为控制越深,平台就越应该进入事故责任链。同时,产品责任诉讼的大门应当为行人敞开,民法典里关于缺陷产品惩罚性赔偿的条款不能只躺在纸面上。赔偿的对象决定改进的动力,只有让规则制定者感到疼,规则才会改。

第四个是城市空间的优化设计。得把慢行系统当公共品来修,而不是当景观来点缀。机非隔离、路口降速、学校周边的通行设计,要先算行人账再算汽车账。城市还要正面回答一个具体问题,两个孩子的家庭,除了违规挤一辆电动自行车,还有没有合规的出行选项。这种问题,如果城市规划里没有答案,执法就会把系统性困境罚成个体过错。

写到这里,我不由想到汽车行业正在发生的下一场变化。智能辅助驾驶普及之后,行人保护的重心可能会从“撞了之后怎么缓冲”变成“撞之前如何判断”,系统在什么时候刹车、优先保护谁,等于把道德选择提前写进了代码。但这也需要进一步在法律上进行规范,比如将责任主体会从单个驾驶员部分转向车企和算法的设计者,只是这种改变,确实难度很大。

不过我相信,无论车变成什么样,行人保护问题归根到底仍然是一个责任分配问题,技术、责任和空间,愿不愿意向最没有还手之力的人倾斜一点。对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止是汽车工业需要面对,而是一场与所有人息息相关的必答题。

当全世界都不喜欢英文专业

2026-09-06 00:55:00

在社交媒体看到朋友分享一篇埃默里大学英文教授 Mark Bauerlein 一篇名叫 Saved by the Norton 的文章,文章直言不讳英语专业在美国已经严重衰落,并引用一组数据,1970 年美国本科毕业生里每 13 个人就有 1 个英语专业,到如今,不到 60 个人里才有一个。国内的情况同样不乐观,今年多省公布的本科专业预警名单里,英语和法学并列成为被预警次数最多的专业;麦可思就业蓝皮书里英语专业毕业生起薪和专业相关度都在全国平均线以下。这几年录取分数线一路走低,英语成了不少院校的“调剂池”。

英国那边也一样,纯粹的语言文学系被边缘化早已不是新闻,连《卫报》都发过社论,为英语文学系的接连关闭哀叹。汉语言文学在国内好歹靠着公务员招录这口气吊着,但要说它内部没有伤筋动骨,恐怕也是自欺欺人。

这并不是某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现象,全世界的年轻人好像都不再喜欢语言类专业了。

不过,这并非是语言本身贬值,恰恰相反,语言的价值从未像今天这样巨大,只是它的权力形态,发生了根本性的转移。

旧时王谢堂前燕

放在全世界来看,几十年前,“文字组织能力”仍旧是一种稀缺的社会权力。在没有互联网、没有廉价复制手段的年代,一本书、一份政府公告、一篇社论,背后是昂贵的介质和稀缺的传播渠道。谁掌握文字的组织权,谁就掌握社会秩序的解释权。一个能写漂亮奏章的文人,一个能精准翻译外文情报的译者,是那个时代不可或缺的“话语权掌握者”。

像老T自己是80后,在学生年代,经历过很多“旧时代”的“遗迹”,比如在某本文学杂志上找到一个远方的、陌生的“笔友”相互写信交流,比如将某个在杂志上同一作者连续发表的作品用剪刀剪录下来粘贴成册,比如在上课的时候开小差不断地反复抄写本地某个年轻“诗人”的某首现代诗,实际上背后都是某种形式的“文字能力崇拜”作祟。

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类社会交流形式,让每个人都有麦克风,当下 AI 又让每个人都能瞬间生成结构完整文字的能力。当“组织文字”这件曾要耗掉十年功力的事,如今动动手指就能拿到七八十分的答卷,文字组织能力就从“权力”退化为“基本功”。今年我写《技术博客可能已经走到尽头 》时讨论过同一件事,AI 正在抽空“标准答案”型文字工作的价值。程序员写教程、译员做笔译、文员写通稿,遭遇的其实是同一场权力转移。

市场衡量文字的标准,也早已不是辞藻和逻辑,取而代之的是流量和立场。一篇长文发出去,读者用最快的速度给它贴上洗白文、营销号、老学究之类的标签,贴标签的速度,远远快于阅读理解的速度。上个月有位币圈富豪为回应旧情传闻发了篇长文,被全网围观,几乎没人相信他的解释,但即便是骂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那文字功底确实强。

如今,文字能力和个人信誉,在舆论里被彻底分开评价了。董宇辉的知识带货、汪海林对影视乱象的批评、刘震云小说里的讽刺,一旦进入公共话语场,很快就被立场和人设的标签接管,很少再被当成“文字”本身来对待。语言的权威逐渐不再来自于文字,而是人格的附庸。

废话文学

当人们不再用文字来塑造人格,而是更多的基于人格来解剖文字,一个不可避免后果就是文字“保守化”。

比如,翻开任何一份政府工作报告,或者收看任何一集国内新闻,翻来覆去总是同一套词库,前者几乎每段都有实现、推进、落实、强化,后者则喜欢用强调、指出、要求、必须,将复杂现实挤压成标准化短语,既安全又似曾相识。偶尔有地方政府报告中引用一句“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都能让人生出“将军下笔开生面”的感慨。

而在这个过程中,主流AI的基于规则的安全预测,进一步加速了文字“保守化”进程。特别是在生产端,人们越来越感受到,普通人日常接触到的语言文字数量正在以空前的速度稀释和膨胀。

这种矛盾,我自己就有体会。以往像我在网络上习惯收集各种畅销书电子版,在网盘囤积大量人文社科类PDF书籍,甚至用calibre软件在Nas上打造了一个所谓个人“电子图书馆”。但那些书籍里边的文字,只要我不点开,就与我没有任何交集。

可AI和算法不一样,在它们面前,一个人只需要表现出任何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或语言倾向,它就能持续提供无限的字节出来。当你刷到一篇标题为“人生建议:永远不要和这三种人深交”的帖子,点进去看完,划走,下一篇又会是“真正厉害的人,往往具备这三个特征”;当你对《呼啸山庄》中凯瑟琳的故事感兴趣,接下来算法就会为你推荐奥斯汀笔下贝内特家族5个女儿的故事,或者麦克白与女巫的“野史”。

这种投喂机制精准而高效,犹如养殖场的自动化传送带,相似的文字,类似的关键词,读的时候好像吸收了点什么,读完一回想,什么也没剩下。

更隐蔽的伤害在于,这种同质化内容正在悄悄重塑我们的语言直觉。一个人如果每天被算法投喂格局、认知、情绪价值,他写出来的东西也会不自觉地长出同样的塑料质感。等到他真的想表达点什么的时候,发现脑子里全是别人嚼剩下的,用完即弃,毫无余味。

于是我们又回到前边那个问题,在语言权力下沉到每个人手里之后,在一个AI替你写总结、帮你润色文章、甚至模仿你的口吻回复别人消息的时代,一个人还值得为文字下多少功夫?

语言创新

在Ai大潮下,文字价值不断被稀释的过程中,值得庆幸的是,中文似乎比英文多一张底牌。

比如我最近经常在脑中哼到的一句歌词“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这种文白夹杂的表述,让人瞬间戳中意识深处某个部位,看到“烛火”,画面自然浮现,摇曳的光影、滴落的蜡泪,看到“不忍”,一种拟人化的温柔道德感随即灌入。但英文就不一样了。莎士比亚的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对今天的普通美国人,大概相当于中国读者翻开《尚书》,即便有人仿照艾米莉·狄金森写一句“Because I could not turn from Time — He gently paused for me.” 以当代美国普通人学识,怕也很难看出来背后门道。

正如前边提到国内政府工作报告、新闻报道和各类蓝底白字通告一般,当大家都用同一套词库说话的时候,你能蹦出一句“春风花草香”,你不赢谁赢?但换成美国的话,你很难想象那些天天喊着“Fake News”或“Drill, Baby, Drill”的人,会突然引用一句莎士比亚或者雪莱的名言。在这个意义上,中文由于其天然的纵深感,让“雅”与“俗”之间始终保留了一条隐秘的通途,使得普通人在日常表达中依然能随手拈来几千年文明沉淀的底蕴。

当然,一味沉浸在对传统文字的引用或借鉴本身并不显得更高明,甚至用的多了还可能给人以“矫揉造作”生搬硬套之感。最关键还是在于语言本身是否足够打动人心。

比如“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这种能被亿万人反复咀嚼的文字,感觉就像是有一个具体的人在具体的情境里被什么触动了一下,然后用最不起眼的字眼,把那种触动固定下来,真实又让人信服。

可惜的是,一个中文系学生花四年背诵文学史分期、考证某字在唐代的读音,却没学过如何用文字打动人心;一个英语专业学生精读了一堆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却从未被鼓励用英文捕捉自己生活里真实的瞬间。这样的技能被AI替代,实在没什么好冤枉的。

英语专业也好,中文专业也罢,它们的衰落不是因为语言不重要了。恰恰相反,语言从未如此重要。真正衰落的,是那种把背诵文学史当作核心技能、把修饰辞藻当作生存本领的语言教育模式。语言权力下沉到每个人手里之后,真正稀缺的,也不再是“写得出来”的能力,而是写下来的东西值得被相信的分量。

越南从劳动力出口到劳动力进口

2026-09-05 05:22:55

最近,越南社交媒体一个关于城市经济的群组中,有一条帖子引发了不少讨论:“越来越多的孟加拉青年来到越南东南部做劳工。”配图是数百名孟加拉工人正在南部一家工厂参加法律和交通安全简报会。该问题也引发业界讨论,新加坡尤索夫伊萨东南亚研究院(ISEAS) 专门撰文分析这个问题。

对于习惯了越南劳工遍布日本、韩国和中东的普通人来说,这一幕确实有些陌生。越南几十年来一直是劳动力输出大国,2025年全年输出超过14.4万名劳工,2026年的目标则是11.2万人。可现在,它竟然开始往国内“进口”工人了。

这并非偶然,而是一个长期趋势的开端。几个结构性因素正在把越南推向这个方向。

为何越南开始输入劳动力

第一个原因,也是最无情的驱动力,是越南人口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超过了它收入增长允许的速度。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从2005年的6.2%上升到2025年的9.5%;年龄抚养比从2013年的43.1%升至2024年的47.7%。2024年越南60岁以上人口为1420万,预计2034年将增至2090万。与此同时,总和生育率已跌破更替水平,2024年降至1.91,城市地区甚至只有1.51。这意味着即便工厂越开越多,每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轻人却越来越少。

第二个原因,是越南国内非技术工人的激烈“内卷”。 外资工厂扩张太快,各省份已经无法在本地招满人手。仅北宁省一地,2026年就需要招聘超过23万名新工人来满足工业园区需求。去年12月的一场招聘会上,30家公司要招35000人,结果不到10%的岗位被填满。有电池厂开出900万越南盾(约342美元)的入职奖金,通过TikTok直播招人,技术岗位仍然几乎无人应聘;有工厂高达40%的新员工干不到三天就辞职。

第三个原因,是经济和产业升级。随着越南经济向上走,越来越多的本地工人转向更高技能、更高薪的职业,愿意干体力活的人越来越少。2023年以来,“freelancer”在搜索引擎趋势上的搜索热度一直很高。工人正在“用脚投票”,离开流水线,去送外卖、摆路边摊,哪怕没有社保。

第四个原因,是越南自身的基建野心。比如,越南引以为傲的龙成国际机场今年4月报告了约5500名工人短缺,而需求则有14000人。越南最大民企VinGroup旗下建筑公司VinCons在全国招聘超过10万名建筑工人,结果普工月薪开到1400万至3300万越南盾(530至1250美元),仍难以招满。

为什么越南引进的是孟加拉工人

问题是,为什么是孟加拉? 越南为什么不从邻近的柬埔寨和老挝引进?

答案并不复杂。孟加拉是全球最大的劳动力输出国之一,每年有约200万新增劳动力进入市场,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越南普工的薪资对孟加拉劳工来说已经相当有吸引力。而柬埔寨和老挝的劳动力则有自己的流向,泰国才是湄公河地区劳动力的主要目的地。更重要的是,越南与柬埔寨、老挝之间存在复杂的历史与领土纠葛,大规模引进其劳工可能引发国内民族主义情绪的反弹,风险过高。于是,在地理上更远的孟加拉反而成了一个“安全”的选择。

但这条路径并不想当然“安全”。大量孟加拉劳工实际上并非通过正规渠道进入越南,而是持旅游签证入境后非法滞留。据估算,仅2023年8月就有约6000名孟加拉人持签证进入越南,实际在越人数可能更多。越南警方近年来频繁查获非法务工的孟加拉人,同奈省曾一次性驱逐36人,西宁省和胡志明市也有多次打击行动。这些“黑工”游离在合法体系之外,自然也不会被计入官方的外籍劳工人数,截至2025年底,越南官方统计的外籍劳工数字是16.3万人,其中86.2%为技术工人,主要来自中国、韩国等国家。

与此同时,越南本土的劳动力正在大量外流。 这才是整个故事里最具戏剧性的一面。

越南本身是劳动力输出大国

众所周知,日本和韩国正深陷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短缺的困境,而越南早已成为它们最重要的外劳来源国。截至2025年10月,日本的外籍劳动者约257万人,越南籍约60.6万人,占比23.6%,高居第一。韩国截至2025年的外籍劳工总数超过110万,越南籍约14.9万人,是第二大群体。越南劳工去日韩的收入也更高,日本月收入约1200至1500美元,韩国约1600至2000美元,远高于国内工厂的薪资水平。韩国甚至在造船等领域专门引进越南技工,并有持续扩大引进的官方讨论。

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循环:越南一面把本国工人送出去给日韩打工,一面从孟加拉引进工人来填补本国的体力劳动缺口。 越南成了一个“劳动力的二传手”,在区域劳务链条中处于一个尴尬的中间位置。

更令人意外的是中越之间的劳务流动。 大多数人习惯性地认为“越南人在中国打工”,但正规统计数据完全相反。越南官方统计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在海外工作的越南工人总数约36000人,其中前往中国大陆的仅约170人,全年目标也不过400人。原因很简单,中国对低端外劳市场基本太大需求,越南劳工也极难获得中国的工作签证。中越边境那些“偶尔可见的越南工人”,绝大多数属于边民通勤或非法务工,根本不在越南官方的“合同制劳务输出”统计范围内。

但反过来,中国在越南合法工作的人员却超过7万人,占在越外劳总数的30%以上。他们大多数是近些年产业外流过程中带着资本、图纸、管理经验和供应链人脉进入越南的“产业导师”,填补的是越南本土在特定领域的人才缺口。中越之间的劳务“剪刀差”说明,在区域产业链分工中,中国依然处于技术和管理的上游,而越南是承接中资外溢的下游配套。

这才是越南劳动力市场最“魔幻”的地方。四重完全不同的经济逻辑在同时运作。一是正规工厂缺人,要从孟加拉进口苦力;二是越南本国65%的劳动力却游离在非正规经济里,宁可在路边摆摊、开摩托车修理铺,宁愿没有社保也不进厂;三是越南最熟练的产业工人被日韩高薪吸走;四是越南最核心的制造业管理岗位则被中国人占据。这四个人群在同一片土地上各自生活,彼此之间几乎没有交集。

越南那65%的非正规就业者,才是理解这个国家社会反映的关键。这也是为什么越南民众对大量引进外劳表现得相当淡定?因为那65%的人根本不觉得这事跟自己有关。他们不进工厂,不打卡,不交社保,引进外劳影响的是正规经济的用工结构,和他们摆在路边的理发摊没有任何直接冲突。相反,外劳填补的是越南年轻人“用脚投票”抛弃的岗位,在某种程度上,这被视为一种“经济必需品”而非威胁。

非常矛盾的越南就业市场

截至2024年,已有超过70万越南人在海外签约工作。如今它开始引进工人来维持工厂和工地的运转,如果只看表象,这和韩国当年的发展轨迹惊人地相似,这也是很多越南“民间经济学家”在社交媒体乐观预测越南几十年内将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论据。的确,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初,韩国向西德派遣矿工和护士,向中东输送超过一百万建筑工人;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工资上涨、韩国人逐渐远离体力劳动,经济转向了劳动力进口。如今的越南正走在这条相同的路上。

但光看劳动力输入输出格局,其实并不能看出什么实质的东西。对越南来说,他目前经济结构中依然有一个更基本的矛盾亟待解决,也就是工业化不顺利的问题。简单想想,如果一个国家连组装手机的普工都要靠进口,那设计芯片的工程师从何而来?如果经济模式的顶层设计是“韩国式”的跃迁梦想,但底层劳动力供给却是“非洲式”的松散状态,何谈实现工业化。中国是通过几代人扎实努力,才积累出今天产业升级的底气。越南想跳过这一步,直接学韩国的话,恐怕只是“空中楼阁”。

归根结底,在人口通缩的全球大背景下,没有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劳动力不再是一种“领土资源”,而是像资本一样在全球寻找价值洼地进行“套利”。越南恰好被夹在这条全球劳动力“套利链”的中间位置,既当卖家又当买家,既输出又输入。这是它的魔幻,也是它的现实。但这种现实恐怕并不能只是当做乐观角度来看待,更多的可能是越南当下在全球经济地理格局中的弱势地位和就业市场的无奈选择。

越南拟将死刑罪名砍到只剩4个,到底发生了什么

2026-08-28 06:22:55

今天看到越通社的一条消息,越南国会正在审议一份刑法修正案草案,提议把贩毒、强奸未成年人等罪名的死刑都废掉,全国保留死刑的罪名将从目前的10项锐减到4项。

4项是什么概念?日本目前名义上保留19个死刑罪名,新加坡30多个,美国各州加联邦40多个,韩国法典里甚至还有80多个。越南这个删除键,确实按得有点狠。

不过,在“删减”这个动作本身之外,我更感兴趣的这背后到底什么原因?

越南法律制度来源

提起越南的刑法,许多法律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熟悉而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越南法律与中国古代有着天然的联系,陌生则是因为它在近现代叠加了太多重错综复杂的历史。

在古代,中华法系对越南的塑造几乎是全方位的。从15世纪黎朝高度借鉴《唐律疏议》而出台的《国朝刑律》,到19世纪阮朝据《皇越律例》序文借鉴明制、参照《大明律》编纂法典,从“五刑”到“十恶”,从尊崇孝道到维护礼制,传统的越南刑法本质上就是中华法系在东南亚的延伸。

但是到了19世纪末,法国殖民者介入,强行引入了西方大陆法系的罪刑法定与成文法典格式;而到了20世纪下半叶,现代成文法体系与相关法制理念又在越南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这种叠加了中国传统法制底色、法国成文法格式和现代成文法体系的刑法架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体系严密”和“注重秩序”著称。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有着深厚刑法基因的国家,最近却在刑法调整的道路上做出了如此引人关注的举动。

留下的这4个罪名到底是什么

我对照了越南《刑法典》历次修订,发现这是一场持续了几十年的“减法”。1985年44项,1999年29项,2009年22项,2015年18项,2025年10项,这才不满一年,现在又准备砍到4项。

会不会继续减?我倾向认为短期内不会了。仔细看留下来的这4项,基本就是现代国家死刑的“最后防线”。

  1. 叛国罪和恐怖主义罪,不用多解释,涉及政权安全和公共秩序底线的罪名,任何有死刑的国家都不可能放弃。越南公安部在草案说明里也说了,这是“将党的主张制度化”,红线就是红线。

  2. 故意杀人罪,这在国际法理上属于“最严重犯罪”,符合联合国相关公约中“死刑仅适用于最严重犯罪”的标准。越南虽然在那个公约里只是观察员国,但这些年一直在往那个框架靠。而且越南《刑法》第123条把故意杀人的加重情节列了17种,其中还包含像“流氓性质”“卑劣行为”这类较为模糊的概念,起步刑期就是12年,司法实务中留了足够的震慑空间。

  3. 非法生产毒品罪,这个有点意思。越南地处东南亚毒品通道,国内毒品问题一直很严峻。但这次草案把贩毒、走私毒品都移出了死刑名单,唯独卡住“生产”这一端。我理解这是保留了源头打击的威慑力,也算是一种“抓上游、放中下游”的策略了。

取消了什么罪名

这次越南最大的动作就是准备取消贩毒、强奸未成年人两个罪名的死刑,其中,很多人疑问最大的就是为什么越南毒品那么泛滥,怎么还把贩毒的死刑给废了?

这个疑问我在看草案说明的时候也重点扫了下。越南公安部部长梁三光的解释是:要“进一步区分刑事责任,确保罪名和刑罚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符”。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以前贩毒就顶格判死刑,但现在发现很多被毙掉的根本就是替大毒枭跑腿的小马仔,真正的幕后老板反而抓不到。废掉贩毒的死刑、改成无期加巨额罚没,反而更能切断资金链、打到痛处。

这个逻辑其实不新鲜,中国刑法学界也有类似讨论。但越南真的敢动这一刀,步子迈得确实大。

不过,越南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在审查报告里也写了句话,说部分委员对取消贩毒和强奸未成年人死刑“持审慎态度”,担心削弱刑法威慑力。所以草案最终能不能原样通过,还有变数。

西方不怎么买账

对越南这次做法,我也看了看西方媒体和国际观察机构对这件事的反应,找了几篇,依然是“先肯定,再质疑”的老套路。

质疑集中在两点,一是越南好多年不公布死刑实际执行数据了,外界没法判断真实效果;二是保留的罪名里,像故意杀人罪那17项加重情节,还有“流氓性质”等模糊概念,司法裁量权其实很大。

越南那边的回应,林林总总就一句话,主要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数字进步也是进步,至于司法裁量权,也已经在同步修刑事诉讼法,准备强化最高法院的复核权了。

这个回应有没有说服力,见仁见智。但我觉得,与其纠结越南到底“进步”还是“没进步”,不如把它看作一场更复杂的平衡术。

一场平衡术

越南这次刑法调整,在我看来的确耐人寻味。它一边在立法技术上跟国际规则对齐,用精简罪名来优化自己的法治形象和经贸环境,CPTPP和欧盟越南自贸协定(EVFTA)对法治透明度都有要求,这个时间节点不是巧合。另一边,它在实际治理中又必须守住国家秩序和社会治安的基本盘,所以叛国、恐怖主义、故意杀人、制毒这四条线绝不松手。

这个草案预计在10月的国会会议上表决,通过的话明年3月就生效了。但即便通过了,更值得观察的是它在司法层面怎么落地。法条改了,判例怎么走,执行怎么操作,那才是真正的答案。

这篇文章不是要替越南辩护,也不是要跟着西方质疑。我只是觉得,在“废除死刑”这个宏大叙事之外,每个国家的改革都有自己具体的政治账和治安账要算。越南这场减法,到底是一步真正的改革,还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表演,时间会给出答案。

南宋和蒙古帝国,直到灭亡也不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

2026-08-26 08:22:55

今天在科普网站 Knowable 知识杂志上读到一篇题为《Volcanoes that made history》(火山创造历史)的文章,讲的是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火山喷发如何改变了人类社会的走向。文章不算长,但文中有一段话让我反复思忖良久。

一些研究者推测,正是萨马拉斯火山喷发帮助终结了蒙古帝国的命运,蒙古帝国在1259年中国爆发的一场疫情中去世后终结,这可能与喷发引发的气候变化有关。

这个说法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很多东西。

赤道上的一声巨响

1257年,印度尼西亚龙目岛上的萨马拉斯火山轰然爆发。这次喷发规模,以硫排放量来算,它超过了5600万吨,是1815年坦博拉火山的两倍左右,是1883年喀拉喀托火山的五倍多。放在过去几千年里,可能都是第一名。

龙目岛位置

巨量的火山灰和二氧化硫被送入平流层,形成气溶胶层,像一把巨大的阳伞遮挡了阳光。随后几年,全球气温骤降。树轮研究显示,1257年到1259年间,北美和欧亚大陆出现了大范围的显著降温。英格兰歉收导致饥荒,日本湿冷的夏天毁掉了稻米。

中国也不例外。南宋都城临安的西湖,在1258年1月13日史无前例地全面封冻。史官郑重其事地记下这笔“咎征”,认为是上天对朝政失德的警告。与此同时,江南粮食歉收,朝廷被迫设立慈幼局应对弃婴潮。

但他们不知道这些灾难的源头在哪里。在他们的认知框架里,“天变”只能归因于“人事”,要么皇帝失德,要么是奸臣当道,或者是兵戈不息所导致。南宋能做的,只有下罪己诏、罢免宰相,以及祭天祈福。

我在“识典古籍”网站专门搜索了一下宋代史料,想找找有没有关于这次火山喷发的直接记录。以“三佛齐”“阇婆”“爪哇”“勃泥”这些东南亚国名,包括“日无光”“日色薄”“浮石”这类可能跟火山有关的关键词查了个遍,结果一无所获。

原因其实也不复杂。萨马拉斯火山所在的龙目岛,虽然在13世纪后期被爪哇的满者伯夷帝国征服,但在1257年喷发时还是一个独立王国。更重要的是,中国古籍对东南亚的记录,核心是朝贡和贸易,而不是地质考察。使节和商人关注的是港口、城市和物产,对偏远岛屿的地质灾难既缺乏兴趣,也缺乏认知渠道。

所以这场对全球气候和人类社会造成深远影响的事件,在《宋史》《元史》中没留下任何记录,事实上,纵观整个东南亚,也只在火山所属的龙目岛上,有当地用古爪哇语写在棕榈叶上的文献里能找到记录。

钓鱼城下的那场病

但这只是“不知”的第一层。

1259年夏天,蒙古大汗蒙哥亲率大军攻打重庆合川的钓鱼城。这座依山傍水的小城,挡住了蒙古铁骑好几个月。时值酷暑,军中疫病流行。就在这年七月,蒙哥死于军中。

随军的巫师和汉地幕僚把这场病归咎于“瘴疠”,认为是南方湿热毒气所导致的。但其实当时并没有人知道,真正的原因可能更复杂。这很大概率就是赤道火山喷发扰乱了季风,让那一年的四川异常湿热,加速了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

蒙哥的死,也直接改变了历史进程。他去世后,蒙古帝国立刻陷入忽必烈与阿里不哥长达四年的汗位内战。这个从蒙古高原延伸到波斯湾的庞大帝国永久分裂,再未统一。进攻南宋的军队被迫北撤,南宋因此多喘了十几年气。

一场双方都毫不知情的战争

就像刘慈欣笔下的歌者文明,也是这个故事最荒诞的地方。

南宋和蒙古帝国,就像地球和三体战争,他们能感受到周边宇宙的剧烈变化,粮食减产、军队瘟疫、天空变暗、西湖结冰,但他们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打击来自哪里。在《三体》里,太阳系被二向箔降维打击的时候,人类什么也不知道,只是看到星空在变化,物理规律在失效。对于南宋和蒙古帝国来说,1257年的萨马拉斯火山喷发,就是他们那个时代的“二向箔”。

他们制定的所有对策,南宋的权谋斗争、蒙古的汗位争夺,都是在对一个看不见的敌人做无效反应。南宋君臣在西湖冰合后忙着整顿朝纲、祈祷上天;蒙古王子们在蒙哥死后忙着争夺汗位、瓜分帝国。没有人会发觉赤道上发生了什么。

这不是他们的错。那个时代没有气象卫星,没有大气循环概念。世界是碎片化的,信息传递靠的是口耳相传和缓慢的船只。龙目岛当地的《Babad Lombok》棕榈叶文献记下了“天崩地裂”,至多也就是海洋贸易中一个水手口中的“轶闻趣事”,远远上不了台面,更不可能进入官方视角。

各个文明都在用自己的文化和道德框架去翻译在本地出现的物理现象,结果面目全非。欧洲的修士把饥荒归咎于“上帝之鞭”,日本的公卿把歉收记为“国难”,南宋的史官把西湖冰合写进《五行志》当作“阴盛阳衰”的征兆。没有一个人猜对真正的答案。

直到2013年,事情才有了转机。那一年,一个跨学科团队通过放射性碳定年法,把龙目岛萨马拉斯火山周围的火山灰、浮石和其他沉积物,与1257年的那次大喷发联系了起来。冰芯里的硫沉积、树轮里的生长受抑,所有证据都指向同一件事。

我们今天能把这些点串联起来,靠的不是古人的记载,而是现代科学。八百年前的南宋和蒙古帝国,至死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八百年后的我们,终于通过现代科学,读懂了那场风暴的源头。

萨马拉斯火山的喷发,终结了蒙古“统一帝国”的进程,也耗尽了南宋“续命”的最后可能。但这两个帝国,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对手是谁。他们和历史的其他所有参与者一样,在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一场来自赤道的地质运动,推向了各自的终点。

蝴蝶效应中谁是那只蝴蝶

现在回过头来看,传统的历史叙事里,蒙哥之死常常被归结为一个类似“二向箔”的意外,话说钓鱼城上一块飞石,砸死了蒙古大汗,从而改变了中国历史。一块石头砸中一个人,瓦解了一个帝国。

更离奇的是,后来的历史研究,又为这块石头增添了更多神秘色彩。因为蒙哥之死,不仅是对中国历史走向造成影响,同时还影响了全世界。1258年,巴格达被蒙古大军攻陷,阿拔斯王朝灭亡。如果蒙哥没有死在钓鱼城,旭烈兀的西征就不会中断,蒙古骑兵很可能继续推进,穿过叙利亚,直逼埃及,甚至染指欧洲。但蒙哥一死,旭烈兀不得不率主力东归,只留下少量部队留守,最终在1260年的艾因贾鲁战役中被马穆鲁克击败。蒙古人的西征止步于巴勒斯坦,伊斯兰世界的心脏得以保全。

最终这个蝴蝶效应的结果是,钓鱼城的一块石头救了拜占庭、救了伊斯兰世界、救了基督教欧洲。甚至于,西方开启大航海时代、发现美洲大陆,都与这件事存在或多或少联系。

这个说法听起来确实很像“爽文”套路,一个人、一块石头,撬动了整个世界的命运。一只偶然振翅的蝴蝶,经过一层又一层推演,最终得出一个无比宏大的结论。

真正的问题是,那只蝴蝶真的是钓鱼城上的石头吗?

蒙哥之死,表面上看是钓鱼城下的意外。但钓鱼城已经守了好几个月,为什么偏偏是那一年夏天军中疫病流行?为什么那一年的四川异常湿热?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在钓鱼城的城墙上,而在赤道以南的龙目岛上。

如果我们非要找一个蝴蝶效应的话,这场火山喷发才是那只真正的蝴蝶。一块石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符合人类对因果关系的朴素期待。但一场来自赤道的地质运动,却完全超出了13世纪任何一个人的认知范围。

爪哇

但历史最让人着迷的还不仅于此。萨马拉斯火山爆发35年后,元世祖忽必烈派遣1000余艘战船南征爪哇,大军直抵赤道以南。当年被重庆“瘴疠”击垮的军队,几十年后却敢跨过赤道去攻打爪哇。这大概也是一种宿命的循环,他们至死都不知道,1259年四川的那场“瘴疠”,源头可能正是来自他们后来征讨的那片海域。